1、健身器材行业监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体育产业基本遵循市场化的发展模式,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国家各有关部门进行政策指导、支持及监督管理,行业协会负责行业内的自律规范。该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和国家体育总局,其主要职能如下:
部门 |
主要职能 |
国家发改委 |
承担投资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明确投资审批、标准、审核的范围、标准和程序。 |
国家体育总局 |
研究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并督促实施;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等。 |
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为行业自律组织。
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服务宗旨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加强中国体育用品业之间的联系,发展与国际体育用品组织的友好关系,为体育事业的发展服务。
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是由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文化教育办公用品和体育健身休闲用品行业中生产、流通、科研、教学、服务等企事业单位及地方相关行业组织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组织,是非营利法人社会团体,协会服务宗旨是维护行业共同利益,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与市场秩序,为会员、行业和政府服务,促进文教用品和体育用品产业的健康和持续发展。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作为工业行业的自律组织,组织开展行业统计,收集、分析、研究和发布行业信息等,参与制订、修订行业规划,对行业投资开发、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进行前期论证与初审以及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9年中国健身器材市场分析报告-市场深度调研与前景评估预测》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健身器材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健身器材行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指导意见主要包括如下几类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系为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体育运动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而制定,是我国的“体育基本法”。其提出,“体育工作坚持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各类体育协调发展”;“国家坚持体育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体育事业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兴办和支持体育事业”等重要内容。
2)《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等行业政策文件2016年5月5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深化体育重点领域改革,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等各领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时间 |
产业政策、指导意见 |
发布机构 |
有关内容 |
我国及福建省颁布的体育行业规划相关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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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4日 |
《体育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国家体育总局 |
在《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基础上,更偏重产业层面,再次强调到2020年,全国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3万亿元;首次明确了竞赛表演业、健身休闲业、场馆服务业、体育中介业、体育培训业、体育传媒业、体育用品业和体育彩票八大重点行业 |
2016年5月5日 |
《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 |
国家体育总局 |
深化体育重点领域改革,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等各领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并制定“十三五”期间的体育发展目标 |
2012年5月31日 |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体经字[2012]204号) |
国家体育总局 |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体育产业,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生产体育用品,建设各类体育场馆及健身设施,从事体育健身、竞赛表演等活动,促进我国体育产业投资主体多元化 |
2010年5月7日 |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 |
国务院 |
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生产体育用品,建设各类体育场馆及健身设施,从事体育健身、竞赛表演等活动;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
2010年3月19日时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产业政策、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2号) |
国务院办公厅 |
大力发展体育健身市场,努力开发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市场,积极培有关内容育体育中介市场,做大做强体育用品业,大力促进体育服务贸易,协调推进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互动发展 |
2016年11月21日 |
《福建省体育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闽体[2016]563号) |
福建省体育局 |
到2020年,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5,000亿元,体育服务业消费达到500亿元以上,占体育产业比重达到10%以上;打造2个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5-10家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项目);建设5-10个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组建3-5家大型体育产业集团,推动15家体育企业上市,培育15个国际知名体育品牌,建设全国运动鞋服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
2013年1月15日 |
《关于支持和促进我省体育产业发展措施的通知》(闽发改社会[2013]42号) |
福建省发改委、体育局 |
落实产业扶持政策、推进科技创新、加大投融资支持、优先发展体育本体产业 |
2011年3月17日 |
《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闽政[2011]19号) |
福建省人民政府 |
设立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相关产业提供工商优惠、税收扶持等政策支持 |
全民健身和公共体育设施主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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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4日 |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农办发[2017]11号) |
农业部、国家体育总局 |
到2020年,实现农村体育健身公共服务水平和乡村居民身心健康水平双提升,农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
2017年1月23日 |
《“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9号) |
国务院 |
将“免费提供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作为“十三五”全民健身服务方面的国家服务指导标准之一 |
2016年10月25日 |
《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 |
国务院 |
到2025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格局,产业总规模达到3万亿元 |
2016年10月25日 |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
国务院 |
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 |
2016年6月15日 |
《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 |
国务院 |
到2020年,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7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35亿,体育消费总规模达到1.5万亿元 |
2016年2月6日 |
《全民健身条例》(2016年修订) |
国务院 |
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公民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提高公民身体素质 |
2014年9月12日 |
《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091号) |
国家发改委等10部委 |
加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扩大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形成规模适度的体育健身设施服务体系 |
体育消费主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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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0日 |
《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6]85号) |
国务院办公厅 |
大力促进体育消费,出台促进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
2016年4月15日 |
《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的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综合[2016]832号) |
国家发改委等24部委 |
围绕包括“体育健身消费扩容行动”在内的十大扩消费行为,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 |
2014年10月2日 |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 |
国务院 |
产业体系更加完善、产业环境明显优化、产业基础更加坚实。到2025年,基本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体育产业体系,体育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消费需求愈加旺盛,对其他产业带动作用明显提升,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5万亿元,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
2015年8月7日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40号) |
福建省人民政府 |
积极营造体育产业发展氛围、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机制、加快完善体育场馆设施、积极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业、促进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做大做强体育用品制造业 |
3)其他有关法规政策
分类 |
法律法规、产业政策 |
发布机构 |
有关内容 |
政府采购和招投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 年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
《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 理办法》(体群字 [2017]61 号) |
国家体育总局 |
以器材配建管理工作为主线,围绕器材配建管理各环节的工作展开, 分总则、采购、安装、监管、维修 与拆除、附则共六章 25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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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2015 年) |
国务院 |
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法制化,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 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工 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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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2014 年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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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室外健身器材招标采购及配建管理工作的意见》(体群字[2012]172号) |
国家体育总局 |
规范室外健身器材招标采购及配建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器材质量和人民群众的健身权益,营造室外健身器材生产行业的公平竞争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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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9]35号) |
国务院办公厅 |
公共体育设施的采购需遵循该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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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年修订) |
国务院 |
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
质量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9年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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