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9年中国金属结构行业分析报告-市场行情监测与发展战略规划》
1、 行业分类
铝合金精密压铸技术,现已形成以汽车类产品为核心,燃气表类和机电设备类产品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多元化产品结构。按产品类别具体细分,上述三类产品分别隶属汽车行业、燃气表行业以及机电设备行业。
2、 行业的管理体制
行业主管机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政府职能部门,所属行业协会为中国铸造协会压铸分会,公司产品所涉及下游行业协会主要有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计量协会、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等,上述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具体职能如下表:
3、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铝合金精密压铸行业主要为航空航天、汽车、通讯、船舶、高端机械、机电和 3C 产品等下游行业提供精密零部件,属于工业发展的基础性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国家颁布了一系列产业政策规范和鼓励本行业的发展。此外,公司下游客户所在的汽车行业、燃气表行业和机电设备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调整,也会对本行业产生一定影响。目前,影响本行业发展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如下:
(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16 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加快消费升级,稳步促进住房、汽车和健康养老等大宗消费,提升高端装备与材料、新能源汽车、高效节能环保等新兴前沿领域的支撑作用,制定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计划,严格落实约束性指标,地级及以上城市重污染天数减少 25%,加大重点地区细颗粒污染物治理力度,构建机动车船和燃料油环保达标监管体系。
(2)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6 年联合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将铝、镁等合金清洁生产与深加工技术,包括熔体净化、高效熔炼、先进铸锻、半固体成型、连续近终成型、连续表面防腐/着色处理等高效生产技术和配套技术,以及高纯、高性能、环保的合金材料与合金材料制备及加工技术等列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3)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15 年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重大工程包的通知》。为推动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国家发改委提出重点发展非金属复合材料、高强度轻质合金、高强度钢等轻量化材料的车身、零部件和整车。突破整车结构优化设计技术和车用级碳纤维原材料生产、在线编织、模压成型,镁、铝合金真空压铸和液压成形等先进工艺技术。开展轻量化材料加工及整车、零部件成型生产和检测能力建设。
(4) 国务院于 2015 年发布《中国制造 2025》。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中国制造 2025》明确提出继续支持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掌握汽车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核心技术,提升动力电池、驱动电机、高效内燃机、先进变速器、轻量化材料、智能控制等核心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形成从关键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工业体系和创新体系,推动自主品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同国际先进水平接轨。在绿色制造领域,《中国制造 2025》明确提出加快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加快应用清洁高效铸造、锻压、焊接、表面处理、切削等加工工艺,实现绿色生产;加强绿色产品研发应用,推广轻量化、低功耗、易回收等技术工艺,持续提升电机、锅炉、内燃机及电器等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加快淘汰落后机电产品和技术。
(5)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于 2015 年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其中将“航空、航天、汽车、摩托车轻量化及环保型新材料研发与制造(专用铝板、铝镁合金材料、摩托车铝合金车架等)”列为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
(6)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于 2013 年颁布了《中国铸造行业准入条件》,从企业规模、铸造方法与工艺、铸造设备、铸造质量、能源消耗、废弃物排放与治理、职业健康安全与劳动保护、人员素质等方面制定了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对防止企业盲目建设、避免行业无序竞争提供了保证。
(7) 国务院于 2012 年制定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 年-2020 年)》,规划中提出到 2020 年,当年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5.0 升/百公里,节能型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降至 4.5 升/百公里以下;商用车新车燃料消耗量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同时,掌握混合动力、先进内燃机、高效变速器、汽车电子和轻量化材料等汽车节能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企业。
(8)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11 年修订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其中将“车体、转向架、齿轮箱及车内装饰材料轻量化应用”,以及“铝镁合金在轻量化材料中的应用”列为国家鼓励发展产业。
(9)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于 2011 年联合发布了《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将铝车身及零部件的制造、高性能铝合金的铸轧技术列为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
(10) 商务部、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于2009 年 10 月 23 日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我国汽车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商产发[2009]523 号),其中明确提出:汽车及零部件出口从 2009 年到 2011 年力争实现年均增长 10%;到 2015 年,汽车和零部件出口达到 850 亿美元,年均增长约 20%;到 2020 年实现我国汽车及零部件出口额占世界汽车产品贸易总额
10%的战略目标。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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