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12部委发文加强稀土行业整顿 稀土产业或将迎机遇

        近日,工信部等12部委发文,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提升行业发展质量,现就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发出通知。

        事件:

        1、稀土产业链综合性整顿,加强行业规范

        2、打黑行动频繁、环保政策趋严,稀土供给刚性增强

        3、未来下游稀土永磁需求增长确定性强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年中国稀土行业分析报告-市场深度分析与发展前景研究

        稀土下游需求,主要包括磁材、各类催化剂、合金、玻璃、陶瓷、添加剂等。根据数据显示,磁材占据总需求的25%,催化剂、抛光粉、储氢电池等需求占比也超过了10%。大多数需求领域都维持低速增长,折合稀土需求也维持低速增长态势。

稀土下游需求分布情况
 

数据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2018年6月中国稀土出口量情况
 

数据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2018年6月中国稀土出口金额情况
 

数据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资料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观研天下TLN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十二部门关于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安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应急管理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的通知

工信部联原〔2018〕265号

        附件:

        《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12号)发布以来,稀有金属部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联合地方开展了多轮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行业秩序明显好转,营造了较好发展环境。但受利益驱使,私挖盗采、无计划生产等黑稀土问题仍时有发生,严重干扰市场秩序和合法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提升行业发展质量,现就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私挖盗采、加工非法稀土矿产品等扰乱行业秩序的突出问题,加大查处、惩戒力度,以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为重点,将督查贯穿于依法整顿全过程,切实落实集团管控责任和地方监管责任,实现稀土开采、生产、流通以及进出口秩序规范有序,产品价格平稳合理,资源利用绿色环保,发展质量不断提升,稀土资源战略支撑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二、加强重点环节管理

        (一)确保稀土资源有序开采

        加大对重点资源地和矿山动态督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关闭以采代探、无证开采、越界开采、非法外包等违法违规开采稀土矿点(含回收利用),没收违法所得,彻底清理地面设施。严格管控压覆稀土资源回收,对本区域压覆稀土资源回收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已有压覆稀土资源回收项目要严格按照批复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开展工作,做好矿点生态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严防安全和生态破坏事件。(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等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格落实开采和冶炼分离计划

        督促辖区内稀土集团每年按时公示其所属正在生产的稀土矿山名单(含压覆稀土资源回收项目)和所有冶炼分离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并在稀土产品追溯系统中如实填报原材料采购(含进口矿采购数量)、实际产量、销售量、库存等信息。结合年度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总量控制计划、稀土产品追溯系统、稀土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量、资源税完税证明等数据,定期核查计划执行情况,严禁开展代加工业务。对存在收购、加工和倒卖非法稀土矿产品,超计划生产,进口手续一证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省级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税务、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全面排查辖区内现有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限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只能以稀土功能材料及器件废料等二次资源为原料,禁止以稀土矿(包括进口稀土矿)、富集物及稀土化合物等为原料。严控新增稀土资源综合利用(含独居石处理)企业数量和规模,严禁以综合利用为名变相核准冶炼分离企业,督促实际工艺、装备与核准文件不符的企业转产。(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牵头,省级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产品流通监管
        
        健全完善稀土产品追溯系统和稀土专用发票产品目录,做到全流程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监督稀土矿产品、冶炼分离产品和稀土金属等企业如实开具稀土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假冒品名。不定期检查稀土贸易企业,核实交易产品来源、数量,对买卖非法稀土产品,不开或虚开稀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严格落实稀土出口法定检验程序,做到批批必检。严格稀土出口许可证管理,重点关注出口异常企业,对经有关部门认定货源非法的出口企业,依法暂停其国内生产、销售,并停止核发企业出口许可证。加强对稀土产品进口管理,稀土矿产品进口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依法如实规范向海关申报,严禁伪报瞒报等不法行为。(各省级税务、海关、商务、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不断增强行业自律

        (五)提升集团管控能力

        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加强内部企业监管,严格落实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总量控制计划、环保、资源税、稀土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政策,确保实质性管控和规范运营管理;严控新增冶炼分离产能,异地搬迁改造须坚持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压减低效无效冶炼分离产能和建设区域稀土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提高原材料转化率,向稀土新材料、终端应用一体化发展,力争每个集团形成2~3家稀土深加工龙头企业。(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负责)

        (六)发挥中介组织作用

        建立稀土行业诚信体系、稀土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制度,定期评估会员企业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及时取消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企业的会员资格。健全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在行业协会、商会门户网站发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对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予以奖励。(中国稀土行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等按其承担的主要任务分工负责)

        四、提升行业发展质量

        (七)促进绿色高效发展

        支持稀土集团和研究单位不断完善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广先进清洁生产技术,创建冶炼分离示范工厂,建设高水平、可移动、可示范的离子型稀土绿色矿山,严控氨氮对地下水的污染。强化对稀土矿山、冶炼分离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和辐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含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制度,加强火法冶炼和稀土烘干焙烧、烧结等工艺环节废气治理,妥善处理处置含放射性废渣。对环评手续不全、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长期不正常,且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到位。(稀有金属部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及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积极推动功能应用

        鼓励发展稀土深加工应用产业,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支持稀土高端应用和智能化项目,提升稀土新材料产品质量和智能制造水平,促进镧、铈、钇等高丰度稀土元素应用。支持建立国家级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实施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推广应用,提升行业竞争力。加强稀土新材料产学研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稀土新材料供应商先期介入下游用户产品研发(EVI),促进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稀有金属部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及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等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

        统筹研究秩序整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量化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化联合执法。(稀有金属部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负责)制定健全相应机制和工作细则,层层压实责任。每年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自查,并及时将自查情况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负责)

        (十)健全督查机制

        建立联合督查机制,每年针对地方政府、稀土集团落实整顿要求情况组织1次专项督查。将私挖盗采、加工非法稀土矿产品作为督查重点,对存在工作进展缓慢、政策长期不落实、玩忽职守,参与、纵容甚至包庇违法违规活动等行为的地方和企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稀有金属部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负责)

        (十一)畅通举报渠道

        利用政府网站、地方媒体等途径发布举报方式,及时将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线索通报相关部门,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利用各自门户网站及时通报和曝光典型案件,宣传工作成效。面向地方政府工作人员、行业从业人员开展培训,不断提升责任意识。(稀有金属部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及各省级相关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大处罚力度

        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加强对私挖盗采、违规新建等情况的监控。充分利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税务、海关等领域现行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从严惩处,震慑违法分子。健全企业“黑名单”制度,限制不良记录企业享受贷款、上市、评级等政策。(稀有金属部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负责)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安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应急管理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12月10日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钢塑行业相关政策:加快开展全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

我国及部分省市钢塑行业相关政策:加快开展全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

钢塑,也称为钢塑复合管或PSP钢塑管,是一种由钢管和塑料材料(通常为高密度聚乙烯HDPE)组成的复合管材。钢塑复合管广泛应用于高层建筑给排水、自来水供给企业、消防喷淋、暖通、电缆内外防腐、天然气以及海水淡化等领域。

2024年05月16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取向硅钢片行业相关政策:重点提升钢材等建材产品的性能和品质

我国及部分省市取向硅钢片行业相关政策:重点提升钢材等建材产品的性能和品质

取向硅钢片是一种特殊的硅铁合金材料,主要用于变压器(铁芯)和其他电机设备的制造中。取向硅钢片的主要成分包括高硅钢、低碳钢和辅助合金,其含硅量通常在3%到5%之间,这种高硅含量对材料的电阻率和磁导率有显著影响,使得取向硅钢片的电磁性能优于普通钢材。

2024年05月1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稀有金属行业相关政策:提升稀有金属等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我国及部分省市稀有金属行业相关政策:提升稀有金属等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稀有金属是指在地壳中含量较少、分布稀散或难以从原料中提取的金属。这些金属在工业上制备和应用可能较晚,但它们在现代工业中有广泛的用途,例如用于制造特种金属材料(如特种钢和合金)、电子设备、航空航天制造、冶金行业等。稀有金属可以分为几个不同的类别,包括稀有轻金属(如铍、锂)、稀有贵金属(如铂、铱)、稀有分散金属(如镓、锗)

2024年04月30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再生有色金属行业相关政策:推动有色金属等先进基础材料升级

我国及部分省市再生有色金属行业相关政策:推动有色金属等先进基础材料升级

再生有色金属是以各种废有色金属和含有色金属的废料为原料,采用火法、湿法等冶金工艺生产金属或合金的产业,是有色金属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再生有色金属原料来源广泛,蕴藏于工业金属废料、报废汽车、废弃电子电器及机电产品、废电线电缆等多种形态的废弃物中。再生有色金属产业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再利用,具有节能、减排、降碳等显著特点。

2024年04月28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电工钢板行业相关政策:重点发展高强度不锈钢板等钢材产业

我国及部分省市电工钢板行业相关政策:重点发展高强度不锈钢板等钢材产业

电工钢板(又称硅钢片、矽钢片)是指一种含碳量极低(经退火后,含碳量在0.005%以下)的硅铁软磁合金,一般硅含量为0.5%~4.5%,铁中加入硅可以提高其电阻率和最大导磁率。主要用来制造各种变压器、电动机和发电机的铁芯。电工钢板分为两大类,即取向电工钢板和无取向电工钢板。

2024年04月24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金属零部件行业相关政策:全力推进零部件等研发攻坚

我国及部分省市金属零部件行业相关政策:全力推进零部件等研发攻坚

金属零部件是指由金属材料制成的各种机械零配件,包括各种结构件、传动件、连接件、紧固件等,通常是机械装置和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金属零部件种类繁多,需要根据不同的用途和要求进行制造和选择,以满足各种工业领域的需求。

2024年04月22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金属矿行业相关政策: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我国及部分省市金属矿行业相关政策: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金属矿是一种矿产资源,主要指那些经过冶炼后可以从中提取金属元素的矿物质或岩石。金属矿包括多种类型,如黑色金属矿产(包括铁、锰、铬等)、有色金属矿产(如铜、铝、铅、锌等)、贵金属矿产(如金、银)、稀有金属矿产(如锂、铍等),以及稀土金属矿产和分散元素矿产等。这些金属矿产品在工业上有广泛的应用,对于现代工业和社会发展至关重

2024年04月12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贵金属回收行业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我国及部分省市贵金属回收行业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贵金属回收是指回收废旧的贵金属制品,例如金、银、铂、钯等。这些贵金属制品来自于各种消费领域,例如珠宝、电子、医疗、化工等行业。贵金属回收可以将这些废旧物品再次加工,使其成为可再利用的资源。

2024年04月12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