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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相关内容 |
2016年2月 |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 |
提出“从2016年开始,用5年时间再压减粗钢产能1亿~1.5亿吨,行业兼并重组取得实质性进展,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产能利用率趋于合理,产品质量和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市场预期明显向好。” |
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8部委员 |
《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 |
提出“加强金融对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持,积板稳妥推进工业化解过剩产能和库存”和“落实差别化工业信贷政策,支持工业企业积极稳妥化解产能过剩,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新增产能建设项目,—律不得给予授信”等举措,推动工业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加快工业转型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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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 |
工信部 |
《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一2020年)》 |
再次强调“到2020年,产能过剩矛盾得到有效缓解,粗钢产能净减少1亿~1.5亿吨”的目标,并从粗钢产能、产能利用率、产能集中度等指标进行了相应规划。 |
2018年1月 |
工信部 |
《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
针对不同地区提出不同的产能置换比例,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 |
2020年1月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 |
《关于完善钢铁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
暂停公示、公告新的钢铁产能置换方案和备案新的钢铁项目,要求各地区全面梳理2016年以来备案的钢铁产能项目,并开展自查自纠。 |
生态环境部 |
《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技术指南》 |
总体要求,加强源头控制,采用低硫煤、低硫矿等清洁原、燃料,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和过程控制技术,实现大气污染物的源头削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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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 |
财政部 |
《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 |
自2020年3月20日起,将部分钢材产品出口退税率升至13%。涉及钢铁产品有合金钢粉末、镀或涂锌的铁或非合金钢丝、热轧不锈钢带材厚度≥4.75mm(除热轧外未经进一步加工,宽度<600mm)等。 |
工信部 |
《关于钢铁规范企业动态调整情况的公示》 |
,其中,13家企业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拟列入规范企业名单;7家企业存在未通过地方初审、冶炼设备拟全部关停退出等情形,拟撤销规范公告;13家企业存在环保、安全等问题,拟责令整改;12家企业冶炼装备变化、10家企业名称变化,拟予以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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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 |
工信部 |
发布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 |
其中,13家企业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7家企业被撤销规范公告;11家企业变更钢铁行业规范公告装备;11家企业变更钢铁行业规范公告名称。(与此前公示相比,变更装备的钢铁规范企业减少1家,变更名称的钢铁规范企业增加1家。 |
2020年6月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
其中要求进一步完善钢铁产能置换办法,加强钢铁产能项目备案指导,促进钢铁项目落地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
生态环境部 |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 |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环保绩效水平先进的企业,可以减少或免除应急减排措施,从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全行业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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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 |
生态环境部 |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
2020年12月底前,力争完成2亿吨钢铁产能超低排放改造,其中,河北省完成1.1亿吨、天津市完成1200万吨、山东省完成4000万吨、河南省完成1300万吨、山西省完成2000万吨、陕西省完成600万吨,各省(市)至少树立1-2家钢铁超低排放改造示范企业,发挥区域内引领带动作用。 |
生态环境部 |
《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
2020年12月底前,力争60%左右产能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上海市完成宝武集团3台600平方米烧结机和553万吨焦炭产能超低排放改造;江苏省完成9000万吨、浙江省完成560万吨、安徽省完成670万吨粗钢产能超低排放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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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
促进钢铁行业进行产能置换。 |
各地区省市也因地制宜提出钢铁去产能规划,整体来看,河北、江苏、辽宁等地区,规划整合力度相对较大,主要以压减产能及减少企业数量为主。
地区 |
规划要求 |
2020年规划目标 |
河北省 |
减量重组 |
形成以河钢、首钢两大集团为主导,以迁安、丰南、武安3个地方钢铁集团为支撑,10家特色钢铁企业为补充的"2310""产业格局 |
江苏省 |
减量重组 |
积极推进"134"产业格局。着力打造︰1家超大型钢铁企业集团:沙钢(5000万吨);3家特大型钢铁企业集团:中天、沿海、徐州(2000万吨以上);4家特色化钢铁企业集团∶南纲、兴登、天工、德龙。 |
山东省 |
减量重组 |
进一步压减钢产能,循环经济得到全面推广,沿海钢铁产能占比达到40%左右积极推动优势企业强强联合,力争形成1-2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特大型、行业引领型企业集团。 |
辽宁省 |
区域整合,减少企业家数 |
总体目标拟通过兼并整合,从27家钢铁企业降至10家。 |
山西省 |
区域整合 |
大力化解过剩产能,鼓励省内产业链上下游省属企业、市属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股权合作、资产置换、战略联盟、联合开发等市场化方式进行联合重组。 |
安徽省 |
区域整合 |
合理调整钢铁产业规模和结构,着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水平,通过结构调整推进钢铁企装备升级。 |
湖北省 |
区域整合 |
安阳市钢铁企业数量由11家整合为4家,形成功能完备的原料保障、冶炼、轧材、精深加工产业群。 |
河南省 |
区域整合 |
不再新建钢铁项目,全省钢铁企业2020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进沿海钢铁基地建设。 |
广东省 |
建设沿海晃地,承接北部产能 |
形成以河钢、首钢两大集团为主导,以迁安、丰南、武安3个地方钢铁集团为支撑,10家特色钢铁企业为补充的"2310""产业格局 |
江西省 |
区域整合 |
积极推进"134"产业格局。着力打造︰1家超大型钢铁企业集团:沙钢(5000万吨);3家特大型钢铁企业集团:中天、沿海、徐州(2000万吨以上);4家特色化钢铁企业集团∶南纲、兴登、天工、德龙。 |
2020年,我国各地政府也先后发布钢铁行业相关规划,稳步推进去产能工作,积极打造产业集群。
地区 |
时间 |
政策/规划 |
要点 |
河南安阳市 |
4月29日 |
《精品钢及深加工等四大千亿级产业的实施意见》 |
2020年,安阳市钢铁企业重组整合、装备产能置换、环保提标改造基本完成。优特钢比重达到30%以上,企业数量由11家整合为4家。 |
广东省 |
5月9日 |
《培育钢铁等先进材料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 |
依托宝钢湛江钢铁项目,形成千万吨钢材生产能力和百万吨级超高强钢生产能力;依托国外跨国企业将要建设的炼油一体化项目,通过产业链优化和延伸,发展高性能树脂产业。打造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00亿元的绿色钢铁和高性能树脂产业集群。 |
福州 |
5月14日 |
发布规划建设2500万吨钢铁产业集群 |
力争到2025年,福州市钢铁产业由现有炼铁产能629万吨、炼钢产能954.8万吨增加至炼铁产能1700万吨、炼钢产能2500万吨(其中,环罗源湾片区炼铁产能1000万吨,炼钢产能1500万吨;长乐片区炼铁产能700万吨,炼钢产能1000万吨)。 |
徐州市 |
6月24日 |
按照徐州市《2020年五大行业整合整治工作方案》,2020年6月底前,徐州市钢铁企业整合后剩余3家,焦化企业整合后剩余3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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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
8月10日 |
《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
积极发展电炉钢工艺,推动钢企兼并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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