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2-2016年我国医药行业主管部门与主要法律法规。主营业务为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涵盖药品制剂、原料药、药用辅料及植物提取物四大类别,制剂产品从药品活性成分来源分类包括化学药、中成药。
参考《2017-2022年中国医药商业市场发展态势及十三五发展定位分析报告》
主营业务为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涵盖药品制剂、原料药、药用辅料及植物提取物四大类别,制剂产品从药品活性成分来源分类包括化学药、中成药。业务分属医药工业子行业中的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业、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业、中成药制造业等。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1 号),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
1、行业主管部门
我国医药行业主要主管部门是国家药监局,负责对全国医药市场进行监督管理。与此同时,国务院多个部门与国家药监局共同对医药行业进行监督与管理,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督管理部门、卫生部门、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在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各部门的相应主要监管职能如下表所示:
2、主要法律法规
医药行业是关系民生的重要行业,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形成了较为严格的监管体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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