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2012-2016年我国药用空心胶囊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导读:2016-2022年中国胶囊内镜市场动向调研与投资策略研究报告。药用空心胶囊所处行业为药用辅料制造业,业务范围包括明胶空心胶囊和肠溶明胶空心胶囊的生产、销售,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归类为“C27 医药制造业”。

参考《2016-2022年中国胶囊内镜市场动向调研与投资策略研究报告


       药用空心胶囊所处行业为药用辅料制造业,业务范围包括明胶空心胶囊和肠溶明胶空心胶囊的生产、销售,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归类为“C27 医药制造业”。

       (一)行业管理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省(直辖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省以下包括地(州、盟)、市根据工作需要,设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国家发改委为本行业产业政策指导部门,负责对产业发展提供导向性意见、项目审批等。

       中国医药包装协会药用空心胶囊专业委员会是本行业的自律组织,致力于促进国内外技术交流、产品更新,制定、执行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2、行业监管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药品所需的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同时,《中国药典》(2010 年版•二部)、《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均明确将明胶空心胶囊和肠溶明胶空心胶囊归类为药用辅料,分别用于胶囊剂和迟缓胶囊剂的制备。因此,国家食药监局一直对药用空心胶囊企业参照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许可管理,即企业应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品种必须获得注册许可。

       (1)药品生产许可证制度

       国家食药监局规定,药用空心胶囊生产企业按照药品生产企业实行许可管理,凡开办药用空心胶囊生产企业,应由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凭《药品生产许可证》至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药品所需的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采购药用空心胶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和使用。

       (2)药用辅料批准文号制度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号)明确保留了“药用辅料注册”,并设定为行政许可项目。国家食药监局一直对药用辅料实施批准文号管理,对于已有国家标准的药用空心胶囊,按照《药用辅料注册申报材料要求》(食药监注函[2005]61 号)“四、已有国家标准的药用空心胶囊、胶囊用明胶和药用明胶注册申报材料要求”的规定申报资料,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批。

       (3)国家药品标准制度

       国家药品标准是指国家为保证药品质量所制定的质量指标、检验方法以及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中国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中国药典》(2010年版)重新收载“明胶空心胶囊”和“肠溶明胶空心胶囊”产品标准,其检查项由《中国药典》(2000 年版)的 10 项增加为 13 项,并对“松紧度”、“脆碎度”、“亚硫酸盐”及“微生物限度”4 个原有指标进行修改以提高产品质量;同时,针对药用空心胶囊安全性,新增对“铬”、“环氧乙烷”、“对羟基苯甲酸酯类”等指标的检测,显示国家对药用空心胶囊生产质量管理的进一步规范。羟丙基淀粉空心胶囊作为新型药用胶囊被《中国药典》(2015 年版)收录,进一步扩大了现有药用辅料的覆盖面,作为对新型药用空心胶囊的规范,与明胶空心胶囊和肠溶明胶空心胶囊相比,对黏度等检查项不再检验,在崩解时限以及干燥失重等检查项的检验要求上略有降低。总体来看,《中国药典》(2015 年版)提高了药用辅料标准水平的要求,同时注重药用辅料标准的规范与协调,加强对微生物项目的规范与制定,科学合理地制定微生物检查限度及检查方法,进一步提高药用辅料的质量标准水平,增加产品质量的可控性。

       (4)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006 年 3 月 23 日,国家食药监局发布了《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食药监安[2006]120 号),从厂房设施、设备、物料、卫生、生产管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对药用辅料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

       颁布之初,受制于当时药用辅料生产企业的工艺技术和厂房条件,该文本仅作为技术规范,并未要求企业强制执行。

       2012 年“铬超标胶囊”事件曝光后,为进一步提升对药用辅料的监管力度和管理水平,国家食药监局于 2012 年 8 月 1 日发布《加强药用辅料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药用辅料的监管模式,设立了信息公开、延伸监管、社会监督等工作机制。同时,对药用辅料生产企业明确规定:“对实施许可管理的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应按《药用辅料注册申报资料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经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生产现场检查,动态抽样检验,并经国家局技术审查合格后,予以注册。”该规定已于 2013 年 2 月 1 日执行。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中国报告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ww)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疫苗行业相关政策:推进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授权

我国及部分省市疫苗行业相关政策:推进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授权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疫苗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疫苗行业稳定发展,比如河北省发布的《河北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上海市发布的《上海市海洋产业发展规划(2026—2035年)》。

2025年12月17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中药保健品行业相关政策:推进开展保健食品原料复方配伍备案试点工作

我国及部分省市中药保健品行业相关政策:推进开展保健食品原料复方配伍备案试点工作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中药保健品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中药保健品行业稳定发展,比如黑龙江省发布的《黑龙江省支持白桦树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江苏省发布的《“品质江苏”建设行动方案》。

2025年12月1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药物制剂行业相关政策: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注册管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药物制剂行业相关政策: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注册管理

为了进一步推动药物制剂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理顺中药品种保护审评管理体制。逐步完善中成药批准文号退出机制,指导改良一批,依法淘汰一批。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注册管理。

2025年12月04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中药行业相关政策:在县域医共体建设中,建设共享中药房

我国及部分省市中药行业相关政策:在县域医共体建设中,建设共享中药房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中药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中药行业稳定发展,比如上海市发布的《上海市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江苏省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深层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2025年12月0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康复医疗器械行业相关政策:推广康复机器人等智能医疗设备

我国及部分省市康复医疗器械行业相关政策:推广康复机器人等智能医疗设备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康复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康复医疗器械行业稳定发展,比如重庆市发布的《重庆市智慧医疗装备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广东省发布的《广东省加快扩大工业有效投资实施方案(2025—2027年)》。

2025年11月27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中医药行业相关政策:提升中医药辅助临床诊治能力

我国及部分省市中医药行业相关政策:提升中医药辅助临床诊治能力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中医药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中医药行业稳定发展,比如北京市发布的《北京市推动工业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5—2027年)》、天津市发布的《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5年11月05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医学影像设备行业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医疗器械产品采购可预期性

我国及部分省市医学影像设备行业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医疗器械产品采购可预期性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医学影像设备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医学影像设备行业稳定发展,比如上海市发布的《上海市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6-2027年)》、江苏省发布的《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2025年11月03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中成药行业相关政策:加强中成药说明书管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中成药行业相关政策:加强中成药说明书管理

为了进一步推动中成药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强中成药说明书管理。理顺中药品种保护审评管理体制。逐步完善中成药批准文号退出机制,指导改良一批,依法淘汰一批。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注册管理。

2025年10月20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