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7年福建省新一轮招标分类情况。此次招标方案中,福建省创新性的引入了两大分类方法,首先分类为非竞争性目录以及竞争性目录,再在此基础上按“四通用”(即“通用名称”、“通用剂型”、“通用规格”、“通用包装”)编制,并按治疗性用药、辅助性用药、营养性用药区分药品属性,如果属性重叠,按前序属性归类。
参考《中国招标代理产业商业模式深度调研与未来投资环境研究报告》
此次招标方案中,福建省创新性的引入了两大分类方法,首先分类为非竞争性目录以及竞争性目录,再在此基础上按“四通用”(即“通用名称”、“通用剂型”、“通用规格”、“通用包装”)编制,并按治疗性用药、辅助性用药、营养性用药区分药品属性,如果属性重叠,按前序属性归类。对于不同的分类,方案给出了不同的招标模式、限价原则以及调整机制,其中第一大分类中的非竞争性目录压力相对较小,而第二大分类中的治疗性药品压力相对较小,而辅助类、营养类的药品由于调整机制的存在,压力巨大。
下表备注:
①对于不能提供进口药品代理协议及海关口岸价的非竞争性目录的谈判规则中,治疗性用药的谈判环境反而不如辅助性及营养性用药,与整体方案思路不符合,不知道是否弄反了。
②重点监控药品的调整机制此前福建省已经执行,涉及 32 个产品 41 个品规,以中药注射剂为主,故不在下表中再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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