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我国药品两票制政策回顾

导读:我国药品两票制政策回顾。2017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下称《通知》)。

          参考《2017-2022年中国药品采购及代理产业运营现状及十三五投资前景预测报告

          2017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下称《通知》),首次从国家层面上对两票制的定义,范围,适用对象,推进时间表等基本问题做出诠释及相关安排。此外,《通知》要求在2017年首先在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公立医疗机构率先执行“两票制”,争取2018年全面推开的论调也预示2006年由广东省提出,2010年由福建省率先执行的两票制进入最后收尾阶段。

         1. 两票制政策演进历程

         地方先行探索,福建省率先执行。2006年,两票制首次由广东省提出,后因工业企业和代理商集体抗议而无法执行,此后,广东省勉强将两票制写入《2008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中,但实际上并没有得到具体执行。直到2010年,福建省通过七标和八标采购在全省推行两票制,配合三明医改等政策,整体效果较为成功,其经验也被国家版两票制所借鉴。

         国家版两票制2016年出台,17年完善试点,18年在全国执行。2016年,国务院常务会议确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首次从国家层面提出要求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推行两票制,压缩流通环节。此后各省陆续出台相关政策,确定两票制执行的时间表及实施方法。虽然国务院明确两票制为“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但并未对何为生产企业及流通企业做出明确定义,从而引发业界讨论。为进一步厘清界定两票制,2017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解决了业界长久以来的争议,并要求17年现在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公立医疗机构率先执行,争取2018年在全国全面推开。

 

          2. 国版两票制界定清晰,监管环节完善

        《通知》中明确定义,“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通知》还进一步明确生产企业包括1)药品生产企业;2)科工贸一体化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1家商业公司);3)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仅限1家国内总代理)。同时,还规定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

          弹性执行,偏远地区可“三票”。而对于特别偏远、交通不便特别偏远、交通不便的乡(镇)、村医疗卫生机构配送药品,允许药品流通企业在“两票制”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麻醉药品以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流通经营则仍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综合来看,如果不算流通企业集团内部的一票,整个流通环节最多只能开三票(到边远地区),一般情况下将以两票为主,一些政策更为“激进”的地区甚至能达到一票(直销),远比原有流通体系中常见的7票/8票要少。配合《通知》对发票开具及查验的严格要求,未来可预见原有的大批纯过票公司将退出历史舞台,而各省在实际过程中对龙头企业的政策倾斜,以及无法承担长回款期将导致中小型药品批发企业难以生存,未来将逐步被龙头企业兼并,行业集中度将大幅提升。

           3. 两票制+营改增双管齐下,改写行业格局

          分析两票制对药品流通业的影响难以绕开营改增,两个政策实际上是一套组合拳,两票制限制流通过程发票数量,而营改增则将发票性质定性为监管更严格且方便的增值税票,两者形成监管闭环,限制流通环节数量,改写行业生态。

          由于两票制限制了流通过程发票数量,以往通过厂商低开+过票形式环环加成到终端的模式变得不再可行,生产厂商只能从低开代理转向高开自营或高开佣金模式。高开模式之下,生产企业应税基数增高,存在找寻增值税进项税进行抵扣的需求,这为一些有营销业务能力的代理商提供了市场,他们可以藉此转变为CSO组织,进入生产厂商的业务体系。另一方面,没有业务能力的纯过票公司将逐步消亡。

 

          营改增实施形成发票监管闭环,企业难再开票冲账。两票制若没有营改增的辅助,其执行效力将大打折扣。因为在营业税的体系下,营业税票通常为手工开具,难以监管校对,且定额税较少被查验,企业虚开发票成本低。但转为增值税体系以后,增值税票直接通过国家金税系统开具,项目清晰,同时由于需要进行进项税抵扣,要求对其税票进行查验,这样便加大了企业虚开发票的难度。此外,不同于虚开营业税票仅会遭到行政处罚,虚开增值税是刑事犯罪,具有相当的阻吓作用。

          营改增后,全行业税负将加重。根据营改增相关规定,医药物流业属于交通运输业,适用税率为11%,虽然其仅对增值部分征税,且可以用进项税抵扣,但由于医药企业普遍进项税较少,加之中间过票承担部分税负的公司被清出,税负仅由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三者承担,因而多数企业反映税负有所加重。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报告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ww)。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中药种植行业相关政策:提升中药生产数智化水平

我国及部分省市中药种植行业相关政策:提升中药生产数智化水平

为推动中药材的种植,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7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数据局发布的《关于促进数字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提升中药生产数智化水平,持利用遥感、气象、土壤等数据,打造以数据、模型为支撑的中药生态种植数智化场景,赋能中药材育种、育苗和种植养殖。

2024年11月18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康复医疗器械行业相关政策:推动研发中医康复器具

我国及部分省市康复医疗器械行业相关政策:推动研发中医康复器具

为推动康复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国家中医药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健全县级中医医院康复科设置,实施一批县级中医医院康复科能力建设项目。支持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县域中医康复中心建设,推进康复科专业分化。

2024年11月08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医院行业相关政策: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性的智慧中医医院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医院行业相关政策: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性的智慧中医医院

智慧医院是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建立互联、物联、感知、智能的医疗服务环境,整合医疗资源,优化医疗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提高诊疗效率,辅助临床决策和医院管理决策,实现患者就医便利化,医疗服务智慧化,医院管理精细化的一种创新型医院。

2024年11月06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儿童医疗行业相关政策:推进儿科医疗联合体建设

我国及部分省市儿童医疗行业相关政策:推进儿科医疗联合体建设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儿童医疗行业的发展,比如云南省发布的《关于推动云南省 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强化疫苗预防接种。加强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持续做好适龄儿童常规免疫,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2024年11月04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家用医疗器械行业相关政策:加快研制家用医疗器械标准

我国及部分省市家用医疗器械行业相关政策:加快研制家用医疗器械标准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家用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比如上海市发布的《关于加强本市临床研究体系和能力建设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推动人工智能、组学技术、类器官等前沿技术在临床研究中的应用。加强医学影像及诊疗设备、微创植入介入器械、高端康复辅具等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和关键材料技术、核心元器件研发。

2024年10月25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医疗设备行业相关政策:健全高端医疗器械标准体系

我国及部分省市医疗设备行业相关政策:健全高端医疗器械标准体系

近些年来,为推动医疗设备行业的发展,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提出在智慧医疗健康领域,扩大在血压仪、血糖仪、穿戴物等终端设备中的智能化应用,开展智慧医疗健康设备和应用创新,提高健康管理水平和健康数据分析能力。

2024年10月21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