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关于日本MAH制度的相关问答

相关市场调研报告《2017-2022年中国医药电商行业发展态势及十三五发展策略研究报告


 

  第16届CPhI China举办期间,由医保商会和日本药业贸易协会主办的中日医药行业意见交流会召开,日本Pharma Planning株式会社的高桥和仁会长介绍了《中日原料药贸易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日本药业贸易协会代表分享了《中国原料药进入日本市场的建议》,并回答了关于日本MAH的相关问题。

  Q1: 在日本,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S可否自由转让?新药及仿制药都可转让吗?获批上市后,制造商可以转让给制造商之外的其他人吗?
  A1:日本可以成为MAH者是依据法律取得医药品制造销售业许可证者,并且可以承继给条件齐全者,但是不可以自由转让、废弃。要取得行业许可证必须满足相关条件。与2005年法规修订前相比,可以委托部分生产,感觉比以前松。制造商和制造销售商是 不同的业态,必须注意,所谓非制造商,如果是商社、研究机构,只要取得了行业许可证,满足条件,可以承继。
  Q2: 日本的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S怎样管理?是类似于专利的制度吗?需不需要行政审批?
  A2: 根据医药品及医疗器械法,对制造销售商有详细规定。补充规定也很多,义务和责任重大。是细分化的行业许可制度。 制造销售商=Marketer制造商=Manufacturer大多数医药品企业持有包含上述2个范畴的行业许可证。
  Q3: 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S制度在日本药品流通行业的地位和作用如何?
  A3:日本在2005的法规修订前医药品的审评主要是制造审批,但是法规修订后,与欧美相同,重点转移到销售审批。制造销售商(MAH)对市场上销售的产品,必须就医药品的制造、销售过程的品质、效果和安全承担最终责任。
  Q4: 日本的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S不是制造商的情况下,委托代加工时,公司自行销售时,必须申请GSP审批吗?
  A4: GSP=Good Supply Practices由日本医药品批发联合会作为自主标准制订并运用,非官方规定,不需要取得GSP的审批。
  Q5: 日本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S附带商业保险制度吗?具体内容是什么?
  A5: 没有商业保险,但是医药品副作用受害救济制度,制造销售商将医药品销售额按一定比例交付给法定基金会,当发生事故时对患者实施救助。具体请参照PMDA的HP(官网)。
  Q6: 日本的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S质量负责人能兼任产品上市安全负责人吗?
  A6: 作为医药品制造销售商的人员要素,必须设有医药品等总制造销售负责人、质量保证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这些负责人,根据医药品种类、开展业务的办公所在地,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兼任不同种类的许可及负责人。但是,第1种医药品制造销售业中,不可兼任。(处方药)。第2种医药品制造销售业中,总负责人和品质负责人,总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可以兼任。(处方药以外的药品)
  Q7: 日本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S的受托企业数量有限制吗?
  A7: 关于制造销售商可委托的制造商法律上没有数量限制。但是,制造销售商在制造商管理或质量管理、销售管理等方面需遵守的事项很多,考虑此因素委托的制造商最好数量有所控制。
  Q8: 在日本,MAH的申请资格对境外自然人和实体有限制吗?
  A8: 外国自然人或实体可以通过在日本境内投资设立公司或符合法律要求的经营实体来申请MAH。如前面所述,按照医药品制造销售商的三人组织结构设定要求,只要全部设置合理就可以。
  Q9: 在日本,MAH制度是否适用于原料药?
  A9: 不适用,在日本,原料药的生产销售不涉及MAH制度。
  Q10: 在日本,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S 可以是个人吗?
  A10: 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实际操作上比较困难。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观研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PF)。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口腔医疗行业相关政策:深入开展“三减三健” 等专项行动

我国及部分省市口腔医疗行业相关政策:深入开展“三减三健” 等专项行动

近些年来,为促进口腔医疗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4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的意见》提出以满足儿童健康需求为导向,加强儿科、小儿外科以及儿童营养、眼保健、心理保健、口腔保健等专科人才培养,构建科学合理的儿童医疗保健人才梯队。

2025年04月0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体外诊断行业相关政策:全面实施第三类医疗器械唯一标识

我国及部分省市体外诊断行业相关政策:全面实施第三类医疗器械唯一标识

为促进体外诊断行业的发展,我国发布了多项行业政策,如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鼓励高水平医疗机构自行研制使用国内尚无同品种产品上市的罕见病用诊断试剂。

2025年03月25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AI辅助诊断行业相关政策:大力推进5G行业虚拟专网在医疗领域规模部署

我国及部分省市AI辅助诊断行业相关政策:大力推进5G行业虚拟专网在医疗领域规模部署

为推动AI辅助诊断行业的发展,我国发布了多项行业政策,如202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数据标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强交通、医疗、金融、科学、制造、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数据标注,建设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支撑人工智能在行业领域的应用赋能。

2025年03月25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健康小镇建设行业相关政策:引导城乡居民加强自我体重管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健康小镇建设行业相关政策:引导城乡居民加强自我体重管理

为促进健康小镇建设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4年12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关于加快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促进乡村生态振兴的指导意见》提出深入发掘生态涵养、农事体验、健康养老等多种功能,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新业态。

2025年03月25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慢病管理行业相关政策:对慢性病患者和老年人提供分类分级健康服务

我国及部分省市慢病管理行业相关政策:对慢性病患者和老年人提供分类分级健康服务

为推动慢病管理行业的发展,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聚焦重大慢病、重大疑难疾病、新发突发传染病、特殊环境疾病等,推出一批临床疗效突出、竞争优势显著的中药创新药。

2025年03月25日
推动生物医药领域有序开放【附我国及各省份生物医药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推动生物医药领域有序开放【附我国及各省份生物医药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近些年来,为了促进生物医药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5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提出推动生物医药领域有序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参与生物制品分段生产试点,加快省级试点方案、质量监管方案审核,推动生物医药产业优化资源配置,及时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企业遇到的困难问题。

2025年03月19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中药材行业相关政策:加快中药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

我国及部分省市中药材行业相关政策:加快中药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中药材行业的发展,比如2025年2月广东省发布的《广东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2025年行动计划》提出培育现代中药产业,推进道地中药材优良品种选育和规范种植,打造从原料药、中药材到药品示范的全产业链。

2025年03月17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康复机器人行业相关政策:推进医用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医疗器械标准研制

我国及部分省市康复机器人行业相关政策:推进医用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医疗器械标准研制

为促进康复机器人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优化医疗器械标准体系,研究组建人工智能、医用机器人等前沿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组织。

2025年03月11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