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2018年我国医药行业政策梳理及带来影响分析(图)

      两票制政策推行的将加速行业洗牌,全国性及区域性龙头医药流通企业将率先受益,在本轮洗牌中,扩大规模、占据和稳固行业地位;医药批发方面,短期内,商业调拨业务的萎缩可能会给医药批发企业的营收带来影响,长期来看医药批发企业会加大纯销业务(对医疗终端机构的销售)比例以提升毛利率;医药零售方面,未来小型零售药店将不断被区域龙头整合,大型连锁药店凭借规模效应和区域竞争优势将不断提高自身盈利水平和竞争力,行业集中度大概率将提高。


      “两票制”的主要目的之一是通过减少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促使药品各级价格透明化、降低药品价格虚高,此过程中必将淘汰大批没有上游药品采购资源和下游医院终端资源的调拨中间商,很可能拉低医药商业整个子行业的整体增速;有实力的医药流通企业将会通过并购整合扩大医药终端覆盖数量、做大收入体量,同时减少调拨业务占比,增加纯销业务占比,达到提升整体毛利率的目的;小规模医药流通企业则通过将医院产品向院外处方渠道转移,降低“两票制”全面实施后被制药企业抛弃的风险。整体看,全国性及区域性龙头医药流通企业将率先受益,在本轮洗牌中,扩大规模、占据和稳固行业地位。

      2017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针对我国药品质量参差不齐、部分药品价格虚高等突出问题,从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提出改革意见,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要求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率先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实行“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推开。具体来看,“两票制”是指药品从制药企业出售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出售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并且每个品种的一级经销商不得超过2个,以此达到提高流通效率,保证用药安全、降低药品成本的目的,“两票制”的实行对医药流通企业影响重大。截至2017年11月底,“两票制”医改试点涵盖11个省200个城市。除港澳台和部分边疆省份(西藏、新疆)未见专门的“两票制”执行方案公文出台和具体全面执行时间期限外,其余29个省市、自治区已经悉数出台相关“两票制”执行方案公文,其中25个省市明确限定最后全面执行具体时间表,贵州、青海、甘肃、江西等已出台文件,但最后全面执行时间表不明。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年中国医药市场分析报告-行业运营态势与发展趋势研究

      对于医药批发企业来说,“两票制”对于中间商的清理迫使医药批发企业降低对商业调拨业务(对其他医药批发企业的销售)的依赖,加大纯销业务(对医疗终端机构的销售)比例以提升毛利率。但在短期内,商业调拨业务的萎缩可能会给医药批发企业的营收带来影响。同时,“两票制”促使全国性及区域性龙头医药流通企业通过并购整合扩大医药终端覆盖数量、做大收入体量,行业集中度有望大幅提升。总体看,受“两票制”影响,未来医药批发行业信用水平可能会出现两极分化的情况。全国性和区域性龙头企业在行业集中度提升的大背景下营收将会出现增长,但由于“两票制”的推出目的是为了降低药价,并且下游直接面对大量零售商可能会带来回款压力,在短期内盈利水平会受到一定影响,但最终市场份额的上升以及商业模式的转变将改善企业盈利并进一步提高龙头企业的信用水平。对于中小医药批发企业而言,上游供应的不足以及下游销售渠道的萎缩将会给企业营收带来极大的压力,并且医药工业企业对于中小医药批发企业信用政策的收缩会极大的加重企业的现金流负担,导致企业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同时下降,信用水平恶化。

      对于药品零售企业来说,“两票制”让所有销售中的零售行为和所看到的发票一一对应,同时每一张发票背后对应的行为是明确规定的,“两票制”核心是通过税收差异存在逃离和套税的空间来杜绝套走现金的做法。“两票制”政策落地需要时间,也需要招标和医保进度相匹配,现阶段,“两票制”对医药零售行业的影响较小。目前,我国医药零售行业的区域性竞争特征较为显著。绝大多数医药零售企业仍以区域性经营为主,各区域内均有规模较大的、具有领先优势的企业,在该区域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地位,并开始对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零售药店进行整合。未来如果零售业纳入“两票制”调整范围,小型连锁药店、零售药店不能再进行现金交易,成本有所上升,盈利能力下降,出售药店的意愿将加强;大型连锁药店将受益于“两票制”,加快并购速度,扩张深度与广度有望提升,零售企业的连锁率将进一步提高。在“两票制”背景下,未来随着小型零售药店不断被区域龙头整合,大型连锁药店凭借规模效应和区域竞争优势将不断提高自身盈利水平和竞争力,占据大部份分区域市场份额,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将有望提高,信用水平将进一步提高,零售行业整体信用水平将有所提高。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GSL)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零售药房行业相关政策:支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智慧药房

我国及部分省市零售药房行业相关政策:支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智慧药房

为了扩大零售药房行业的应用,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发布《中药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支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智慧药房,提升终端供应能力。

2026年04月27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中医药服务行业相关政策:提升边境县市中医药服务能力

我国及部分省市中医药服务行业相关政策:提升边境县市中医药服务能力

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服务行业的发展/为了扩大中医药服务行业的应用等/为促进中医药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等,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4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绕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公平性与可及性,落实分级诊疗制度要求,推动中医药服务向社区、家庭等场景延伸,全方位、全周期满足

2026年04月23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创新药行业相关政策:优化创新药等新上市药品首发价格机制

我国及部分省市创新药行业相关政策:优化创新药等新上市药品首发价格机制

为促进创新药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优化创新药等新上市药品首发价格机制。实行新上市药品企业自评制度,引导医药企业做好自评,综合临床价值、市场供求、竞争格局、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合理定价,接受社会监督和同行评议。

2026年04月16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中医医疗服务行业相关政策: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我国及部分省市中医医疗服务行业相关政策: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医医疗服务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促进中西医结合。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发展中西医协同服务。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

2026年04月13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激光医疗设备行业相关政策:健全医疗器械高质量发展机制

我国及部分省市激光医疗设备行业相关政策:健全医疗器械高质量发展机制

为促进激光医疗设备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优化创新药和临床急需药品审评审批,健全医保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高质量发展机制,完善创新药目录,鼓励商业保险扩大创新药支付范围。

2026年03月31日
从规模扩张到高质量创新:高端医疗器械产业的“十五五”跨越

从规模扩张到高质量创新:高端医疗器械产业的“十五五”跨越

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是高端医疗器械行业发展的核心动力,为此陆续发布了多项相关政策,如2025年7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发布优化全生命周期监管支持高端医疗器械创新发展有关举措的公告》,强化标准引领创新,进一步完善高端医疗器械标准体系。加快发布医用外骨骼机器人、放射性核素成像设备等相关标准。加快推进医用机器人、人工智能医疗器

2026年03月28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兽药行业相关政策:严查严惩非法添加和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

我国及部分省市兽药行业相关政策:严查严惩非法添加和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推动兽药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多部门协同和全链条监管,严查严惩非法添加和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

2026年03月18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康复机器人行业相关政策:推广康复机器人等智能医疗设备

我国及部分省市康复机器人行业相关政策:推广康复机器人等智能医疗设备

为促进康复机器人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12月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培育养老服务经营主体 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智能养老设备、康复护理机器人等开发企业嵌入养老服务机构,更新运用新技术新产品,通过服务共享、设备租赁、试点试用等方式增强老年用户体验感,

2026年03月17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