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养结合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类医养结合机构(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主动融入防控工作大局,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为做好医养结合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医养结合机构内的传播风险,提出以下要求:

        一、完善防控工作机制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指导医养结合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医养结合机构要把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根据前期防控情况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流程,加强应急值守,按要求及时上报信息,提高防控效果。

        二、服从当地联防联控统一指挥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周密安排,发挥医养结合机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应有作用。各类医养结合机构不分举办主体、经营性质、类别规模,要遵从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和疾控等专业机构的指导下,规范、安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分类管控,快速反应,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认真开展宣传教育与防护。医养结合机构要针对老年人和管理人员、医务人员、护理员等工作人员进行分类培训与指导,使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充分了解新冠肺炎防控相关科学知识,掌握防护要点。规范清洁消毒,分类分级指导相关人员做好科学合理防护,确保机构内全体人员防护到位。

        (二)加大机构内疫情防控力度。医养结合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和《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做好新冠肺炎相关预防与控制工作。针对节后返院返岗等情况,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因特殊情况确需返回养老区域的老年人、拟新入住养老区域的老年人及返岗的工作人员,都要按照规定严格隔离、密切观察,无异常后方可收住或上岗工作。不具备隔离观察条件的,可在本级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安排下进行集中隔离观察。疫情期间,鼓励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为老年人提供亲情关怀服务。发现机构内发热或疑似新冠肺炎老年人或工作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并按要求做好相应处置工作。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应当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三)切实消除机构内交叉感染风险隐患。除按照上级和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确定为定点救治医疗机构、设置发热门诊、开展排查工作的医疗机构外,各地医养结合机构在疫情期间不得擅自对外开展发热病人的诊疗排查活动,切实消除机构内交叉感染风险隐患。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的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和<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4〕57号)要求,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患者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不得超出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

        (四)妥善安排对内对外服务。按统一部署作为定点救治医疗机构、设置发热门诊或开展排查工作的医养结合机构,要妥善安排好对内、对外服务。根据防控需要,合理调配人力资源,科学安排工作班次,保障医务人员获得必要休息。负责对外诊断、救治、排查工作的医务人员不再负责对内服务,由其他医务人员提供养老区域内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医院发热门诊管理及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02号)要求,加强门急诊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和普通病区管理,强化感染防控,严格实行分区管理,消除新型冠状病毒在机构内的传播风险。

        四、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切实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的行业监管和防控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瞒报漏报迟报、防控不力、失职渎职等导致疫情扩散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医养结合机构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部署及工作规范、指南,按照防控预案和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切实保障入住老年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以上数据资料参考《2020年中国医养结合行业分析报告-产业规模与发展规划研究》。

        各类行业分析报告查找请登录chinabaogao.com 或gyii.cn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中药种植行业相关政策:提升中药生产数智化水平

我国及部分省市中药种植行业相关政策:提升中药生产数智化水平

为推动中药材的种植,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7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数据局发布的《关于促进数字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提升中药生产数智化水平,持利用遥感、气象、土壤等数据,打造以数据、模型为支撑的中药生态种植数智化场景,赋能中药材育种、育苗和种植养殖。

2024年11月18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康复医疗器械行业相关政策:推动研发中医康复器具

我国及部分省市康复医疗器械行业相关政策:推动研发中医康复器具

为推动康复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国家中医药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健全县级中医医院康复科设置,实施一批县级中医医院康复科能力建设项目。支持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县域中医康复中心建设,推进康复科专业分化。

2024年11月08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医院行业相关政策: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性的智慧中医医院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医院行业相关政策: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性的智慧中医医院

智慧医院是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建立互联、物联、感知、智能的医疗服务环境,整合医疗资源,优化医疗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提高诊疗效率,辅助临床决策和医院管理决策,实现患者就医便利化,医疗服务智慧化,医院管理精细化的一种创新型医院。

2024年11月06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儿童医疗行业相关政策:推进儿科医疗联合体建设

我国及部分省市儿童医疗行业相关政策:推进儿科医疗联合体建设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儿童医疗行业的发展,比如云南省发布的《关于推动云南省 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强化疫苗预防接种。加强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持续做好适龄儿童常规免疫,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2024年11月04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家用医疗器械行业相关政策:加快研制家用医疗器械标准

我国及部分省市家用医疗器械行业相关政策:加快研制家用医疗器械标准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家用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比如上海市发布的《关于加强本市临床研究体系和能力建设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推动人工智能、组学技术、类器官等前沿技术在临床研究中的应用。加强医学影像及诊疗设备、微创植入介入器械、高端康复辅具等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和关键材料技术、核心元器件研发。

2024年10月25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医疗设备行业相关政策:健全高端医疗器械标准体系

我国及部分省市医疗设备行业相关政策:健全高端医疗器械标准体系

近些年来,为推动医疗设备行业的发展,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提出在智慧医疗健康领域,扩大在血压仪、血糖仪、穿戴物等终端设备中的智能化应用,开展智慧医疗健康设备和应用创新,提高健康管理水平和健康数据分析能力。

2024年10月21日
我国医用快速灭菌器行业相关政策:加强传染病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器械标准体系建设

我国医用快速灭菌器行业相关政策:加强传染病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器械标准体系建设

医用快速灭菌器,也被称为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器(Autoclave)或快速蒸汽消毒器,是一种专门设计用于医疗环境中的高效消毒设备。

2024年10月1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生物制药行业相关政策:推动生物技术在医药等领域加快融合应用

我国及部分省市生物制药行业相关政策:推动生物技术在医药等领域加快融合应用

生物制药是指运用微生物学、生物学、医学、生物化学等的研究成果,从生物体、生物组织、细胞、器官、体液等,综合利用微生物学、化学、生物化学、生物技术、药学等科学的原理和方法制造的一类用于预防、治疗和诊断的制品。

2024年10月09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