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当前,境外疫情暴发增长态势仍在持续,我国外防输入压力较大,国内防止疫情反弹的复杂性也在增加。为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的各项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院内感染发生风险,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院内感染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
       
       由于新冠病毒传染性强,医疗机构面临的院内感染风险较高,稍有不慎易出现聚集性疫情。近期,山东省、黑龙江省个别医疗机构发生了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充分说明当前医疗机构面临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依然严峻。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站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杜绝麻痹和松懈思想,排查漏洞,补齐短板,持续强化医院感染管理,落实落细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的各项工作措施。
       
       二、严格落实发热门诊管理要求
       
       医疗机构要压实发热门诊的“前哨”责任,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的所有医务人员均应当熟练掌握并落实新冠肺炎防控和诊疗方案,加强个人防护,规范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样本采集、运送、保存和检测。对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迅速报告和隔离,及时转入定点医院进一步诊断治疗,不得擅自允许患者自行转院或离院。
       
       三、加强患者收入院管理
       
       医疗机构要根据本区域的疫情形势和风险等级,严格执行本地人民政府关于“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发热症状患者、密切接触者)相关管理要求,制定疫情期间患者入院筛查流程。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设置过渡(缓冲)病房,对新收入院的患者进行单间收治,待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再转至常规病房进一步住院治疗,降低潜在院内交叉感染风险。
       
       四、加强陪护、探视的管理
       
       医疗机构要加强病房管理,制定严格的陪护、探视制度。鼓励医疗机构实施视频探视。要加强优质护理服务,实施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必须陪护或探视的,应当严格限制陪护、探视人员数量和时间,并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近距离接触。对陪护和探视人员,应当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状况和信息登记等工作,严格限制其行进路线、活动范围。加强病区病房门禁、安保管理,减少未经允许的探视和陪护,以及无关人员的随意出入。
       
       五、强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各地应当加强医疗机构实验室建设,对所有三级医院以及县医院开展建设,使其迅速达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条件;对其他二级以上医院也应当同时加强建设,使其逐步达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条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随时能够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医疗机构要对发热门诊患者、门急诊中高度怀疑感染新冠病毒患者、入院患者、陪护人员以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按照“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原则,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时发现院内感染的风险。
       
       六、严格落实标准预防
       
       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标准预防,进入医疗机构的各类人员均应当正确选择和佩戴口罩、正确进行手卫生。要加强诊疗环境的清洁消毒处置,做好环境通风管理,落实分区管理要求,合理划分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区别医务人员通道和患者通道。要求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坚持标准预防,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务人员防护技术指南(试行)》(国卫办医函〔2020〕155号)做好个人防护,正确合理使用防护用品。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诊疗操作的风险高低进行额外防护。
       
       七、开展院内感染风险排查整顿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对前期院内防控工作开展回头看,抓紧排查漏洞,开展整顿,补齐短板。要对感染防控重点部门,特别是易发生输入性疫情和聚集性疫情的重点环节,以及防控基础设施、基本流程逐一进行梳理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进行逐一销号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医疗机构院内感染排查整顿工作进行指导督导,开展抽查,抽查对象不仅要包括新冠肺炎诊疗定点医院,还要包括非定点医疗机构,将辖区内院内感染发生风险降到最低,有效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以上数据资料参考《2019年中国疾病防控市场分析报告-行业规模现状与发展前景预测》。
       
       各类行业分析报告查找请登录chinabaogao.com或gyii.cn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兽药行业相关政策:严查严惩非法添加和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

我国及部分省市兽药行业相关政策:严查严惩非法添加和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推动兽药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多部门协同和全链条监管,严查严惩非法添加和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

2026年03月18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康复机器人行业相关政策:推广康复机器人等智能医疗设备

我国及部分省市康复机器人行业相关政策:推广康复机器人等智能医疗设备

为促进康复机器人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12月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培育养老服务经营主体 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智能养老设备、康复护理机器人等开发企业嵌入养老服务机构,更新运用新技术新产品,通过服务共享、设备租赁、试点试用等方式增强老年用户体验感,

2026年03月17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儿童用药行业相关政策:鼓励儿童药品研发申报

我国及部分省市儿童用药行业相关政策:鼓励儿童药品研发申报

为促进儿童用药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10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和规范“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广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和日常护理指导等智能应用,提升全人群自主健康管理意识。

2026年03月16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医院信息系统行业相关政策:各级医保部门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

我国及部分省市医院信息系统行业相关政策:各级医保部门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

为促进医院信息系统行业高质量发展等,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1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的通知》,完善信息支撑。各级医保部门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做好本地医保信息系统功能对接改造,实现业务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一体化运行和管理。省内共济工作可参照跨省共济执行。

2026年02月14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康复医疗行业相关政策:加快推动康复辅具产品研发

我国及部分省市康复医疗行业相关政策:加快推动康复辅具产品研发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康复医疗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康复医疗行业稳定发展,比如四川省发布的《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等,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增加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床位数量。

2026年02月12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中药饮片行业相关政策:提升中药饮片集约化生产水平

我国及部分省市中药饮片行业相关政策:提升中药饮片集约化生产水平

为了扩大中药饮片行业的应用,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发布《中药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提升中药饮片集约化生产水平。加快制定实施全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配方颗粒国家标准,持续完善饮片质量标准体系。

2026年02月1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中药材行业相关政策:建设高标准中药原料生产基地

我国及部分省市中药材行业相关政策:建设高标准中药原料生产基地

为了进一步推动中药材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发布《中药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建设高标准中药原料生产基地。引导中药工业龙头企业聚焦重点原料品种,充分发挥资金、技术、渠道等优势,在主产区因地制宜建设一批高标准中药原料生产基地,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等强

2026年02月09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医疗机器人行业相关政策:探索开展针灸、推拿机器人等智能设备推广应用

我国及部分省市医疗机器人行业相关政策:探索开展针灸、推拿机器人等智能设备推广应用

为了进一步推动医疗机器人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工作方案》加强入境消费场景建设,创新中国消费名品场景化体验,培育高质量国际赛事、演出、医疗、教育、旅居、康养品牌。

2026年02月03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