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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第138号关于发布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等疫情防控物资申报相关事项的公告

        为便利企业申报和海关高效监管,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申报准确性,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现就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等疫情防控物资进出口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列相关商品编码
        
        (一)增列商品编码“3002.2000.11”,商品名称为“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疫苗,已配定剂量或制成零售包装”,适用于已配定剂量或制成零售包装、直接用于人体的各类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疫苗。
        
        (二)增列商品编码“3002.2000.19”,商品名称为“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疫苗,未配定剂量或制成零售包装”,适用于直接用于人体的各类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疫苗原液。
        
        (三)增列商品编码“3002.1500.50”,商品名称为“以免疫制品为基本特征的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检测试剂盒,已配定剂量或制成零售包装”。
        
        (四)增列商品编码“3822.0010.20”,商品名称为“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检测试剂盒,税目30.02的货品除外”。
        
        (五)增列商品编码“3822.0090.20”,商品名称为“其他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检测试剂盒,税目30.02的货品除外”。
        
        二、关于上述新增商品编码的成交计量单位申报要求
        
        (一)商品编码“3002.2000.11”的成交计量单位按照“支”申报,代码为“012”。
        
        (二)商品编码“3002.2000.19”的成交计量单位按照“升”申报,代码为“095”。
        
        (三)商品编码“3002.1500.50”、“3822.0010.20”、“3822.0090.20”的成交计量单位按照“人份”申报,代码为“170”。
        
        三、关于商品编码“6210.1030.10”的适用范围
        
        商品编码“6210.1030.10”,商品名称为“防护服”,仅适用于化学纤维制品目56.02、56.03的织物制成的防护服、手术衣、隔离衣等各类具有防护隔离功能的服装(包括罩衣),不论是否医用,不论一次性或耐久型,不论分身式或连体式,分身式不论是否成套。
        
        四、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
        
        相关行业分析报告参考《2020年中国核酸检测试剂盒行业分析报告-市场深度分析与发展前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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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及各省份医疗服务行业相关政策:提升医疗服务智慧化、数字化、适老化、适儿化水平

我国及各省份医疗服务行业相关政策:提升医疗服务智慧化、数字化、适老化、适儿化水平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医疗服务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医疗服务行业稳定发展,比如天津市的《天津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河北省的《石家庄都市圈发展规划》。

2025年05月15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内镜诊疗器械行业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医疗器械产品采购可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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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内镜诊疗器械行业的发展,比如2025年4月江苏省发布的《“品质江苏”建设行动方案》提出对药品跨省委托生产、多点委托生产等新业态加强抽检、检测以及信息共享,对委托生产医疗器械按照分级监管要求实施监管。

2025年05月12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体检行业相关政策:培育壮大健康体检等新型服务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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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为了促进体检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4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培育壮大健康体检、咨询、管理等新型服务业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尽快实现医疗数据互联互通,逐步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

2025年04月29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医疗传感器行业相关政策:健全支持医疗器械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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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为了促进医疗传感器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积极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推广使用。加大创新药临床综合评价力度,加强评价结果分析应用。

2025年04月24日
鼓励儿童药品研发申报【附我国及各省份儿童用药行业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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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为了促进儿童用药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强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名医验方等的挖掘和转化。鼓励儿童药品研发申报。

2025年04月23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数字医疗行业相关政策:大力推进5G行业虚拟专网在医疗领域规模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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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数字医疗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数据标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强交通、医疗、金融、科学、制造、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数据标注,建设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支撑人工智能在行业领域的应用赋能。

2025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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