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调整部分进出境货物监管要求》的公告

关于调整部分进出境货物监管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9号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海关总署决定对部分进出境货物监管要求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进境栽培介质办理检疫审批时提供有害生物检疫报告和首次进口栽培介质开展风险评估送样检验的监管要求。
 
        二、出境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输入国家或地区无注册登记要求的,免于向海关注册登记。
 
        三、取消出境水生动物养殖场提供水质监测报告和进境水生动物隔离场工作人员提供健康证明的监管要求。
 
        四、取消出境粮食申报提供自检合格证明的监管要求,改为提供质量合格声明。
 
        五、取消出境水果果园及包装厂注册登记时向所在地海关提交水果有毒有害物质检测记录的监管要求。
 
        六、取消对供港澳蔬菜生产加工企业备案时向所在地海关提交生产加工用水的水质检测报告的监管要求。
 
        七、取消企业报关时提交供港澳蔬菜加工原料证明文件、出货清单以及出厂合格证明的监管要求。
 
        八、取消出口生产企业对肉类和水产品加工用原辅料进行自检的监管要求。
 
        九、取消对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进口口岸海关提交进口水产品的原产地证书的监管要求。
 
        取消对出口水产品养殖场投喂的饲料来自经海关备案的饲料加工厂的监管要求。
 
        十、进口化妆品在办理报关手续时应声明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免于提交批件凭证。
 
        对于国家没有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取消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的监管要求,要求提供产品安全性承诺。
 
        取消对出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实施备案管理的监管要求。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相关行业分析报告参考《2020年中国进出口贸易行业分析报告-行业深度调研与投资前景研究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跨境电商物流行业相关政策:加强物流枢纽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我国跨境电商物流行业相关政策:加强物流枢纽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跨境电商物流是指通过互联网将商品从供应方送达至需求方的过程。它涉及到多个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物流、支付和清关等多个环节。

2024年03月28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港口水运行业相关政策:推动道路货运、水运高质量发展

我国及部分省市港口水运行业相关政策:推动道路货运、水运高质量发展

港口水运是指通过港口进行的水上运输,包括货物的装卸、运输和转运。它涉及港口设施、船舶和相关设备,以及管理和协调这些资源的过程。

2024年03月28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金属集装箱行业相关政策:支持水路集装箱运输发展

我国及部分省市金属集装箱行业相关政策:支持水路集装箱运输发展

金属集装箱是一种由钢铁或其他金屋材料制成的运输容器,主要用于海上、陆地和空中运输。金属集装箱具有耐腐蚀、寿命长、可重复使用、安全性高等特点,同时其强度高、承载能力强,能够承受各种运输过程中的冲击和压力。

2024年03月21日
我国成品油船行业相关政策:推动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

我国成品油船行业相关政策:推动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

成品油船是一种专门用于运输成品油的船舶。它主要运输汽油、柴油、煤油等石油产品。成品油船通常具有较高的运输效率和安全性,能够保证石油产品的质量和数量。成品油船通常采用现代化的船舶技术和设备,以确保其运输过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024年03月07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航运行业相关政策:大力发展航运金融、数字金融等

我国及部分省市航运行业相关政策:大力发展航运金融、数字金融等

航运(Shipping)是指利用船舶等浮载工具,在江河、湖泊、海洋、水库、渠道等水域上运送旅客和货物的活动。航运是水上运输事业的统称,可以分为内河航运、沿海航运和远洋航运。航运在现代货物运输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因为其覆盖范围广泛,航道投资较小,运输能力强,占地少,成本低。

2024年03月06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通用航空行业相关政策:通用航空短途运输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

我国及部分省市通用航空行业相关政策:通用航空短途运输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

通用航空General Aviation,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包括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飞行活动。

2024年03月06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