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示:《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高等级公路和沿海、内河主要港口的污水、废气等污染物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的碳排放量比2005年降低11%,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的碳排放量比2005年降低16%。
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将全面体现“绿色发展”理念,化学需氧量COD、总悬浮颗粒物TSP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比“十一五”末降低20%,到2015年,实现公路水路交通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将为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发挥重要的基础性指导作用。
《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高等级公路和沿海、内河主要港口的污水、废气等污染物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的碳排放量比2005年降低11%,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的碳排放量比2005年降低16%。
与此同时,我国将建成覆盖全国沿海和主要内河水域的船舶溢油及危化品泄漏应急设备物资储备体系,沿海重点水域形成应对1000吨以上水上溢油事故的应急能力,一般港口水域形成200吨到500吨水上溢油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根据交通运输部预计,我国公路水路等各方面投资将继续加大。
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全国公路基础设施建设仍保持一定规模,预计“十二五”末公路总里程将达到450万公里,全国内河高等级航道将达到1.33万公里。同时,“十二五”时期,我国沿海港口将重点开发建设一批新港区,预计新增深水泊位440个。
为此,“十二五”期间,在公路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方面,《规划》指出,将重点开展生态型公路工程、公路生态修复试点、施工期公路污染治理、公路服务区污染治理、营运期公路噪声治理等方面工程建设。
而在水路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方面,《规划》提出, “十二五”期重点建设内容包括生态型港口工程示范、港口生态修复试点、内河航道生态修复试点、施工期港口航道污染治理、营运期港口污水处理与回用设施建设、内河船舶废弃物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港口散货粉尘治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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