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进一步加快内河水运发展、推进内河航道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今年7月18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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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运产业竞争格局及投资前景评估报告(2013-2017)
2012年3季度,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相继出台系列措施,规范港口和航运市场,推动港口和航运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各级地方政府继续出台政策措施,推进内河水运发展,同时,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三项政策以应对当前航运业的困难局面。
地方政府继续推进内河水运发展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区域资源调配程度的不断提升,内河水运作为交通运输方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占地少,成本低,运能大和效率高等优势作用正在日益凸显。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内河水运发展。2011年1月,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同年3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正式出台,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长江等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
为了响应国家的政策号召,广东、福建、浙江等省在近两年来也纷纷出台符合本省发展的内河水运发展规划。2012年3季度,各省、市、自治区继续加大对内河水运的政策支持。
天津强化内河通航安全管理
7月11日是中国航海日暨世界海事日,天津市地方海事局正式发布并实施《关于加强天津市内河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简称《通告》)。
根据《通告》,天津市所有内河通航水域船舶应当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并配备符合规定的船员和必要的航行资料,方可航行;严禁未取得适任证书或其他适任证件的船员上岗。在通航水域从事水路运输的船舶,必须在核定的航线上和航区内航行;禁止船舶超航区、超速航行。任何船舶不得超载运输货物或旅客。
《通告》的发布,将在维护通航秩序,预防水上交通事故,确保天津市内河通航水域安全形势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嘉兴内河水运复兴行动计划启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内河水运复兴行动计划(2011-2015年)》,进一步加快大港口、大路网、大航空、大水运建设,构建现代交通大物流体系,7月12日,浙江省嘉兴市港航管理局正式对外公布了《嘉兴市水运复兴行动计划(2011-2015年)》(简称《计划》),根据《计划》,未来几年,嘉兴计划将投资近百亿元进行内河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畅通嘉兴水上“经济大动脉”,点燃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
《计划》提出,嘉兴将投资百亿元进行内河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港航经济,到2015年,全市四级及以上高等级航道里程达到352公里,水运运力规模达到140万吨(其中海运运力规模达到50万吨),水路货运量达到1.1亿吨,货物周转量达到205亿吨/公里;嘉兴港年货物吞吐量达到1亿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达到200万标箱;内河港口年货物吞吐量达到1亿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达到35万标箱。
《计划》还勾勒了未来几年嘉兴内河高等级航道网和内河港口枢纽建设的宏图。在内河航道建设上,以“内畅通、外通海、海河并举”为目标,以三、四级航道建设为重点,计划完成高等级航道建设投资金额92.41亿元,建成四级以上高等级航道160公里。在内河港口枢纽建设方面,计划完成投资7亿元,鼓励全社会投资重点建设专业化、规模化内河公用型码头,基本建成嘉兴内河港城郊港区建陶物流作业区和国际集装箱作业区,启动城郊西岗作业区和海宁港区环城河作业区等一批综合性公用码头作业。
《计划》提出,在构建“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的过程中,要积极构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做大做优钢贸、石(木)材、粮食等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加快推进煤炭、石油化工和浙北生产资料交易市场项目;完善海陆联动集疏运网络建设,推进乍浦、海盐、独山三大港区海河联运集疏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浙能独山煤炭中转码头、嘉兴港独山港区多用途码头及海河联运项目建设。
《计划》的出台,将使嘉兴市进一步发挥海河联运优势,从短期看可以拉动地方投资,促进经济增长,从长期看更是畅通了水上“经济大动脉”,使水运成为嘉兴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引擎。
苏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内河水运发展、推进内河航道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今年7月18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从三个方面对未来苏州内河水运发展提供了政策导向。一是在发展目标上,明确提出“利用10年时间,建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二是在资金保障上,自2012年起每年用于内河航道建设专项资金不少于2亿元,安排航道管理和养护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并根据需要逐步扩大资金规模。安排适当的资金用于水运支持保障系统的建设和维护。三是在政策保障上,要求各级部门要在法律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为全市水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和良好服务。同时,国土资源部门也应优先考虑安排内河航道整治等水运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对列入国家和省重点的航道建设项目,水利部门可依法免除收缴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
《实施意见》确定“十二五”期间,苏州市将加快建设畅通的高等级航道网,完成苏南运河苏州段“四改三”航道整治工程,基本完成杨林塘、苏申外港线航道整治工程,力争开工建设苏申内港线、长湖申线、申张线苏州段等航道重点工程,规划建设三级航道326.6公里,建成137.2公里,项目总投资178.6亿元,计划完成投资65.3亿元。
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将实现苏州内河航运与苏州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协调发展,为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更加高效的服务。
云南省出台加快内河水运发展实施意见
云南省水运具有构建“两出省、三出境”水运大通道格局的独特优势,水运发展前景广阔。但目前,云南省水运发展的速度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实际需要,也达不到国家建设水运现代化体系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快云南省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建设步伐,云南省政府于2012年8月15日正式对外公布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意见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以抓住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的战略机遇,提出了加快全省内河水运发展的基本原则,还明确提出了加快全省内河水运发展的七项基本内容。
表 2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意见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提纲 | 内容提要 |
基本原则 | 坚持全面发展,坚持协调发展。 |
发展目标 | 到“十二五”末,全省航道里程增加30%以上,达到4000公里,其中,四级以上航道里程达到240公里,五级航道里程达到960公里;全省港口泊位达到220个;全省运输船舶平均吨位比2010年提高50%,全省运输船舶标准化率提升至30%以上,其中,金沙江—长江、右江、澜沧江船型标准化率达到50%以上。构建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内河水运体系,提高水路运输效率和节能减排能力,提升水运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 |
主要内容 |
(一) 加快出省出境航道建设,促进区域交流合作。 (二) 深化航道管养体制改革,加强航道管理养护。 (三) 加快港口码头建设,发挥港口的水陆运输枢纽作用。 (四) 加强水运安全监管,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五) 强化水运市场监管,规范水运市场秩序。 (六) 开发库湖区航运,完善区域交通。 (七) 加强航电协调,促进水资源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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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
(一) 加大资金投入。 (二) 强化科技支撑。 (三) 加强法制建设。 (四) 理顺管理体制。 (五) 完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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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的发布,对于加快云南省内河建设与水运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水资源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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