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我国铁路融资方式改革的建议,应当充分发挥铁路企业融资能动性,通过国内银行贷款、发放铁路建设债券和政府适当补贴等方式,完成前期建设融资,并通过通车后的经济效益逐年还款付息。
(一)建立真正的“政企分开”的铁路运输管理体系,确立铁路企业融资主体地位。
针 对我国铁路长期国有控制、国家财政统一出资组织的情形,政府应逐步放开对铁路的经营权,使得铁路总公司在国家交通运输部门的监管指导下,有效行使对铁路生 产的组织、协调、指挥,成为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借助铁路的市场化,铁路企业自主选择融资渠道、引入多种融资方式,为社会资本的进入开启方 便之门。
(二)建立与铁路市场化融资相适应的铁路运价机制。
铁 路运输具有公益性,同时随着铁路市场化的增强,其商业性也将日渐突出。根据2013年8月19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 意见》,将铁路货运价格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增加运价弹性。通过政府指导下的市场化运价机制,使铁路运价既符合公益性特征,在普通公民消费预期和经 济收入承受范围之内,又能满足铁路运输商业化运作的盈利目的。
(三)区分铁路建设项目的公益性和经营性。
对 于承担学生、伤残军人、涉农物资和紧急救援等公益性运输任务,以及青藏线、南疆线等有关公益性铁路,应当以政府财政融资和铁路基金为主导,铁路企业自主融 资为辅,依托政府力量推动公益性铁路的建设,便民利民。建成后的运营亏损,应当建立完善核算体系,形成合理的补贴机制。对于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客运和资源运 输型铁路线,应当充分发挥铁路企业融资能动性,通过国内银行贷款、发放铁路建设债券和政府适当补贴等方式,完成前期建设融资,并通过通车后的经济效益逐年 还款付息。
(四)放宽民间资本进入铁路行业的准入标准,规范投资行为。
在 2004年通过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中明确指出,到2020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2万公里,主要繁忙干线实现客货分线,复线率和电化率分别达到 50%和60%以上,运输能力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主要技术装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面对这样的高速铁路网建设目标,对于铁路这样的自然垄断 性行业,应放宽资金准入标准,吸引民间资本和地方政府资本以合营、联营、合作的方式进入铁路建设。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