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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管理规定》用单行法规形式为航班正常工作提供了最系统、最权威法律依据

 导读:民航局《管理规定》用单行法规形式为航班正常工作提供了最系统、最权威法律依据。统计数据显示,2015 年全年,全国民航共完成旅客运输量 4.36 亿人次,旅客周转量 7270.66 亿人公里,同比分别增长 11.1%和 14.8%。然而在民航快速发展的同时,许多问题也应运而生,这其中航班延误问题表现格外突出。 

参考《2016-2022年中国航模行业发展现状及十三五盈利战略研究报告


        统计数据显示,2015 年全年,全国民航共完成旅客运输量 4.36 亿人次,旅客周转量 7270.66 亿人公里,同比分别增长 11.1% 14.8%。然而在民航快速发展的同时,许多问题也应运而生,这其中航班延误问题表现格外突出。为此,民航局自 2008 年起多次开展航班延误治理活动,制定了一系列治理航班延误的政策措施,收到了一定成效。 

        为了更好地处置航班延误,提高航班正常率,提升民航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航空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民航局制定并于 2016 7 月正式对外公布了《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管理规定》将于 2017 1 1 日起正式实施。《管理规定》从航班正常保障、延误处置、旅客投诉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各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航空公司、机场、空管等航空运行主体的责任,为维护乘客合法的权益、保障正常航空运输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据。 

        《管理规定》厘清了政府和市场边界,在保护旅客知情权的同时,不侵犯企业的自主经营权。《管理规定》在第三章第一节中明确规定,国内承运人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补偿条件、标准和方式等由航空公司自行决定。这样,旅客可以根据补偿的方案,自主决定选哪家航空公司,真正实现航空运输市场化。同时,国内承运人需要在《管理规定》未正式生效前的时间里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完善航班延误补偿标准,上报民航局和各地区管理局备案,并择时予以对外公布,做到透明公开。 

        《管理规定》明确和规范了航班运行主体各自的职责和法律责任。《管理规定》在第二章中对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空管部门及其他服务保障单位在保障航班正常工作中的职责进行了细分,对必要设施设备和人员的配备提出了要求。此外,《管理规定》也要求航空公司与销售代理人和地服代理人通过协议方式明确航班延误或者取消后的服务要求,进一步规范了航空公司、机场、空管、公安等部门的协同联动职责,同时也增加了地服代理人、销售代理人不履行协议造成航班延误的责任。另外,《管理规定》细化了《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法律责任中的部分条款,对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等主体的违法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其中重点要求承运人做好航班延误或取消后的旅客服务工作,每一项都设定了法律责任。 

        最后,《管理规定》从消费者知情权以及航班延误后的维权等诸多角度保护了航空消费者的权益。《管理规定》明确,若消费者发生投诉,国内航空公司要在 7 日内告知消费者是否受理投诉,10 日内处理完毕,外航和港澳台地区航空公司在 20 日内处理完毕,且必须具备中文受理能力。《规定》要求航空公司在运输总条件中需明确是否提供航班延误补偿,还要明确航班延误或者取消后的旅客服务内容,并在购票环节明确告知消费者。发生延误后,航空公司要在 30分钟内告知旅客航班延误或者取消信息。发生机上延误时,航空公司要每 30 分钟向机上旅客通报动态信息,超过 3 小时的,要在安全和安保允许的情况下,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 

        《管理规定》用单行法规的形式为航班正常工作提供了最系统、最权威的法律依据,对有效减少航班延误,提高航班正常率,提升我国民航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航空运输秩序,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保障。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中国报告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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