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交通运输部印发《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

 导读:交通运输部印发《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了《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7年1月10日起施行。 

参考《2016-2022年中国水运市场产销调研及十三五投资策略研究报告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了《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7110日起施行。为便于交通运输港口管理部门、有关企业更好地理解该规定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规定》出台的目的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201611日起施行的《反恐怖主义法》明确,长途客运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为贯彻落实反恐法要求,同时加强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保障水路运输旅客生命和财产安全,更好地维护旅客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运输秩序,结合2014年以来部分水域已开展的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售票、实名查验管理的实践,特制定本《规定》,确立船票实名购买、登船实名查验制度,明确相关各方在实名制管理上的权利义务。 

  二、主要内容 

  《规定》共19条。主要明确了实名制管理的适用范围及相关各方在实名制管理中的职能和责任。 

  一关于实名制的适用范围。 

  结合水路旅客运输实际情况,《规定》将实施实名制的范围明确为60公里以上的省际水路旅客运输含载货汽车滚装船。同时考虑到琼州海峡虽然距离不足60公里,但其客流量较大,既是公安反恐重点区域,也是水上交通运输安全风险较大的水域,因此《规定》明确琼州海峡省际水路旅客运输也实施实名制管理。 

  省内水路旅客运输实施实名制的范围,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布。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水路客运实际情况,按照公安反恐要求和主要客运航线的运输安全风险程度确定省内实名制实施范围,但载客12人以下的客运船舶、乡镇客运渡船运输以及与外界不通航的公园、封闭性风景区的水上旅客运输除外。具体范围一旦确定公布后,应当依照《规定》要求开展实名制管理。 

  二关于实名制的责任主体和内涵。 

  按照《反恐怖主义法》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的主体是运输业务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依据《港口法》和《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明确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者或其委托的船票销售单位、港口经营人是实名制的责任主体。 

  关于实名制的内涵,《规定》明确由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者或其委托的船票销售单位凭乘船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销售船票,由港口经营人在乘船人登船前对其进行实名查验,核查船、票、人、证是否相符。为提高实名查验的准确性,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在船舶开航后统计旅客数量并与港口经营人交换信息。对于交换信息数据不一致的,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和港口经营人应当按程序启动复核机制,直至统计数据核对一致,并将情况及时报当地相关主管部门。 

  三关于管理分工。 

  部指导全国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工作,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分别负责指导和督促长江干线、琼州海峡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或者机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职责和本规定具体承担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工作。 

  四关于信息的保存和提供。 

  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者、港口经营人负责妥善保存登记采集的旅客身份信息和乘船信息,并依公安机关要求向其如实提供。对登记采集的旅客身份信息和乘船信息,如果是视频图像信息的,自采集之日起至少保存90日,如果是除视频图像信息之外的其他类型信息的,自采集之日起至少保存1年。 

  三、关于《规定》的贯彻落实 

  一关于售票、查验模式调整。 

  有关企业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梳理、完善现有售票、查验环节流程制度,确保在2017110日《规定》施行之日起全部调整落实到位。港口经营人要配备必要查验设施,确保在乘客登船前完成实名查验,确保乘客登船信息准确无误;水路运输企业要在船舶开航后及时分类统计船载乘客数量,与港口经营人交换信息。经调整的售票、验票流程方案,应当尽早对社会公布,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乘客积极遵守实名制有关规定,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各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航管理部门要切实督导到位,做好监督服务工作。 

  二关于省内实名制实施范围的确定公布。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认真研判省内水路旅客运输特点和管理需要,尽快确定公布省内实施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的范围,以便相关企业主体组织实施。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中国报告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ww)。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无人配送行业相关政策:推广无人配送车等设施设备

我国及部分省市无人配送行业相关政策:推广无人配送车等设施设备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无人配送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无人配送行业稳定发展,比如广东省发布的《广东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2025年行动计划》、天津市发布的《广东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2025年行动计划》。

2025年06月1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邮轮行业相关政策:推动“邮轮+”业态创新

我国及部分省市邮轮行业相关政策:推动“邮轮+”业态创新

为了扩大邮轮行业的应用,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3月商务部等6部门等发布《关于组织开展“购在中国”系列活动的通知》组织推出一批城市漫步、乡村休闲及入境游、康养游、邮轮游、旅游列车、旅居休闲等精品旅游线路和产品。

2025年06月04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物流行业相关政策:持续推进海外智慧物流平台建设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物流行业相关政策:持续推进海外智慧物流平台建设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智慧物流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智慧物流行业稳定发展,比如天津市发布的《天津市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云南省发布的《云南省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实施方案》。

2025年05月23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铁路运输行业相关政策:在户外运动旺季增加铁路运输能力

我国及部分省市铁路运输行业相关政策:在户外运动旺季增加铁路运输能力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铁路运输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铁路运输行业稳定发展,比如河南省发布的《河南省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实施方案》、重庆市发布的《重庆市推动经济持续向上向好若干政策举措》。

2025年05月2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港口行业相关政策:鼓励商贸流通企业与港口等企业战略合作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港口行业相关政策:鼓励商贸流通企业与港口等企业战略合作

为推动智慧港口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5年4月商务部等6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提出鼓励各地区在大型商圈、步行街、旅游景区、度假区、文博场所、机场、客运港口、酒店等增设退税商店,扩大退税商店覆盖面。

2025年05月14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航运行业相关政策:提高航运保险承保能力和服务水平

我国及部分省市航运行业相关政策:提高航运保险承保能力和服务水平

近些年来,为推动航运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4年11月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的《关于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推动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计划》提出鼓励商贸流通企业与港口、航运、物流等企业战略合作,推进贸港航一体化发展。

2025年05月09日
发展适老公共交通【附我国及各省份公共交通行业相关政策】

发展适老公共交通【附我国及各省份公共交通行业相关政策】

为推动公共交通行业的发展,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各地对消费集聚商业区的夜间照明和夜景灯光升级改造,优化停车场、公共交通等配套服务设施。

2025年04月25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高速公路行业相关政策:完善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等集散路网布局

我国及部分省市高速公路行业相关政策:完善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等集散路网布局

高速公路,简称高速路,是指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封闭道路,根据中国《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高速公路为专供汽车分向行驶、分车道行驶,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

2025年04月24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