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交通运输部、卫健委、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精准做好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卫生健康委、邮政管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各民航地区管理局: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加速扩散蔓延,外防输入形势严峻复杂。同时,受疫情冲击国际航空货运能力大幅下降,对我国外贸进出口和国际供应链带来严重影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努力实现坚决阻断病毒通过交通运输工具境外输入传播渠道,保障国际物流运输通道不断,切实维护国际供应链稳定,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部署要求,现就精准做好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实施严格封闭管理

        (一)对机组人员实行封闭管理。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下机休息后继续执飞国际航线的,海关登临检疫无异常后,按照不入境、不检测、指定地点集中休息的方式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实行封闭管理。对于具备相关条件的机场,在机场设立专门区域用于国际航空机组人员休息,要配备生活必需的相关设施设备,为机组人员休息创造良好条件。对于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机场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要在综合考虑机场、航空公司意见基础上,在机场附近指定地点(酒店、宾馆)用于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集中封闭休息,从机场到集中封闭休息地点实行点对点专车接送。定点专车司乘人员、集中封闭区域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二)严格管理机组人员活动范围。机组人员要加强自律,不得擅自离开集中封闭区域,不得到机场、指定酒店和宾馆的公共场所活动。要通过安排专人值守、视频监控等方式,对机组人员实行严格管理。

        (三)加强入境后执飞国内航线机组人员防控管理。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入境后继续执飞国内航线的,应在第一入境口岸接受核酸检测,检测结果确认前由当地人民政府实施管控,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继续执飞。

        二、优化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出入境通关防控措施

        (四)建立机组人员白名单制度。 允许国际航空货运相关企业对于符合健康标准的在飞国际机组人员建立白名单制度,相关口岸应为已报备的机组人员提供出入境通关便利。

        (五)实施集中检疫通关。各地海关要对国际航空货运下机机组人员实行集中办理、快速通关的政策,根据海关检疫通关总体流量情况,临时设置专用通道,优先安排货运机组检疫通关,避免机组与旅客聚集接触,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六)入境机组人员实施分类精准管理。对于中国航空企业国际货运机组,执行任务期间仅在国外机场短暂停留且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防护而未入境的,由机组人员和航空公司分别作出未下机承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担保,返航入境时免于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体温检测符合规定的可继续执行货运飞行任务;执行任务期间在国外入境短期停留、实施封闭管理的,返回国内入境时,需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免于集中隔离。

        (七)简化固定航线机组人员管控措施。对执行固定往返航线的国际航空货运机组人员,体温检测符合规定的,不需采取异地作业隔离14天的管控措施。

        (八)做好核酸检测阳性等外籍货运机组人员出境工作。执飞我国货运航班的外籍机组人员,属于有症状者、密切接触者或核酸检测阳性者,申请返回本国隔离治疗并由本人作出承担一切责任承诺的,经地方联防联控机制同意,由承运人实施严格防护后,可允许返回。

        三、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

        (九)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国际航空货运企业是机组人员防疫防控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遵守检疫检测规定,细化停港作业、自我防护、集中休息等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对货运机组的管理。要细化落实机长负责制,切实加强对机组人员健康状况的定期检测,督促按照防疫指南的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要配足配齐机组人员各类防护用品,保障机组人员饮食和相关生活必需品供给,避免机组人员不必要的外出。

        (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民航地区管理局、各地邮政管理局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航空货运企业、邮政快递企业的监管,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制度,积极配合地方政府落实机组人员封闭管理制度。各地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和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等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进一步优化相关管控措施,做好国际航空货运机组检疫相关工作。

        (十一)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相关地方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尽快确定航空货运机组人员集中封闭休息地点。要组织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公安等相关部门,安排专门力量,切实加强对国际航空货运机组的管理,有效控制其活动范围和疫情传播风险。北京地区应按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相关规定执行。

        四、加强国际合作,推进全球航空货运疫情联防联控

        (十二)推进联防联控。继续推动货运通航国家和地区与我强化联防联控,对国际航空货运机组加强出境检疫,避免机组人员“带病”执飞。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开通国际航空货运航线的城市人民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

国家移民管理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

        以上数据资料参考《2020年中国航空货运行业分析报告-行业供需现状与发展潜力评估》。

        各类行业分析报告查找请登录chinabaogao.com 或gyii.cn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能仓储行业相关政策:发展海外仓储物流设施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能仓储行业相关政策:发展海外仓储物流设施

为了进一步推动智能仓储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6月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部门等发布《关于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引导港航企业延伸上下游业务,提供多式联运、物流分包、仓储配送等“端到端”供应链服务,向全程物流经营人和综合运输服务商转型。

2025年07月02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农产品冷链物流行业相关政策:提升农产品冷链物流智能化水平

我国及部分省市农产品冷链物流行业相关政策:提升农产品冷链物流智能化水平

为了进一步推动农产品冷链物流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3月商务部等8部门等发布《加快数智供应链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建设数智化农产品市场,提升农产品冷链物流智能化水平,支持发展“前置仓+即时配送”模式,建强农业数智供应链网络、节点和末梢。

2025年06月27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船舶行业相关政策:加快船舶等重点领域标准物质研制和应用

我国及部分省市船舶行业相关政策:加快船舶等重点领域标准物质研制和应用

为了进一步推动船舶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发布《关于制造业计量创新发展的意见》加快化工、石化、钢铁、有色、建材、机械、汽车、船舶、航空、轻工、纺织、电子、通信等重点领域的标准物质研制和应用。

2025年06月24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无人配送行业相关政策:推广无人配送车等设施设备

我国及部分省市无人配送行业相关政策:推广无人配送车等设施设备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无人配送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无人配送行业稳定发展,比如广东省发布的《广东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2025年行动计划》、天津市发布的《广东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2025年行动计划》。

2025年06月1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邮轮行业相关政策:推动“邮轮+”业态创新

我国及部分省市邮轮行业相关政策:推动“邮轮+”业态创新

为了扩大邮轮行业的应用,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3月商务部等6部门等发布《关于组织开展“购在中国”系列活动的通知》组织推出一批城市漫步、乡村休闲及入境游、康养游、邮轮游、旅游列车、旅居休闲等精品旅游线路和产品。

2025年06月04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物流行业相关政策:持续推进海外智慧物流平台建设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物流行业相关政策:持续推进海外智慧物流平台建设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智慧物流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智慧物流行业稳定发展,比如天津市发布的《天津市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云南省发布的《云南省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实施方案》。

2025年05月23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铁路运输行业相关政策:在户外运动旺季增加铁路运输能力

我国及部分省市铁路运输行业相关政策:在户外运动旺季增加铁路运输能力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铁路运输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铁路运输行业稳定发展,比如河南省发布的《河南省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实施方案》、重庆市发布的《重庆市推动经济持续向上向好若干政策举措》。

2025年05月2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港口行业相关政策:鼓励商贸流通企业与港口等企业战略合作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港口行业相关政策:鼓励商贸流通企业与港口等企业战略合作

为推动智慧港口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5年4月商务部等6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提出鼓励各地区在大型商圈、步行街、旅游景区、度假区、文博场所、机场、客运港口、酒店等增设退税商店,扩大退税商店覆盖面。

2025年05月14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