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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优化外汇业务管理,完善外汇服务方式,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外汇业务管理
        
        (一)全国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在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规并符合现行资本项目收入使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资本金、外债和境外上市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经办银行应遵循审慎展业原则管控相关业务风险,并按有关要求对所办理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进行事后抽查。所在地外汇局应加强监测分析和事中事后监管。
        
        (二)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分类为A类的企业,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不含)以上或由于特殊情况无法原路退汇的业务,无需事前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可直接在金融机构办理。金融机构在为企业办理以上免于登记的退汇业务时,应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特殊退汇”。
        
        (三)简化部分资本项目业务登记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内保外贷和境外放款注销登记下放至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内保外贷责任已解除且未发生内保外贷履约的情况下,可到其所属分局(外汇管理部)辖内银行直接办理内保外贷注销登记。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期限届满且正常收回境外放款本息的情况下,可到其所属分局(外汇管理部)辖内银行直接办理境外放款注销登记。
        
        (四)放宽具有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购汇偿还。出口押汇等国内外汇贷款按规定进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并办理结汇的,企业原则上应以自有外汇或货物贸易出口收汇资金偿还。在企业出口确实无法按期收汇且没有其他外汇资金可用于偿还上述国内外汇贷款时,贷款银行可按照审慎展业原则,为企业办理购汇偿还手续,并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有关情况。
        
        二、完善外汇业务服务
        
        (五)便利外汇业务使用电子单证。银行按规定以审核电子单证方式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取消企业分类为A类以及成立满2年的条件。银行按规定以审核电子单证方式办理服务贸易、初次收入和二次收入外汇收支的,可不打印电子交易单证。银行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时,可不打印“结汇/购汇通知单”。银行办理上述业务,应确保电子单证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使用的唯一性,并留存电子单证或电子信息5年备查。
        
        (六)优化银行跨境电商外汇结算。支持更多的银行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在满足交易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
        
        (七)放宽业务审核签注手续。金融机构按规定审核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时,可根据内控要求和实际业务需要,按照实质合规原则,自主决定是否在单证正本上签注收付汇金额、日期并加盖业务印章,但需按现行规定留存审核材料备查。
        
        (八)支持银行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银行通过多种方式科学评估企业资信状况,对客观不可控因素造成涉外收付困难的企业区别分类,对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涉外企业在外汇贷款方面给予贷款延期、手续简化等倾斜。支持银行利用数字外管平台开放的企业资信、收付汇率等信息,开展合规经营和业务创新,做好对中小微涉外企业的金融服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中,第一条第三款因需升级资本项目信息系统,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以上数据资料参考《2020年中国外汇行业分析报告-产业竞争现状与发展潜力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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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口岸行业相关政策:推动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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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智慧口岸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智慧口岸行业稳定发展,比如北京市发布的《北京市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江苏省发布的《江苏省创新提升数字贸易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5年10月24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港口水运行业相关政策:推广“单一窗口”预约查验在水运口岸应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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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港口水运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港口水运行业稳定发展,比如四川省发布的《四川省推动中欧班列集结中心枢纽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广东省发布的《广东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2025年10月16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机场行业相关政策:加强机场等重点领域电磁环境保护要求国家标准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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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动机场行业的发展/为了扩大机场行业的应用等/为促进机场行业高质量发展等,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8月财政部、民政部等部门发布《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提出支持铁路、公路、水上、航空旅客运输服务以及空中交通管理、观光游览航空服务、旅客票务代理等,支持客运火车站、客运港口、机场等交通服

2025年10月09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海上运输行业相关政策:增加国际海运干线运力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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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海上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等,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6月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关于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推动内河航运与国际海运、公路、铁路等方式间规则标准衔接,推进作业单证“无纸化”和业务线上办理,加强信息交互、数据共享,推动联运“一单到底”。

2025年10月09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集装箱行业相关政策:强化重点物资和国际集装箱运输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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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是能装载包装或无包装货进行运输,并便于用机械设备进行装卸搬运的一种成组工具。集装箱最大的成功在于其产品的标准化以及由此建立的一整套运输体系。

2025年10月05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快递服务行业相关政策:完善快递物流配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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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服务是指快递收寄、运输、投递单运封装的、有地址的快件,即快递服务企业依法收寄并封装好的信件和包裹的统称。在向收寄人承诺的时限内将快件或其他不需要储存的物品送到指定地点,递交给收件人,并获得签收的服务形式。

2025年10月0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渔船行业相关政策:加强渔船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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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渔船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渔船行业稳定发展,比如海南省发布的《海南省加快构建具有特色和优势现代化产业体系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广东省发布的《广东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2025年09月23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城市公交行业相关政策:积极布局公交专用大功率充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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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动城市公交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6月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等发布《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积极布局公交、物流、中重型货运等专用大功率充电设施。

2025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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