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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相关内容 |
1994年 |
卫计委 |
《医疗机构诊科目名录》 |
首次将“医疗美容科”正式列为医疗机构的”一级诊疗科目”。 |
2002年 |
卫计委 |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
依据《执业医师法》等,首次规定了医疗美容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美容医师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且对执业机构提出明确监督管理。 |
2008年 |
卫计委 |
《医疗美容机构基本标准(修订意见稿)》 |
针对《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基本标准(试行)》进行修订,规定了医疗美容机构的床位、面积、大员配置、设备等方面的标准。 |
2009年 |
卫计委 |
《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 |
依据手术难度和复杂程度以及可能出现的医疗意外和风险大小将美容外科分为四级,对医疗美容项目进行分级管理。 |
2011年 |
卫计委 |
关于征求《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2011版征求意见稿)》意见通知 |
要求美容医院加强对医疗人员配置及医疗信息化设置,医疗美容.门诊部、诊所及医疗美容科对床位设置、医护人员配置和学历要求提升。 |
2012 |
卫计委 |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管理工作的通知》 |
重申对医疗机构、美容项目、从业人员、广告宣传、信息化五个方面的管理要求。 |
2013年 |
国务院对 |
《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
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纠正各地自行出台的歧视性价格政策,探索建立医药价格新机制。 |
2014年 |
卫计委 |
《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 |
允许医生多点执业,允许医务人员在不同举办主体医疗机构间有序流动,在工龄计算、参加事业单位保险及人事聘用等方面探索建立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之间的对接机制。 |
2014年 |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 |
《医疗美容机构评价标准》 |
在全国7省、直辖市共17家民营医疗美容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机构评价标准》评价试点工作,并计划于3年内对全国民营医疗美容机构作出评价认证。 |
2016年4月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工信部等 |
《关于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的行动方案》 |
修订部分医疗机构设置标准,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引导社会力量投向康复护理、临终关怀以及高端医疗、口腔、医疗美容等资源稀缺领域。 |
2016年6月 |
CFDA |
《关于加强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管理的通知》 |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对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防止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从合法渠道流入非法从事美容业务的机构,防止假药进入合法渠道。 |
2017年1月 |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 |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疗美容机构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
标志着医美行业将推行分级制管理,并同时发布《医疗美容机构评价标准实施细则》,对医院、门诊部及诊所的评价标准进行界定。 |
2017年3月 |
卫健委(原卫计委) |
《关于加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提出对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专业实行备案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信息及时录入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供群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
卫健委(原卫计委) |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
相较于原规定,其主要变化:1.实行医师区域注册制,执业机构数量不受限制;2.实行医师电子注册管理;3.放开医生异地多点执业;“确定医师”一次注册、“区域有效”的规定,规定执业机构数量不受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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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 |
卫计委、网信办等七部委 |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通知》 |
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严肃整治违规医疗美容培训;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 |
国务院 |
《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 |
积极支持社会力量深入专科医疗等细分服务领域,扩大服务有效供给,培育专业化优势。在眼科、骨科、口腔、妇产、儿科、肿瘤、精神、医疗美容等专科以及康复、护理、体检等领域,加快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品牌服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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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主要提出:经批准的紧急医疗措施,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医疗美容纠纷纳入医疗损害责任范围;医疗机构主张不担责应举证证明;明知是缺陷医疗产品,致死伤适用惩罚性赔偿 |
2018年 |
国办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 |
到2020年,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形成专业高效、统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
2019年1月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 |
宣布“要将近期媒体频频曝光的住宿场所卫生不合格、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游泳场所水质不合格等作为日常监督和双随机抽检的重点”。 |
2019年3月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
对医疗行业存在的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建立省级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和问责机制,发挥多部]联合执法优势,设计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严厉打击超出等级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加强对收费行为的监督和检查,查处未按照要求公示耗材及服务价格,对诱导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违规行为,纳入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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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的通知》 |
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问题,突出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压实互联网平台主体责任,着力祛除互联网广告市场“顽疾”针对医疗、药品等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运用行政处罚、刑事打击、信用监管、联合惩戒等手段,形成有效震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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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
明确要求2019年各区要完成对综合门诊部和医疗美容门诊部的综合评价。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公安部等 |
《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
对违背被害人意志制造虚高借款金额的“套路贷”犯罪酌情从中处罚,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的,依照管辖的规定处理货移送,确保人民群众第一时间得到同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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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 第3号)》 |
限制未成年人专门频率、频道、专区、链接、页面出现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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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 |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关于认真做好”百日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
持续对重点区域和场所、重点行业和领域保持严密监控和监管执法,严防违法分子“躲风头”后“间机出动”,再次扰乱市场秩序,行业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
2019年6月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关于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依规校验医疗机构,重点审查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水平,化校验服务、优化职称评审、提升临床服务和学术水平、加大培训力度。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关于就”非法医疗问题专项治理方面取得的进展和成效”的回应》 |
公布了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7部门在打击无证行医,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整治违规医疗美容培训;查处违法医疗美容广告和互联网信息多个方面取得的进展,并对接下来更加严格和科学有效的监管制度进行了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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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
《关于印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的通知》 |
主要巡查内容包括:医院价格行为是否规范,价格公示、费用清单、收费复核等价格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有加强监管、杜绝医师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具体措施;是否存在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的问题;是否有对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的人员的处理办法。 |
2019年12月 |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 |
《脂肪注射移植标准》 |
全国医美标准体系所出台的第一个规范性技术标准。 |
2020年 |
国办 |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 |
提出强化自我管理主体责任,积极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着力加大政府监管力度。 |
在国家政策要求下,各省市政府也积极响应开展非法医美专项整治工作。如2019年5月,北京市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徽省发布《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乱象政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等。
地区 |
发布时间 |
政策文件 |
安徽省 |
2019年3月 |
《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乱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2019年6月 |
《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医疗机构和医师准入管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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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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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
2019年4月 |
省卫生健康委召开在长部省直医疗机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
《湖南省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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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 |
《湖南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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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
2019年5月 |
《关于开展上海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2019年11月 |
《上海市非法行医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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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 |
《上海市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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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
2019年4月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机构审验及监管工作的通知》 |
2019年11月 |
《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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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
2019年5月 |
《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通知》 |
宁德市 |
2019年5月 |
《关于印发宁德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甘肃省 |
2019年6月 |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联合开展全省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
深圳市 |
2019年1月 |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深圳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及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
桂林市 |
2019年6月 |
《关于开展全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三亚市 |
2019年6月 |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河北省 |
2019年3月 |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卫生综合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
河南省 |
2019年5月 |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卫生监督”双百行动”的通知》 |
黑龙江省 |
2019年9月 |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建议》 |
吉林省 |
2019年2月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 |
江苏省 |
2019年4月 |
《打击无证行医及非法医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盐城市 |
2019年4月 |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市打击无证行医及非法医疗美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常州市 |
2019年8月 |
《关于推行全市美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 |
大连市 |
2019年7月 |
《关于集中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山东省 |
2019年4月 |
关于印发《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威海市 |
2019年5月 |
关于印发《威海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青岛市 |
2019年6月 |
全面启动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 |
太原市 |
2019年4月 |
《关于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备案的通知》 |
无锡市 |
2019年4月 |
《关于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
绵阳市 |
2019年3月 |
市场监管局强力推进药品流通领域专项工作 |
成都市 |
2019年3月 |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医疗美容行业监管服务工作的意见(试行)》 |
四川省 |
2019年4月 |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医院和互联网诊疗相关工作的通知》 |
天津市 |
2019年2月 |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市场监管工作要点人物分工>的通知》 |
新疆 |
2019年8月 |
关于公开征求《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执业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
金华市 |
2019年6月 |
《金华市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
欲了解更多内容,请参阅我们的行业分析报告:
《2021年中国医美市场分析报告-市场运营现状与发展趋势研究》
《2021年中国医美移动应用(APP)行业分析报告-行业规模现状与发展规划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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