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示:一是扩大宣传报道。农业部研究制定了贯彻文件的宣传工作方案,采用新闻发布会、专家座谈会等形式,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媒体,集中宣传出台文件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向广大龙头企业家、生产基地农户详细解读政策文件,保证他们对关系到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措施全面深刻地理解。
农业部2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请陈晓华副部长向媒体介绍贯彻《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陈晓华在会上表示,农业部将与发改委 、财政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 、证监会 、全国供销总社等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出台落实文件的具体政策措施。
陈晓华表示,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出台后,农业部对农业系统深入学习贯彻文件作出详细部署,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以下重点举措:
一是扩大宣传报道。农业部研究制定了贯彻文件的宣传工作方案,采用新闻发布会、专家座谈会等形式,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媒体,集中宣传出台文件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向广大龙头企业家、生产基地农户详细解读政策文件,保证他们对关系到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措施全面深刻地理解。并要求各地区农业部门深入开展文件精神学习,做到统一思想、狠抓落实。我部将适时对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加强部门协调。农业部与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证监会、全国供销总社等部门将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协作配合,按照文件的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出台落实文件的具体政策措施。
三是整合项目扶持。在原有基础上,农业部将进一步加大对龙头企业开展基地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的支持力度,相关项目向龙头企业倾斜,比如粮食高产创建、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三品一标”认证等。
四是完善利益联结关系。有稳定、合理的利益联结关系,是龙头企业与其他企业的根本区别。我部将进一步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引导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社有效对接,开展“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试点,支持龙头企业创办或领办的、联结企业与农户的合作社发展。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形成紧密型利益联结关系,共享农业产业化发展成果。定期开展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引导和推进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和完善利益联结关系。
五是强化指导服务。农业部将健全农业产业化调查分析制度,加强行业发展跟踪分析,及时为龙头企业和农户生产经营决策提供所需信息。鼓励和引导各地开展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推动龙头企业集群集聚,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加强农业产业化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指导各地建立负责农业产业化工作机构,指导各地成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并发挥其服务会员和农户的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参加各种展示展销活动,帮助龙头企业开拓市场。开展重大问题调研,及时掌握新情况新问题,推动龙头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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