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环境影响严重小型废纸再造生产线被禁,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年产1万吨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造纸生产线属于淘汰项目。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加工利用企业应具有与加工利用能力相适应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废纸进口已经占到我国各类固体废物进口总量的一半以上,但废纸露天堆放现象普遍,非法夹带洋垃圾等问题依然存在。因此,环保部今天透露,由环保部起草的进口废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明确提出,禁止将进口的废纸交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分选后再加工利用;不再审批年产1万吨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造纸生产线。
环保部透露,进口废纸是我国主要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类别之一,在允许进口的固体废物中,废纸审批量最大,实际进口数量也最多,以2012年为例,进口废纸2827万吨,占进口各类固体废物总量的一半以上。由此也带来了严重的环保问题。
环保部表示,相当一部分废纸加工利用企业管理不规范、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废纸露天堆放现象普遍,露天堆放废纸经雨淋后产生废水及浆渣废水中化学耗氧量、挥发酚等超标,其中,化学耗氧量分别超出《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近10-20倍和50-70倍,处理不当会污染场地。
同时,非法夹带洋垃圾、走私进口废纸案件及进口废纸非法倒卖现象依然存在,部分进口废纸流入不具备无害化加工利用能力的企业或者个体作坊,增加了环境污染的风险。
2008年,环保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制浆造纸工业废水排放标准》,“但通过技术审查发现,多数进口废纸加工利用企业没有按照该标准要求项目进行监测。”环保部认为,现有标准规范执行不到位。
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年产1万吨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造纸生产线属于淘汰项目。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加工利用企业应具有与加工利用能力相适应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同时,征求意见稿禁止将进口的废纸交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分选后再加工利用,要求加工利用企业必须在本厂区内完成对进口废纸的加工利用。
征求意见稿规定,进口废纸加工利用企业要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
环保部称,2013年公布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中废水重点监控企业共4944家,其中涉及进口废纸加工利用企业100余家,占已批准进口废纸企业30%多。
因此,征求意见稿要求,纳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应当安装或完善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应当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公布自行监测信息。
目前,该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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