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3年种子经营与监检体系不健全,部分种子经营者未建立经营档案或记载不全、不规范,缺少种子来源、加工、包装、运输、质量检测和销售流向等内容,一旦出现质量纠纷,无法溯源、取证,消费者利益得不到保障。
种子标签标注、经营档案记载错误或不规范
种子标签标注内容错误或不规范。品种名称不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标注废止种子质量标准或错误标准;质量指标标注值低于现行国家或行业种用标准;品种名称、产地与标注内容不符;生产年月、质量指标保留小数位数填写不规范;夸大宣传,品种说明与公告或田间性状表现不一致。种子经营档案未建立或记载不规范。部分种子经营者未建立经营档案或记载不全、不规范,缺少种子来源、加工、包装、运输、质量检测和销售流向等内容,一旦出现质量纠纷,无法溯源、取证,消费者利益得不到保障。
2.种子监检体系不健全,力度较小
观研天下在《中国种子市场运营格局与投资前景评估报告(2013-2017)》中显示,目前辽宁省市、县(市、区)均成立了种子管理或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为种子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但体系还不够健全,能力较弱,全省通过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质检机构只有16家,可以对外开展检测工作,11家已通过能力验证,待申请考核,其余市、县(市、区)由于人员数量不足、基础设施条件较差、仪器设备缺乏等原因,不满足申请质检机构考核条件。地区间发展极不平衡,5个市无一家通过考核的质检机构。考核通过质检机构,由于受各种条件的限制,市场抽查的覆盖面较窄,作物范围较小,样品数量较少,检测项目不全,给种子市场监管留下了空白。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