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

        为推动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农办牧〔2019〕84号),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有关标准和要求,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畅通还田利用渠道
 
        (一)鼓励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户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已获得环评批复的规模养殖场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如需将粪污处理由达标排放(含按农田灌溉水标准排放)变更为资源化利用(不含商业化沼气工程和商品有机肥生产),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变更的,按照非重大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在竣工环保验收后变更的,按照改建项目依法开展环评。
 
        (二)明确还田利用标准规范。畜禽粪污的处理应根据排放去向或利用方式的不同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对配套土地充足的养殖场户,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具体要求及限量应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和《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 25246),配套土地面积应达到《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的最小面积。对配套土地不足的养殖场户,粪污经处理后向环境排放的,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和地方有关排放标准。用于农田灌溉的,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养殖场户应当切实履行粪污利用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采取措施,对畜禽粪污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污染环境。从事畜禽规模养殖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对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到位,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还田或向环境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查处。
 
        (二)强化粪污还田利用过程监管。养殖场户应依法配置粪污贮存设施,设施总容积不得低于当地农林作物生产用肥的最大间隔时间内产生粪污的总量,配套土地面积不得小于《指南》要求的最小面积;配套土地面积不足的,应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粪污资源化。达不到前述要求且无法证明粪污去向的,视同超出土地消纳能力。
 
        三、强化保障和支撑
 
        (一)完善粪肥还田管理制度。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制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计划,根据养殖规模明确配套农田面积、农田类型、种植制度、粪肥使用时间及使用量等。推动建立畜禽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避免施用超量或时间不合理,并作为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加强日常监测,及时掌握粪污养分和有害物质含量,严防还田环境风险。
 
        (二)加强技术和装备支撑。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研发,着力破除粪污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技术和成本障碍。鼓励养殖场户全量收集和利用畜禽粪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输送和施用方式,不再强制要求固液分离。结合本地实际,推行经济高效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积极推广全量机械化施用,逐步改进粪肥施用方式。

        以上数据资料参考《2020年中国养殖市场分析报告-市场现状与发展商机研究

       各类行业分析报告查找请登录chinabaogao.com或gyii.cn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水产养殖行业相关政策:稳步提升养殖水产品供应能力

我国及部分省市水产养殖行业相关政策:稳步提升养殖水产品供应能力

为了进一步推动水产养殖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7月农业农村部等发布《关于稳步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支持以丰产优质、抗病抗逆为目标性状的水稻品种和以适应浅水环境、速生、抗病抗逆为目标性状的水产品种培育,加快育繁推一体商业化水产育种体系建设。

2025年09月1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农场行业相关政策:支持家庭农场再联合、农民合作社组建联合社

我国及部分省市农场行业相关政策:支持家庭农场再联合、农民合作社组建联合社

为促进农场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7月农业农村部等发布《关于稳步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支持家庭农场再联合、农民合作社组建联合社,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品牌共享、风险共担开展联合与合作,促进产加销一体化发展。

2025年09月05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节水农业行业相关政策:到2030年,力争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000万亩

我国及部分省市节水农业行业相关政策:到2030年,力争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000万亩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节水农业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节水农业行业稳定发展,比如河北省发布的《石家庄都市圈发展规划》、福建省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2025年09月03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水稻种植行业相关政策:扩大优质水稻生产

我国及部分省市水稻种植行业相关政策:扩大优质水稻生产

为了进一步推动水稻种植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7月农业农村部等发布《关于稳步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突出种业发展支撑。支持以丰产优质、抗病抗逆为目标性状的水稻品种和以适应浅水环境、速生、抗病抗逆为目标性状的水产品种培育,加快育繁推一体商业化水产育种体系建设。

2025年09月0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淡水养殖行业相关政策:推进传统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

我国及部分省市淡水养殖行业相关政策:推进传统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淡水养殖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淡水养殖行业稳定发展,比如北京市发布的《北京市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实施方案(2025-2030年)》、河南省发布的《河南省乡村富民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

2025年08月2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大豆行业相关政策:研究启动大豆等作物种质资源改良计划

我国及部分省市大豆行业相关政策:研究启动大豆等作物种质资源改良计划

为促进大豆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6月农业农村部等发布《关于加强农作物品种全链条管理的若干措施》实施种质资源改良计划。深入推进玉米种质资源改良计划,范围由东华北、黄淮海产区拓展到西南、西北主产区,研究启动大豆、油菜等作物种质资源改良计划,加快创制一批目标性状突出、遗传背景清晰的优异新种质。

2025年08月14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农产品流通行业相关政策: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完善品控体系

我国及部分省市农产品流通行业相关政策: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完善品控体系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农产品流通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农产品流通行业稳定发展,比如上海市发布的《上海口岸2025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若干措施》、河南省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动农业强省建设的意见》。

2025年07月30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蔬菜行业相关政策:加强蔬菜应急保供基地建设

我国及部分省市蔬菜行业相关政策:加强蔬菜应急保供基地建设

为了进一步推动蔬菜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5月农业农村部等发布《关于加强农作物品种全链条管理的若干措施》加快引进高油高产大豆、耐密抗病抗逆玉米、优质专用抗病小麦、糖料、特色设施蔬菜以及热带作物等资源,丰富育种研发种质资源基础。

2025年07月10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