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提取纯化技术不断进步,全球工业大麻产业兴起,各国也积极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来促进大麻合法化以及相关产业发展。目前,全球有55个国家实现医用大麻全面合法化,11个国家实现娱乐大麻合法化,工业大麻种植合法化国家31个。与此同时,2020年6月24日,CDN(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举行了为期两天的线上会议,讨论WHO(世界卫生组织)对大麻及其相关物质的列管调整建议。如果此建议通过,则将推动全球工业大麻行业向前跨越一大步。
建议 |
内容 |
建议5.1 |
WHO建议:将大麻和大麻脂从《1961年公约》的表四中删除,仍保留在表一中 |
建议5.2 |
WHO建议:将屈大麻酚拟列入《1961年公约》表一;如果麻委会通过将屈大麻酚及其立体异构体(△-9-四氢大麻酚)列入《1961年公约》表一的建议,将其从表二删除 |
建议5.3 |
WHO建议:如果麻委会通过将屈大麻酚及其立体异构体(△-9-四氢大麻酚)列入《1961年公约》表一的建议,拟列入《1961年公约》表一;如果麻委会通过将屈大麻酚(△-9-四氢大麻酚的异构体)列入《1961年公约》表一的建议,将其从《1961年公约》表一删除 |
建议5.4 |
WHO建议:将大麻浸青和酊剂拟从《1961年公约》表一删除。 |
建议5.5 |
WHO建议:将大麻二酚制剂排除出管制范围。拟通过在《1961年公约》表一大麻和大麻脂处增加注脚的方式,使上述建议生效,注脚为“如果某制剂以大麻二酚为主,且△-9-四氢大麻酚含量不超过0.2%,则不受国际公约管制”。 |
建议5.6 |
WHO建议:对通过添加一种或多种成分将化学合成的制剂或大麻制剂制成复方制剂,且其中△-9-四氢大麻酚(屈大麻酚)不能通过现有手段进行提取或提取的含量不足以对公共健康造成风险的复方制剂物质,拟列入《1961年公约》表三。 |
时间 |
国家 |
文件名称 |
相关内容 |
2013.12 |
乌拉圭 |
/ |
乌拉圭通过法案,民众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购买大麻,分别在家种植(最多6株,集体农场能种植更多株),成为国家管制的大麻俱乐部会员,或是在药房购买。乌拉圭的大麻不卖给外国人,每名购买的民众需要进行指纹登记,每次购买量为5克 |
2016.02 |
澳大利亚 |
《2016麻醉药品修正案》 |
该修正案允许企业基于药用目的来申请执照,以种植大麻或生产相关产品,亦或进行相关科学研究,许可证申请人必须通过安全测试并满足严格的要求,才会被发给经营执照。私人禁止种植商业用途的大麻 |
2017.01 |
德国 |
《大麻药用法》 |
允许在已有的个别重病患者案例中使用大麻作为医疗手段,该法规于2017年3月起生效 |
2018.10 |
加拿大 |
《关于大麻以及修订管制药品药物法、刑法和其他法的议案》 |
大麻智能售予18岁以上认识;成人可在公共场合持有不超过30克干大麻;成人可在家中种植最多4株大麻,且高度不超过1米。除非获许可,大麻及其产品禁止越境 |
2018.11 |
韩国 |
修改《麻醉品管制法》 |
经食品药品安全部部长批准,允许医疗目的大麻进出口、制造、运输、买卖或者食用。不过患者需要向韩国孤儿药物中心提交申请,韩国孤儿药物中心将根据具体情况以及医生处方给予批准 |
2018.11 |
英国 |
/ |
从2018年11月1日起,医用大麻已经成为英国医生在“特殊临床需求”的情况下开处方的合法药物:那些因化疗而患有癫痫,恶心和慢性疼痛的人都可以选择乳痈医用大麻处方药。新政策将涵盖含有:“大麻,大麻树脂,大麻酚或大麻酚衍生物”的药物。不过它限制在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非北爱尔兰)的患者,且只能由专科医院医生而非全科医生开具处方 |
2018.12 |
美国 |
《农业法案》 |
标志着大麻二酚在美全面合法化。截至2018年底,美国已经实现33个州医用大麻合法化,10个州娱乐大麻合法化 |
2019.10 |
加拿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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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全国实施的新法规销售可食用大麻产品合法,届时生产、销售大麻食品、大麻提取物以及大麻外用药将在加拿大正式合法 |
2019.12 |
秘鲁 |
/ |
秘鲁当局发布关键的大麻法规,有效启动国家的医用大麻计划,法规规定允许秘鲁公司申请根据2017年医用大麻法律阐明的各种品类 |
2020.03 |
墨西哥 |
/ |
墨西哥的参议院委员会的参议员Miguel NavarroJuli、Menchaga和Ana Rivera批准了一项法案,使所有形成的大麻合法化具备先决条件。该法案现已提交参议员全体会议,一旦获得通过,便由下议院立法会议通过 |
而国内市场,工业大麻行业发展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支持,但由于行业时间较晚,目前主要由地方政府推动。同时,国内仅有黑龙江、云南和吉林三个省份允许汉麻种植和加工。
政策 |
主要内容 |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 |
大麻种种、加工及种子经营属于“未获许可或资质,不得从事特定植物种植加工或种子、种苗的生产、经营、检测和进出口”的事项 |
《关于加强工业大麻管控工作的通知》 |
提出《经1972年议定书修正的1961年麻醉单品-公约》规定工业用大麻限定于纤维和种子,其他用途的种植排除在外,我国作为缔约国之一,应遵守公约规定 |
《工业用大麻种植加工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对工业大麻的名称有明确定义,对工学大麻的育种、繁种、种植、花叶加工等活动有明确的规定和界定,对参与工业大麻管理的相关政府部门,如国家禁毒办、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食药监局等的管理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都有明确的规定 |
牌照 |
使用方向 |
条件要求 |
种植许可证 |
科学研究种植 |
1)有科学种植的立项;2)有3名以上从事科学研究种植的专业技术人员;3)有四氢大麻酚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4)有工业大麻种子安全储存设施;5)有检测、储存、台账等管理制度 |
繁种种植 |
1)有经依法登记的工业大麻选育品种;2)有不少于100万的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3)有3名以上从事繁种种植的专业技术人员;4)有四氢大麻酚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5)有工业大麻种子安全储存设施;6)种植地区周边3公里以内没有非工业大麻植株;7)有检测、储存、台账等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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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原料种植 |
1)工业大麻种子由经过许可的繁种种植单位或个人提;2)种植面积不少于100亩;3)种植地点距离旅游景区和高等级公路1公里以外;4)有台账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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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许可证 |
花叶加工 |
1)有不少于2000万元的注册资本或者属于事业单位编制的药品、食品、化工品科研机构;2)有原料来源、原料使用、产品种类、产品加工的计;3)有专门的检测设备和储存、加工等设施和场所;4)有检查、储存、台账等管理制度 |
省份 |
时间 |
文件 |
核心内容 |
状态 |
云南 |
2010.01 |
《云南省工业大麻种植加工许可规定》 |
允许并监督工业大麻种植、加工等 |
已开放 |
2019.05 |
《关于发布2020年重点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把工业大麻作为打造遇难省大健康产业的优势板块,被列入云南省重点科技攻关和招商内容 |
实施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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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 |
《中国(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支持工业大麻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 |
重点扶持区内工业大麻产学研创新链、产业链和价值链上的研发机构、生产企业、企业总部。主要分为优化产业空间、扩大产业规模、支持新产品产业化、鼓励技术创新等 |
实施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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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2017.05 |
《黑龙江省禁毒条例》 |
允许种植工业大麻,对工业大麻的种植、加工、销售进行专项管理 |
已开放 |
2018.08 |
《汉麻产业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 |
计划到2020年,打造成国内甚至全球最大的汉麻产业基地,力争形成省内7万吨汉麻深加工能力、1万吨麻籽深加工能力、1万吨花叶深加工能力以及30万吨秆芯综合利用加工能力,初步形成汉麻种植、纤维加工、籽花叶深度开发、秆芯利用的全产业链汉麻种植加工体系 |
实施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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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 |
《2020年黑龙江省工业大麻品种实验设施方案》 |
根据《方案》,生产试验的工业大麻品种,包括纤维用品种、籽用(普通、稀植)品种类型;实验组将分为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 |
实施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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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 |
《黑龙江省工业大麻品种认定办法》 |
本办法所称的工业大麻,是指植株群体花期顶部叶片及花穗干物质中的四氢大麻酚(THC)含量低于0.3%(干物质重量百分比)且不能直接作为毒品利用的工业大麻品种 |
实施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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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 |
《黑龙江省工业大麻品种认定标准》 |
规定了纤维用大麻、籽用大麻品种认定标准 |
实施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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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2018.08 |
《吉林省禁毒条例》 |
将“工业大麻管理”作为单独章节,对工业大麻的定义、性质以及育种、种植、加工、销售等环节作了规定,明确在有序放开的前提下加强行业监督 |
有序推进 |
2020.01 |
《吉林省工业大麻品种认定办法》 |
该文件明确可以认定4种类型品种,即纤维用、籽用、籽纤兼用和药妆用 |
实施中 |
欲了解更多内容,请参阅我们的行业分析报告:
《2021年中国工业大麻行业分析报告-市场规模现状与未来前景研究》
《2021年中国工业大麻市场调研报告-行业现状与未来商机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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