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示:据悉,《意见》规定的限值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3500kg 的燃用汽油和柴油的商用车辆。包括货车(不含自卸汽车)、客车(不含城市客车)及半挂牵引车。按照《意见》规定,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3500kg的客车(不含城市客车)分为12 个档位,燃料消耗量限值在每百公里14 升至每百公里33 升不等。
近日,国家工信部正式发布《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第一阶段)》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分析指出,该《意见》旨在提高我国重型商用车辆燃料经济性水平,有望成为汽车行业的又一行业标准,进一步推进我国的节能汽车工作。
据悉,《意见》规定的限值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3500kg 的燃用汽油和柴油的商用车辆。包括货车(不含自卸汽车)、客车(不含城市客车)及半挂牵引车。按照《意见》规定,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3500kg的客车(不含城市客车)分为12 个档位,燃料消耗量限值在每百公里14 升至每百公里33 升不等,重型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则在每百公里15.5 升至每百公里50升不等,半挂牵引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在每百公里38 升至每百公里56 升不等。而对于使用汽油的客车和货车,其限值是相应限值乘以1.3,并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此前,我国对重型商用车的燃耗一直没有制定限值标准。行业标准的缺失导致了高能耗的运输车辆进入道路交通运输行业。此次《意见》的制定正是填补了这一政策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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