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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混合动力客车市场运营态势及投资前景评估报告(2012-2016)
中国汽车俱乐部产业竞争态势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13-2017)
导读:我国最近发布的新通知指出,部分企业购买混合动力公交客车将获得补助,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单位。这表明国家对混合动力客车的支持力度正在逐渐加大。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启动以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产业化步伐不断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明显进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加快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试点示范,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将混合动力公交客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推广范围从目前的25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扩大到全国所有城市。9月19日,工信部网站公布了四部委《关于扩大混合动力城市公交客车示范推广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文件的内容,本次扩大推广将采取集中招标方式,选择一批节能减排效果显著、性能稳定的混合动力公交客车产品,由中标企业在非试点城市内进行推广。中央财政对相关单位购买混合动力公交客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单位。从补贴标准上看,依据节油率、所用电池材料和最大电功率比的不同,中标的混合动力公车客车每辆可以获得5万元至42万元不等的补贴金额。同时,将采取总量控制的方式,推广目标为3000-5000辆。
推广的混合动力公交客车必须符合五个条件:第一,必须纳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且车长≥10米;第二,节油率必须达到10%以上;第三,最大电功率比和节油率必须经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GB/T19753-2005《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GB/T19754-2005《重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等检测后确定;第四,生产企业对动力电池等储能装置、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必须提供不低于三年或十五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期限;第五,混合动力公交客车生产企业和动力蓄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产能规模,其产品已在25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中得到较大规模应用,且节能效果明显、性能可靠。 此外文件要求各混合动力公交客车生产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企业或单位,将采取加倍扣减补贴资金、在新闻媒体上曝光等方式予以惩罚。推广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已成为目前全球汽车产业发展的一大趋势,国内外汽车企业都陆续推出成熟的商品化产品,选择混合动力汽车产品的消费者也越来越多。与纯电动相比,混合动力技术现阶段来看较为成熟,产业化条件要求相对较低,也不需要充、换电站等大规模的基础设施支持,便于推广。此外,混合动力汽车作为先进的节能技术之一,可有效减少汽车燃料消耗量,降低排放,对保护环境,促进汽车工业技术升级转型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国混合动力商用车发展迅速,是“十城千辆”示范运营效果最好的车型。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累计生产了6700多辆混合动力客车。国家对混合动力客车的支持力度加大,将给相关制造商带来市场机遇。当然,政策的出台仅仅是加速我国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的一个积极信号,一项引导措施,未来的发展还需要汽车企业在技术研发以及市场推广方面多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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