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业管理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理体制我国电动自行车制造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工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电动自行车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中国自行车协会及其各地方协会为行业自律管理机构。
1) 工信部
工信部主要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监测分析工业、通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引导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等。2)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质量、计量、标准化等职责。国家对电动自行车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并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核、发放许可证。3) 中国自行车协会
中国自行车协会主要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呼吁反映会员的合理愿望与诉求,宣传贯彻政府部门与行业相关的方针政策,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开展行业调查,研究行业发展方向,向政府部门提出制订行业发展规划、经济技术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建议并参与有关活动;参与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技术、安全标准的制订、修订与宣传贯彻工作等。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年中国电动自行车行业分析报告-市场运营态势与发展趋势预测》
2、 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电动自行车制造行业是我国重要的民生产业,是低碳生活理念下重要的代步工具,发展电动自行车产业符合我国国情,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为此,国家提出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支持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发展,同时颁布了相关的法规、标准对电动自行车行业进行规范。(1)产业政策
2011 年 2 月,中国自行车协会发布《中国自行车行业“十二五”规划》,指出要积极倡导骑行文化,促进产业升级,积极开展自行车骑行环保公益活动,大力宣传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低碳、绿色、健康、休闲、时尚的丰富优势,更好地发挥自行车行业在发展注1:根据 2018 年 3 月 22 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18〕7 号),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应部分职责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低碳经济中的作用,促进产品品质提升,扩大自有品牌知名度,增加中高档产品的市场份额,不断提升国内市场消费水平,提高产业综合实力,推动产业升级。“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落实扩大内需的各项政策,把电动自行车下乡扩大到全国范围,扩大内需市场。2015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 2025》,明确提出要把可持续发展作为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着力点,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构建绿色制造体系,走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
2016 年 7 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完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鼓励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鼓励使用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2016 年 8 月,工信部发布的《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指出要推动自行车工业向轻量化、多样化、时尚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加快高强度轻型材料、变速器、传动系统、新能源、智能传感技术和物联网技术等研发与应用。重点发展时尚休闲、运动健身、长途越野和高性能折叠等多样化自行车以及符合标准的锂离子电池电动自行车和智能电动自行车。
2016 年 11 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指出要把握全球能源变革发展趋势和我国产业绿色转型发展要求,着眼生态文明建设和应对气候变化,以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为重点,引导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产品,大幅提升新能源交通工具和新能源的应用比例,全面推进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体系建设,推动新能源交通工具、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成为支柱产业。
(2)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国家层面发布的电动自行车行业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助力车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等,旨在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上述法律法规,部分省市出台了针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限制性规定。一方面,江苏省、江西省、云南省、广西省、上海市、杭州市、成都市、海口市等省、直辖市及主要城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目录管理制度,要求生产及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另一方面,个别城市在划定区域、路段、时段,对电动自行车采取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措施。目前,采取限行的地区主要为城市,且数量较少,并且部分城市仅为区域限行。公司主要采取区/县代理制度,主要收入并非来自于上述限行的城市,故部分城市限行对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较大影响。
(3)行业标准
电动自行车行业的现行标准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1999 年颁布实施的 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后文简称“《旧国标》”),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定义、产品分类以及时速、重量等技术要求等。
2017 年 2 月 10 日,国家标准委正式下达了电动自行车行业 GB17761-1999 国标修订计划;2018 年 5 月 17 日,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工信部正式发布,并将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正式实施,成为电动自行车行业新的国家标准。
《新国标》总则项下的基本要求如下:1) 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 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3) 电驱动行驶时, 高设计车速不超过 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 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 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应当小于或等于 55kg;5) 蓄电池标称电压应当小于或等于 48V;
6) 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当小于或等于 400W。《旧国标》与《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的主要技术要求及区别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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