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厅(局、科委)、发展改革委: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现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补贴期限,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

        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 -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2020年补贴标准见附件)。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2021-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上限约200万辆。

        二、适当优化技术指标,促进产业做优做强

        2020年,保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标不作调整,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纯电动乘用车纯电续驶里程门槛(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2021-2022年,原则上保持技术指标总体稳定。支持“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发展,鼓励企业进一步提升整车安全性、可靠性,研发生产具有先进底层操作系统、电子电气系统架构和智能化网联化特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三、完善资金清算制度,提高补贴精度

        从2020年起,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10000辆、1000辆;补贴政策结束后,对未达到清算车辆数量要求的企业,将安排最终清算。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为鼓励“换电”新型商业模式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

        四、调整补贴方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将当前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调整为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有关通知另行发布)。争取通过4年左右时间,建立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形成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地方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应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强化管理,要把补贴核查结果同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未按要求审核公示的上报资料不予受理。切实发挥信息化监管作用,对于数据弄虚作假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补贴。对监管不严、造成骗补等问题的地方和企业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根据资源优势、产业基础等条件合理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强化规划的严肃性,确保规划落实。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推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限购、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优势。

        本通知从2020年4月23日起实施,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20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对应标准的0.5倍补贴,符合2020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20年标准补贴。补贴车辆限价规定过渡期后开始执行。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4月22日推广的燃料电池汽车按照财建〔2019〕138号规定的过渡期补贴标准执行。

        其他相关规定继续按《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审批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16〕877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9〕213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

        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
单位:万元

车辆类型

纯电动续驶里程 R(工况法、公里)

纯电动乘用车

300≤R400

R≥400

R≥50

1.62

2.25

/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

/

0.85

1.纯电动乘用车单车补贴金额=Min{里程补贴标准,车辆带电量×500 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调整系数×车辆能耗调整系数。

2.对于非私人购买或用于营运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相应补贴金额的 0.7 倍给予补贴。

3.补贴前售价应在 30 万元以下(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企业官方指导价等为参考依据,

换电模式除外)。

        (二)新能源乘用车技术要求。

        1.纯电动乘用车工况法续驶里程不低于 300km。

        2.根据纯电动乘用车能耗水平设置调整系数。按整车整备质量(m)不同,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Y)应满足以下门槛条件:当 m≤1000 时,Y=0.0112×m+0.4;1000<m≤1600 时,Y=0.0078×m+3.8;m>1600 时,Y=0.0044×m+9.24。

        比门槛提高 0%(含)-10%的车型按 0.8 倍补贴,提高 10%(含)-25%的车型按 1 倍补贴,提高 25%(含)以上的车型按 1.1 倍补贴。

        3. 纯电动乘用车 30 分钟最高车速、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能耗等指标要求和相应的补贴系数见《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 号)。

        二、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中央财政补贴标准(元/kWh

中央财政补贴调整系数

中央财政单车补贴上限(万元)

6<L≤8m

8L≤10m

L>10m

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

500

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Wh/km·kg

2.5

5.5

9

0.18(含)-0.17

0.17(含)-0.15

0.15及以下

0.8

0.9

1

快充类纯电动客车

900

快充倍率

2

4

6.5

3C5C(含)

5C15C(含)

15C 以上

0.8

0.9

1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

600

节油率水平

1

2

3.8

60%65%

(含)

65%70%

(含)

70%以上

0.8

0.9

1

单车补贴金额=Min{车辆带电量×单位电量补贴标准;单车补贴上限调整系数(包括: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系数、快充倍率系数、节油率系数)

        (二)新能源客车技术要求。

        1.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 0.18Wh/km·kg。

        2.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其他技术指标要求见财建〔2019〕138 号文件。

        三、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中央财政补贴标准(元/kWh

中央财政单车补贴上限(万元)

N1

N2

N3

纯电动货车

315

1.8

3.5

5

插电式混合动力

(含增程式)货车

450

2

3.15

根据 GB/T 15089-2001N1 类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 3500kg 的载货汽车;N2 类指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

3500kg,但不超过 12000kg 的载货汽车;N3 类指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 12000kg 的载货汽车。

        (二)新能源货车技术要求。

        1.纯电动货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29Wh/km·kg。

        2.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其他技术指标要求见财建〔2019〕138 号文件。

        关于《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的解读

        近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09年以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显著进步,产品性能明显提升,年销量从2009年的不到500辆增长到2019年的120.6万辆,连续五年世界第一。

        受多重不利因素叠加影响,2019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下降4.0%。加之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1-3月份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下降56.4%。延长补贴支持政策,有利于对冲疫情影响、促进汽车市场消费、提高综合竞争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四部委在深入跟踪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形成了2020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方案,报批后印发上述《通知》。

        二、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基本思路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持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扶持力度,精准施策,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稳字当头,综合考虑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原定2020年底到期的补贴政策合理延长到2022年底,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二是扶优扶强,适当优化技术门槛,设置清算门槛,引导地方理性投资和企业“练好内功”,促进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加速落后产能退出,提高产业集中度。三是突出重点,按应用领域实施差异化补贴,提高政策精准度,加快公共交通及特定领域汽车电动化进程。四是落实责任和强化监管。完善配套政策,落实相关方责任,强化资金监管,进一步营造行业发展良好生态。

        三、延长补贴期限的考虑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从2009年起对新能源汽车购置给予补贴。按照原计划,到2020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可实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确定的500万辆保有量目标,后续通过非补贴政策接力,产业将逐步实现市场化发展,补贴政策在实现预期目标后退出。

        根据产业发展新形势,针对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为促进汽车消费,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今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延长2年。主要考虑:

        一是助力解决问题、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起步早、开局好,但当前仍存在一些现实困难,新能源汽车成本仍然较高,难以与传统车竞争。需要继续给予支持,巩固和扩大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

        二是顺应发展趋势、提升综合竞争能力。从国际汽车产业发展趋势看,电动化是转型升级的方向。欧美等汽车发达国家都在加大支持力度。在此情况下,有必要延续对新能源汽车的财税政策支持,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提升产业竞争力。

        三是对冲疫情影响、促进汽车消费。新冠肺炎疫情对新能源汽车市场造成较大冲击。延长优惠支持政策,有助于拉动市场消费,对冲疫情影响,也有利于支持相关行业和企业加快复工复产。

        四、适当优化技术指标的考虑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坚持“扶优扶强”的政策导向,通过不断提高技术门槛等措施促进新能源汽车技术明显进步。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由2015年平均约160公里增长到2019年平均约350公里,平均电耗由2015年约17千瓦时/百公里降低到2019年约14千瓦时/百公里,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由2015年平均约95瓦时/公斤提高到2019年平均约150瓦时/公斤。

        目前,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进入稳步提升的阶段,提升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指标与产品安全性的矛盾有所显现。为此,四部委按照技术上先进、质量上可靠、安全上有保障的原则,保持技术指标体系总体稳定,给予企业稳定的预期,推动企业进一步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和安全可靠性。2020年保持大部分技术指标门槛要求不变,2021年-2022年原则上保持稳定,根据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情况等适当调整。同时,支持“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发展,鼓励企业研发生产具有先进底层操作系统、电子电气系统架构和智能化网联化特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五、加快公共交通及特定领域电动化的考虑

        公共交通领域车辆油耗高、污染排放大,每辆中型燃油客车污染排放是乘用车的11.8倍。我国公共交通及特定领域车辆电动化比例低,初步统计,截至2019年底公务、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网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机场、港口、矿山领域汽车保有量约1000多万辆,电动化比例不到7%。加快电动化有利于实现快速拉动消费、壮大产业规模、减少污染排放和降低石油对外依存度等多重目标。

        为推动公共交通及特定领域加快电动化,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此次政策调整加大了对上述领域的支持,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在补贴资金清算时,四部委将综合参考公告、行驶证、车辆使用单位、国家监控平台等多角度信息,并进行现场核查,综合确定各领域车型类别。

        六、设置年度补贴200万辆上限的考虑和操作办法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最终要靠市场的力量。在产业发展初期,通过补贴等方式降低新能源汽车与传统汽车的成本差距,有助于快速扩大规模、启动市场。随着产销规模不断扩大,将产生规模效应,与传统车的差距加快缩小,补贴等政策相应逐步退出。

        设置补贴规模上限是国际通行做法。美国联邦政府规定累计销量超过20万辆的车企在一年内完成退坡后,消费者不再享受个税抵免优惠。英国、德国、美国加州设定补贴资金总规模上限并采取先到先得制。

        参考国际经验,我国从2020年开始设定每年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规模上限约为200万辆,约占我国年度汽车销售总量的8%,按此规模到2022年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效益将进一步提升,产品综合性价比将进一步提升,加上非补贴等政策有效接力,产业可逐步向市场化发展平稳过渡。

        具体操作上,根据新能源汽车上牌数据,在年度销量接近200万辆时,四部委将提前发出通知,明确补贴标准调整时点。同时,给企业留出过渡期,保证市场平稳。

        七、设置30万元限价的考虑和具体操作办法

        借鉴美国、德国、英国、法国等国做法,为避免补贴资金大量流向奢侈消费,综合考虑我国消费者购买力水平、产业发展等因素,此次政策要求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具体执行过程中,四部委将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以及产品官方指导价等信息作为参考依据。有关部门将把此纳入新能源汽车补贴清算核查范围,对存在违规操作套取补贴的企业,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为鼓励“换电”等新型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对采取“换电”模式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不执行30万元限价要求。

        八、调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方式的考虑

        2009年以来,四部委采取对消费者给予购置补贴的方式支持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在政策扶持下,截至2019年底,我国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超过6500辆,建成加氢站超过50座,形成初创企业400多家,社会资本投入燃料电池汽车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目前,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面临一些问题,主要是:核心技术和关键部件缺失,创新意识和能力不强;基础设施建设不足;消费端的补贴政策对推动产业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局限性日益显现。

        针对产业存在的问题,将当前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政策,调整为选择一部分城市围绕燃料电池汽车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攻关,开展燃料电池产业化示范应用,形成布局合理、各有侧重、协同推进的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模式。示范为期4年,示范期间中央财政将按照结果导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支持地方组织企业开展新技术研发攻关和产业化、人才引进和团队建设以及新技术在燃料电池汽车上的示范应用等。

        九、强化资金监管的具体措施

        企业和地方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责任主体。地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应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强化管理,严格执行审核、公示、上报的流程,要将核查结果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的门户网站和工信部通信清算中心门户网站上(www.miitcfc.cn)进行同步公示,并在补贴申请材料中注明公示时间、公示链接等内容。未按要求进行公示或注明的,四部委对该地方上报的补贴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四部委将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对涉及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线索必查、查实必重罚,对监管缺失、造成骗补等问题的地方和企业按规定严肃处理。举报电话为010-68206302,电子邮箱为xnybz@miitcfc.cn,纸质材料邮寄地址为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邮编100804。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

        以上数据资料参考《2020年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分析报告-产业供需现状与发展前景研究》。

        各类行业分析报告查找请登录chinabaogao.com或gyii.cn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车载导航行业相关政策:加强卫星通信、导航、遥感一体化发展

我国及部分省市车载导航行业相关政策:加强卫星通信、导航、遥感一体化发展

车载导航是利用车载GPS(全球定位系统)配合电子地图来进行的,它能方便且准确地告诉驾驶者去往目的地的最短或者最快路径,是驾驶员的好帮手。

2024年05月1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无人驾驶汽车行业相关政策:加强无人驾驶车辆等核心装备研发应用

我国及部分省市无人驾驶汽车行业相关政策:加强无人驾驶车辆等核心装备研发应用

无人驾驶汽车是一种智能汽车,也称为轮式移动机器人,主要依靠车内的以计算机系统为主的智能驾驶仪实现无人驾驶的目的。它利用车载传感器感知车辆周围环境,并根据感知所获得的道路、车辆位置和障碍物信息,控制车辆的转向和速度,从而使车辆能够安全、可靠地在道路上行驶。无人驾驶汽车集自动控制、体系结构、人工智能、视觉计算等技术于一体,

2024年04月30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刹车片行业相关政策:鼓励支持汽车零部件等高端智能再制造

我国及部分省市刹车片行业相关政策:鼓励支持汽车零部件等高端智能再制造

刹车片,也被称为刹车皮,是固定在与车轮旋转的制动鼓或制动盘上的摩擦材料,通过其摩擦衬片或摩擦衬块承受外来压力而产生摩擦作用,达到车辆减速的目的。刹车片是汽车制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在踩刹车时与刹车盘或刹车鼓接触,产生摩擦,利用摩擦力使车辆减速或停止。刹车片通常由钢板、胶粘绝缘层和摩擦块组成,其中摩擦块由摩擦材料和粘

2024年04月10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发动机行业相关政策:支持发动机零部件制造等企业集聚发展

我国及部分省市发动机行业相关政策:支持发动机零部件制造等企业集聚发展

发动机是一种能够将其他形式的能量转化为机械能的机器。发动机包括多种类型,如内燃机(包括往复活塞式发动机)、外燃机(如斯特林发动机和蒸汽机)、喷气发动机和电动机等。其中,内燃机通常将化学能转化为机械能。发动机既可以是动力发生装置,也可以指包括动力装置在内的整个机器,例如汽油发动机和航空发动机。

2024年04月07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汽车行业相关政策:支持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发展

我国及部分省市汽车行业相关政策:支持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发展

汽车的定义是由动力驱动,具有4个或4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主要用于载运人员和(或)货物,汽车可以分为乘用车和商用车,乘用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商用车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并且可以牵引挂车,但乘用车不包括在内。

2024年04月03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飞轮行业相关政策:推动飞轮储能等其他新型储能技术装备研发

我国及部分省市飞轮行业相关政策:推动飞轮储能等其他新型储能技术装备研发

飞轮是安装在机器回转轴上的具有较大转动惯量的轮状蓄能器。当机器转速增高时,飞轮的动能增加,把能量贮蓄起来;当机器转速降低时,飞轮动能减少,把能量释放出来。飞轮可以用来减少机械运转过程的速度波动。

2024年03月13日
我国汽车皮革行业相关政策:开发高端绿色化、时尚化和功能化皮革材料

我国汽车皮革行业相关政策:开发高端绿色化、时尚化和功能化皮革材料

汽车皮革是用于汽车内部的特殊皮革材料,通常用于座椅、方向盘和仪表板等区域。它具有出色的耐用性和舒适性,能够提供卓越的触感和外观。汽车皮革有多种类型和等级,可以根据不同的需求和预算进行选择。除了其耐用性和舒适性之外,汽车皮革还具有环保和可持续性方面的优势,因为它可以回收和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因此,汽车皮革是一种高质

2024年03月06日
我国行驶记录仪行业相关政策:推动认证关键环节非现场和现场监管一体化实施

我国行驶记录仪行业相关政策:推动认证关键环节非现场和现场监管一体化实施

汽车行驶记录仪,俗称汽车黑匣子,它是对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以及有关车辆行驶的其他状态信息进行记录、存储并可通过接口实现数据输出的数字式电子记录装置。开车时边走边录像,同时把时间、速度、所在位置都记录在录像里,相当"黑匣子"。也可在家用作DV拍摄生活乐趣,或者作为家用监控使用。平时还可以做停车监控,安装行车记录仪,视

2024年03月05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