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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电动乘用车、电动客车、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等主要补贴调整细则及解读

       电动乘用车
       
       调整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和能耗门槛,整体退坡10%-15%。其中纯电乘用车最低续驶里程门槛由250km提高到300km;2019年补贴电耗门槛在2018年基础上提高10%,2020年改用2021年拟实施的双积分门槛后,又进一步加严约5%;电池电量金额上限退坡约10%;PHEV车型补贴整体退坡15%。
       
       调整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和能耗门槛,整体退坡10%-15%

类型

指标

2019年政策

2020年政策

说明

乘用车

纯电动

纯电动续驶里程段补贴金额(工况法,km

250R<300

1.8万元

/

1、补贴金额退坡10%2、最低续驶里程门槛由250km提高到300km

300R<400

1.62万元

R400

2.5万元

2.25万元

电池系统能量密度及对应补贴系数(Wh/kg)

125(含)-140

0.8

0.8

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分档及系数未作调整

145(含)-160

0.9

0.9

160

1

1

按整车能耗较现行门槛提升程度及对应补贴系数(%

2018年能耗门槛提高10%(含)-20%

0.8

/

2019年补贴电耗门槛在2018年基础上提高10%2020年改用2021年拟实施的双积分门槛后,又进一步加严约5%

2018年能耗门槛提高20%(含)-35%

1

2018年能耗门槛提高35%(含)以上

1.1

较新能耗门槛提高0%(含)-10%

/

0.8

较新能耗门槛提高10%(含)-25%

1

较新能耗门槛提高25%(含)以上

1.1

单位电池电量补贴上限(元/kWh

550/kWh

550/kWh

电池电量金额上限退坡约10%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

纯电动续驶里程介于50-80公里区间

B状态燃料消耗量相比标准限值的比例

55%(含)-60%

0.5万元

0.425万元

1、延续2019年技术要求,未作加严2、补贴金额退坡15%

<55%

1万元

0.85万元

纯电动续驶里程不低于80公里区间

A状态百公里耗电量应满足纯电动乘用车2019年门槛要求

1万元

0.85万元

资料来源:财政部,工信部
       
       电动客车
       
       客车的补贴整体未做退坡。仅2020年Ekg门槛由0.19Wh/km·kg提高到0.18Wh/km·kg,提高能源效率。
       
       提高纯电动客车(非快充类)Ekg门槛,其余指标维持不变

类型

指标

2019年政策

2020年政策

说明

客车

非快充类纯电动

电池电量补贴标准(元/kWh

500

500

未作调整

单车补贴上限(万元)

6-8m(含)

2.5

2.5

8-10m(含)

5.5

5.5

10m以上

9

9

Ekg及对应补贴系数(Wh/km·kg

0.19(含)-0.18

0.8

/

2020Ekg门槛由0.19Wh/km·kg提高到0.18Wh/km·kg

0.18(含)-0.17

0.8

0.17(含)-0.16

0.9

0.9

0.16(含)-0.15

0.15及以下

1

1

技术门槛要求

电池系统能量密度(Wh/kg)

135Wh/kg

135Wh/kg

未作调整

续驶里程(等速法,km

200km

200km

快充类纯电动

电池电量补贴标准(元/kWh

900

900

单车补贴上限(万元)

6-8m(含)

2

2

8-10m(含)

4

4

10m以上

6.5

6.5

快充倍率及对应补贴系数(C

3C-5C(含)

0.8

0.8

5C-15C(含)

0.9

0.9

15C以上

1

1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

电池电量补贴标准(元/kWh

600

600

单车补贴上限(万元)

6-8m(含)

1

1

8-10m(含)

2

2

10m以上

3.8

3.8

节油率水平及对应补贴系数(%

60%-65%(含)

0.8

0.8

65%-70%(含)

0.9

0.9

70%以上

1

1

技术门槛要求

续驶里程(等速法,km

50km

50km

资料来源:财政部,工信部
       
       电动专用车
       
       新能源货车整体补贴退坡10%,同时提高Ekg门槛由0.3Wh/km·kg到0.29Wh/km·kg。并新增N2类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货车补贴支持,补贴上限为2万元。
       
       提高纯电动货车Ekg门槛,新增对N2类插电式车辆给予补贴支持

类型

指标

2019年政策

2020年政策

说明

货车

纯电动

电池电量补贴标准(元/kWh

350

315

补贴金额退坡约10%

单车补贴上限(万元)

N1

2

1.8

N2

5.5

3.5

N3

5.5

5

技术门槛要求

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

0.3Wh/km·kg

0.29Wh/km·kg

2020Ekg门槛由0.3Wh/km·kg提高到0.29Wh/km·kg

装载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Wh/kg)

125Wh/kg

125Wh/kg

未作调整

作业类专用车吨百公里电耗(kWh

8kWh

8kWh

续驶里程(km

80km

80km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

电池电量补贴标准(元/kWh

500

450

1、补贴金额退坡10%2、新增对N2类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货车补贴支持,补贴上限为2万元

单车补贴上限(万元)

N1

/

/

N2

/

2

N3

3.5

3.15

技术门槛要求

燃料消耗量相比标准限值的比例(%

<60%

<60%

未作调整

纯电续驶里程(km

50km

50km

资料来源:财政部,工信部
       
       燃料电池汽车
       
       调整补贴方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调整补贴方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类型

2020年示范应用

说明

FCEV

将当前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调整为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有关通知另行发布)。

调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方式

2019626日至2020422日推广的燃料电池汽车按照财建〔2019138号规定的过渡期补贴标准执行。

无过渡期

资料来源:财政部,工信部
       
       其他主要调整内容
       
       仍然设置过渡期为3个月,到2020年7月22日止,同时提高了过渡期内未达标车型的补贴系数比例。新能源乘用车新增30万元的补贴车辆销售价格上限门槛要求,但在过渡期后执行。同时为鼓励“换电”等新型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对采取“换电”模式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不执行30万元限价要求。扩大公共交通领域推广力度,相关领域新能源车辆2020年不退坡。效仿欧美,新增每年200万辆的补贴规模上限。
       
       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其他政策要点

2019年政策

2020年政策

说明

质保要求

8年或12万公里

8年或12万公里

未作调整

过渡期

设置3个月过渡期,对达不到新政策技术要求的车辆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10%补贴,对符合新要求的车辆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60%补贴。

设置3个月过渡期,对达不到新政策技术要求的车辆按2019年对应标准的50%补贴,对符合新要求的车辆按2020年对应标准补贴。

1 过渡期仍为3个月,到20207222       提高了过渡期内未达标车型的补贴系数比例

设置30万元补贴车辆销售价格上限门槛

/

补贴前售价在30万元(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企业官方指导价等为参考依据)以下的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可享受补贴。同时,为鼓励“换电”新型商业模式发展,规定“换电模式”除外。

新能源乘用车新增30万元的补贴车辆销售价格上限门槛要求

延长补贴期限,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

按照2020年以后补贴退出的制度安排,为了使新能源汽车产业平稳过渡,采取分段释放调整压力的做法,即2019年补贴标准在2018年基础上平均退坡50%,至2020年底前退坡到位.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

政策实施期限由2020年底延长至2022年底

加大对公共交通及特定领域车辆支持力度

/

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2021-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

公共交通及特定领域新能源车辆2020年不退坡

补贴总量规模上限

/

设定200万辆补贴上限。

新增200万辆的补贴规模上限

 

/

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10000辆、1000辆。

新增企业单次申报清算的车辆数量要求

运营里程要求

除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含环卫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外其他新能源车辆需满足2万公里运营里程要求,完成销售上牌后即预拨部分资金,满足里程要求后可按程序申请清算,注册登记日起2年内运行不满足2万公里的不予补助并在清算时扣回预拨资金。

未作调整

资料来源:财政部,工信部(ZQ)
       
       以上数据资料参考《2020年中国纯电动汽车行业分析报告-市场运营态势与发展前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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