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自2016年以来,随着《关于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促进皮卡车消费的通知》发布以来,解禁的“风声”就不断吹来,政策就逐渐宽松,我国皮卡行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到2018年,皮卡再也不用往车身上贴反光条,更不用在门板处喷涂核载标识,年检周期也从以往的1年1检,放宽到了与家用车一样的2年1检。
时间 |
颁发部门 |
政策名称 |
相关内容 |
2016.02 |
工信部、发改委、公安部 |
《关于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促进皮卡车消费的通知》 |
破除不利于扩大消费的各种障碍,发展新型消费模式,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带动城乡皮卡车消费,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决定在河北、辽宁、河南、云南等省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工作。 |
2016年底 |
工信部、发改委、公安部 |
《关于扩大放开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范围的通知》 |
决定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将试点扩大到湖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2017.09 |
质检总局及国标委 |
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258-2017代替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皮卡被定义为多用途货车。因此,自2018年1月1日起,皮卡车型不再同普通货车一样受管理,而车身喷字、贴反光条的约束也将被取消。 |
2018.12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 |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二、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
2019.01 |
发改委、工信部等部委 |
《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 |
稳步推进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范围。在评估河北、辽宁、河南、云南、湖北、新疆6省区放开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政策效果基础上,稳妥有序扩大皮卡车进城限制范围。 |
2019.4.17 |
发改委 |
《推动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消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0年)(征求意见稿)》 |
为了充分发挥皮卡客货车两用功能,加快取消皮卡进城限制,扩大皮卡进城试点地区范围,将皮卡进城试点范围从河北等6省,扩大到市场需求旺盛的地区,到2020年底前,地级及以下城市全部取消皮卡进城限制。 |
2019.06 |
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部委 |
《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 |
鼓励有条件的地级及以下城市加快取消皮卡进城限制,充分发挥皮卡客货两用功能。 |
2020.03 |
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
《关于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复工营业的通知》 |
稳住汽车消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出台新车购臵补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取消皮卡进城限制、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等措施,组织开展汽车促销活动,实施汽车限购措施地区的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优化汽车限购措施,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 |
2020.04 |
商务部 |
《商务部关于统筹推进商务系统消费促进重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
取消皮卡进城限制。 |
与此同时,自2016年,河北、云南、辽宁,河南,湖北以及新疆等地方也相继开始了皮卡解禁试点。
时间 |
解禁城市 |
内容 |
2016年 |
河南、河北、云南、辽宁、湖北、新疆 |
取消或放宽皮卡进城 |
2019年6-12月 |
济南、秦皇岛、唐山、张家口、吉林 |
取消或放宽皮卡进城 |
2020年1-3月 |
重庆、青岛、江西南昌、浙江宁波、兰州、深圳、成都 |
取消或放宽皮卡进城 |
省市 |
政策文件 |
主要内容 |
济南市 |
《关于解除多用途货车(皮卡车)和轻型、微型新能源载货汽车城市道路限行措施的通告》 |
自2019年6月19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解除多用途货车(皮卡车)和悬挂新能源机动车号牌的轻型、微型载货汽车的城市道路限行措施。 |
秦皇岛 |
全面取消皮卡进城限制的通知 |
自9月1日零时起,全面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河北大街、秦皇大街早晚高峰不再限制皮卡车通行。 |
唐山市 |
《关于解除皮卡车进城限制的通告》 |
自2020年1月1日起,除了在重污染天气需要遵守限号通行规定外,正常情况下,达到排放标准的皮卡可以在禁止小型货车通行的区域通行,唐山主城区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 |
张家口市 |
《关于解除皮卡车进城限制的通告》 |
取消了之前主城区限制部分皮卡进城的规定,原来“7:00—22:00,载质量0.5吨(含0.5吨)以上的小型货运机动车禁止驶入胜利北路、滨河路(清水河以南,商务桥以北),清水河路(清水桥以南,商务桥以北),五一大街,长青路,宝善路,宣化路,钻石北路(菜园街岗以北),解放路,明德南路,至善街”的规定,于2019年12月20日变更为:上述路段、时段允许载质量为0.5吨(含)以上的皮卡车辆通行。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于12月20日后对进入市主城区的皮卡车不再按违反禁止通行规定进行抓拍。 |
相关行业分析报告参考《2020年中国皮卡市场前景研究报告-行业现状与前景评估预测》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