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2013年发布《关于交通运输推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发展节能环保车型,积极推进厢式、冷藏等专用汽车的推广,促进轻量化车型的应用,带动货运车辆与装卸平台等的衔接与匹配,推动城市配送车辆向标准化、清洁化、专业化发展。
2020年发布《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智能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支撑能力建设,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城市示范,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环卫、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车辆电动化比例;发布《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智能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支撑能力建设,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城市示范,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环卫、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车辆电动化比例。
时间 |
政策规划 |
要点 |
2009年 |
《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
为规范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准入管理,维护专用汽车和挂车产品市场竞争秩序,推动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制定本规则。 |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9年修订)》 |
促进汽车产业与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激励汽车生产企业提高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推动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组,扩大企业规模效益,提高产业集中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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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 |
重点发展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货车、飞机牵引车、机场摆渡车、通讯服务车、旅游观光车、除雪车、警用车、高尔夫球场车、厂矿专用车、环卫车、医疗专用车等产品。 |
2013年 |
《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
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
《关于交通运输推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
鼓励发展节能环保车型,积极推进厢式、冷藏等专用汽车的推广,促进轻量化车型的应用,带动货运车辆与装卸平台等的衔接与匹配,推动城市配送车辆向标准化、清洁化、专业化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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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叉车流通技术要求》 |
明确了关于二手叉车设备品质鉴定的各项要求,包括产品的使用要求、技术要求、安全要求、环保要求,并且更加详尽地对二手叉车品质分级进行了说明,同时也出具了完善的品质分级方法。依靠这个标准,参与二手设备交易的人或企业对二手设备的总体性能有了客观的、理性的判断,而管理二手设备交易的人或部门也将有据可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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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确立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明确规定了特种设备出租的责任与义务。这为特种设备租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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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目录》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含叉车,属于目录所述的特种设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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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中国制造2025》 |
加快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应用,重点突破节能环保、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技术,研制先进可靠适用的产品和轻量化、模块化产品。掌握汽车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核心技术,形成从关键部件到整车的完整工业体系和创新体系。 |
《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
要求各地要科学制定地方性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环卫、公交等公益性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支持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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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强调加大城市公交、出租、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更新更换力度。 |
2017年 |
《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 |
按油品升级进程分区域分产品逐步推进。已提前供应“国五”汽柴油的京津冀、长三角等11省市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国五”排放标准。 |
《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 |
为进一步加强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提高车辆装备技术水平,通过深入持续的综合治理,基本杜绝货车非法改装现象,基本消除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初步建立法规完备、权责清晰、科学长效的治理工作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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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 |
规定再求叉车需要在环保部网站公示包括污染控制技术信息、排放检验信息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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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
支持重点行业改造升级,鼓励企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把节能减排转化为企业的内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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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
国六排放标准最终已于2019年7月开始实施,至2023年7月1日全面实施。 |
时间 |
政策规划 |
要点 |
2017年 |
《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 |
大力发展物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应用,围绕重点行业制造单元、生产线、工厂建设等关键环节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支持面向车联网的无线接入技术标准和试验验证环境建设。 |
《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 |
拓展物流企业融资渠道,加快推进物流仓储信息化智能化,依托互联网,推广高效便捷物流模式,大力推进物流车辆标准化建设,加强物流核心技术和装备研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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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 |
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促进产业组织方式、商业摸式和政府治理方式创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人机智能交互、工业机器人、智能工厂、智慧物流等技术和装备的应用,提高敏捷制造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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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智能再制造行动计划(2018-2020年)》 |
推进高端智能再制造关键工艺技术装备研发应用与产业化推广,推动形成再制造生产与新品设计制造间的有效反哺互动机制,完善产业协同发展体系,加强标准研制和评价机制建设,探索高端智能再制造产业发展新模式,促进再制造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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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关于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健全货车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强化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源头监管,严厉打击货车非法生产、改装、销售等行为,严肃处理违法违规企业,坚决杜绝非法改装货车出厂上路,同时加快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有效改善道路运输安全状况。 |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
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重点区域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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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
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成果,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等治理工作;做好既有营运车辆情况排查,建立不合规车辆数据库,制定车辆退出计划,引导督促行业、企业加快更新淘汰不合规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更新替代,加快轻量化挂车推广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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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4.5吨以下的普货运输车辆营运证件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 |
文件明确规定,2019年1月1日取消4.5吨及以下普货双证并且相关部门不能对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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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
明确说明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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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
通知明确指出,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车辆“两检合一”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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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
对叉车设计、制造、改造、修理、使用、检验作出全面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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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和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 |
该文件是《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拿业及产品准管理办法》配套实施文件,于2019年6月1日与《管理办法》同步实施。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储和转运设施设备、运输工具、物流器具的标准化改造,海港空港、产业聚集区、商贸集散地的物流中心建设”列入鼓励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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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
《办法》从多方面要求危险货物安全、高效、便捷运输,指出危化品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的限行时间应在0时到6时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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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征求意见稿)》 |
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涵盖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和相关服务业等产品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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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饮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 |
《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
通过明确发展目标、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协调联动等措施,推动带动意义强、市场潜力大的公务用车、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环卫、邮政、机场等领域车辆电动化水平提高,进一步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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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 |
加快智能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支撑能力建设;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城市示范,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环卫、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车辆电动化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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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
各城市要落实在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的任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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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
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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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 |
《意见》提出:加强急救车辆等急救运载工具和装备配置,合理配置救护车数量,满足院前医疗急救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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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
规范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承租人合法权益。 |
欲了解更多内容,请参阅我们的行业分析报告:
《2021年中国专用汽车市场分析报告-市场现状调查与投资战略研究》
《2020年中国专用汽车市场分析报告-市场规模现状与发展趋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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