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新版婴幼儿乳粉生产许可细则内容公布,新版细则借鉴 了药品生产企业实行的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明确要求质量安全授权人承担产品放行的责任,确保每批已放行的产品的生产、检验均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食品安全标 准。在产品放行前,质量安全授权人必须出具产品放行审核记录。此外,对生产人员和检验人员学历、从业经历和工作能力也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的主要内容,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的工作安排,并回答记者提问。国家乳制品质量检验中心主任姜毓君在会上介绍,《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明确,在质量安全管理和人员管理方面都参考了药品管理办法。
细则明确,参考药品管理办法,提高质量安全管理要求。2010版细则只是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除此之外对管理体系没有更多要求。而实施良好生产规范(GMP),是现代化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手段,是生产质量安全可靠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保证。因此新版细则参考药品良好生产规范,提出与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相适应的质量安全管理模式,增加验证、清场等规范程序,并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和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实行覆盖生产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
姜毓君介绍,细则严格人员管理要求。新版细则分别对质量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及检验人员、生产操作人员的资质、职责、培训等要求作了更严格的规定,要求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不良记录。重点提出企业须设置独立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实行企业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
新版细则借鉴了药品生产企业实行的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明确要求质量安全授权人承担产品放行的责任,确保每批已放行的产品的生产、检验均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在产品放行前,质量安全授权人必须出具产品放行审核记录。此外,对生产人员和检验人员学历、从业经历和工作能力也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腾佳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食品监管医师马纯良司长出席新闻发布会。
相关分析报告:中国婴幼儿奶粉市场现状调研及发展战略研究报告(201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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