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新西兰政府推出新法案提高乳业竞争力 。新法案主要包括(1)2018-2019 年开始,恒天然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接受那些想要成为其股东的奶农申请;
参考《2016-2022年中国乳业行业发展态势及十三五发展机会分析报告》
新法案主要包括(1)2018-2019 年开始,恒天然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接受那些想要成为其股东的奶农申请;(2)2019-2020 年开始,恒天然可以自行选择将牛奶卖给哪些企业,而不再被要求将牛奶具体出售给哪些大型企业或者出口商;(3)2018-2019 年,所有从恒天然手中购买牛奶的加工商, 其购买量预期将收紧。此举旨在提升恒天然竞争力
此新乳制品 行业监督方案是为了确保新西兰 乳品 行业在乳 业重组法案(DIRA)2020 年期满退出后仍具有竞争力。
强化恒天然议价权:新西兰政府此次通过两个“自行”规定给予恒天然在产业链上下游根据未来市场变化更为自主的调节权利。上游方面,通过提升奶农的竞争入股压力,压低原奶收购成本;下游方面,通过引入竞购机制,提升乳制品的销售价格。收购成本降低和下游销售价格的提升的剪刀差将提升恒天然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
背景:DIRA(The Dairy Industry Restructuring Act)诞生于 2001 年,那年新西兰合作乳品有限公司( New Zealand Co-operative Dairy Company Limited)、Kiwi 合作乳品有限公司(Kiwi Co-operative Dairies Limited)与新 西 兰 乳 品 局 ( New Zealand Dairy Board ) 合 并 重 组 为 新 恒 天 然 集 团(Fonterra Co-operation Group),由于重组的恒天然集团当年原料奶收购量占全国总产量 96%以上,在奶业生产中占有绝对优势地位,因此新西兰政府制定了《乳品行业重组法》(The Dairy Industry Restructuring Act,DIRA),2007 年和 2012 年对其进行了修订。为了有效管理原料奶市场,2001 年,新西兰 农 林 部 制 定 了 《 乳 品 行 业 重 组 ( 原 料 奶 ) 管 理 》( Dairy Industry Restructuring(Raw Milk)Regulations,DIRRMR),随后在 2007、2008 年和2010 年对 DIRRMR 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DIRA 和 DIRRMR 为新西兰规范原料奶市场管理和原料奶定价,平衡奶牛养殖企业和乳品加工企业经济利益、规范不同乳品加工企业责任与义务等提供了法律依据。
DIRA 中有关原料奶对恒天然集团的“自由进入”和“自由退出”的要求主要指: “自由进入”是指在申请期限内(每年 12 月 15 日—次年 2 月 28 日),恒天然集团必须接受新牛场加入企业的申请并收购其牛奶,并与原来参股牛场同等条件对待,以及必须接受原来参股牛场增加奶产量的申请,并在接到申请的 15 个工作日通报申请接收情况。“自由退出”指在规定期限内,恒天然集团必须接受参股牛场停止或减少向其供应牛奶的申请,收购退出牛场持有的公司股票,并在该产奶季节结束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退出牛场主(或减少牛奶供应量牛场主)所持该企业股票的价值(不低于市场价格的 97.5%)。同时,恒天然集团必须协助以市场价格销售完全退出奶牛场的贮奶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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