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完善追溯体系的意见》 推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2015 年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针对食品安全追溯的相关问题引起了监管当局和消费者的广泛关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参考《中国医药行业市场运行态势及投资策略分析报告(2012-2016)》
2015 年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针对食品安全追溯的相关问题引起了监管当局和消费者的广泛关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为控制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2016 年 9 月 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完善追溯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食品药品追溯体系是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起食品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实现对其生产经营的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在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能够及时召回相关产品、查寻原因。
《意见》提出,鼓励生产经营者运用信息技术建立食品药品追溯体系。鼓励信息技术企业作为第三方,为生产经营者提供产品追溯专业服务。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得强制要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接受指定的专业信息技术企业的追溯服务。鼓励行业协会组织企业搭建追溯信息查询平台,为监管部门提供数据支持,为生产经营者提供数据共享,为公众提供信息查询。
2015 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提出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传承追溯制度,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的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这意味着追溯技术已经从单纯的技术层面上升到了国家政策层面,追溯技术也由此成为国家对食品质量进行监管有力的政策保障。此次,总局再次发文推动追溯体系建设突出我国食药等追溯体系建设的紧迫性,食药安全重在溯源,食品企业建立及完善食品追溯体系成为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最强有力的保证。
食品追溯体系代表了当前和未来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的发展趋势,既能有效解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有效控制食源性疾病的爆发,又能有效应对食品出口面对的国际贸易技术壁垒,提升食品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这是一项“多赢”的工程。追溯技术有助于解决食品造假等问题,通过追溯系统的应用,可对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特别是对于一些知名的食品企业来说,通过食品追溯系统,可以从源头、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彻底杜绝假冒食品的出现,在解决企业产品屡受假冒、仿冒产品困扰的同时,也有助于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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