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含乳饮料及乳制品行业的监管均包括强制监管和自律监管两部分:
1、强制监管:行业强制监管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共同构成。日常经营中要同时接受以上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主管部门 |
主要职责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负责产业政策的制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结构调整,产品开发和推广的政府指导、项目审批和产业扶持基金的管理等。 |
国家市场监 督管理总局 |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 |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
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
国家农业农村部 |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等。 |
国家生态环境部 |
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标准,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组织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等。 |
2、自律监管:含乳饮料及乳制品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奶业协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以及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等,主要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规范、收集和发布行业信息、对行业和市场进行研究、对行业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同行价格等工作,各协会具体职责如下:
行业协会 |
主要职责 |
中国奶业协会 |
是全国奶牛养殖、乳品加工、乳品消费以及为其服务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自愿组成的公益性的行业组织,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民间社会团体。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发展畜牧业、奶业的方针政策,积极履行协调、服务、维权和自律的基本职能。 |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 |
是自律性、非营利性、全国性行业组织。主要包括规范行业行为,维护行业及企业利益;研究产业发展及市场趋势,参与制定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向政府提出政策和立法建议;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
于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全国食品工业的行业组织,面向全国食品行业开展服务、协调、自律、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开展食品行业调查、分析研究工作,就我国食品工业发展的规划、方针和产业政策及法规等有关问题向国家政府部门提出建议;加强行业内的自律,创造和维护行业内的公平竞争环境;参与制定、修订食品行业有关标准,促进食品工业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 |
中国饮料工业协会 |
是经民政部批准的国家一级协会,具有自律性、非营利性、全国性等特点,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提出饮料行业发展规划,对国家法律、财税政策、进出口政策、产业指导目录等提供行业意见和建议。引导企业有序市场竞争,促进共同发展。 |
二、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及产业政策
我国含乳饮料及乳制品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主要如下:
序号 |
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
颁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1 |
《奶业品牌提升实施方案》(2019年3月) |
农业农村部 |
将奶业品牌建设与奶业振兴发展紧密结合,形成创品牌、推品牌、护品牌的品牌发展机制,培育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使国产奶业品牌深入人心。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市场拉动”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奶业品牌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加大在投融资、生产要素供给、政策扶持等方面的优惠力度;加强技术指导,开展品牌创建技术咨询和现场指导等工作,提高奶业企业品牌化经营水平。 |
2 |
《关于进一步促进奶业振兴的若干意见》(2018年12月) |
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 |
以实现奶业全面振兴为目标,优化奶业生产布局,创新奶业发展方式,建立完善以奶农规模化养殖为基础的生产经营体系,密切产业链各环节利益联结,提振乳制品消费信心。包括加快确立奶农规模化养殖的基础性地位、降低奶牛饲养成本、提高奶牛生产效率、做强做优乳制品加工业、促进养殖加工融合发展、提升乳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主产省(区)率先实现奶业振兴、大力引导和促进乳制品消费等八个方面。 |
3 |
《关于加快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2018年6月) |
国务院 |
一是大力引进和繁育良种奶 牛,建设国家核心育种场,加强优质饲草料生产,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优质奶源基地。二是强化乳品质量安全监管,修订提高生鲜乳、灭菌乳等国家标准,建设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力争三年内显著提升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品质、竞争力和美誉度。三是强化金融保险、奶畜养殖用地等支持,为奶业振兴创造条件。 |
4 |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8年版)》(2018年1月)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该细则,对监督抽检的适用范围、产品种类、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与结论提出了统一要求。 |
5 |
《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2017年12月)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结合,适用于包装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茶(类)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蛋白饮料、固体饮料和其他饮料类的生产许可进行管理。 |
6 |
《关于贯彻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2017年6月)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为强化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指导,统一工作规范,针对许可审批、许可审查、证书管理及证后监管等事项重申和明确。 |
7 |
《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若干规定》(2017年3月)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
8 |
《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2016年5月) |
国务院 |
为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和建设制造强国的决策部署,更好满足和创造消费需求,不断增强消费拉动经济的基础作用,促进消费品工业迈向中高端发展,着力提高消费品有效供给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需要,实现消费品工业更加稳定、更有效益、更可持续的发展。 |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修订)》(2016年2月) |
国务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订)》制定本条例,进一步细化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相关规定。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订)》(2015年4月)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和监督管理作出了规定。 |
11 |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管理办法》(2011年10月)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该办法。该办法对监测计划的制定、监测计划的实施以及工作纪律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 |
12 |
《生鲜乳生产收购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2011年4月) |
农业部 |
为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增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的可追溯性,提高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等第一责任者意识,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 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制定该制度。该制度对奶畜养殖场(小区)、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辆等开展业务活动的要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
13 |
《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2010年11月)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为切实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工作,严格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修订了该细则。该细则就生产许可条件审查的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和规范,较2006年版更明确、更具体、更严格、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更是把企业产品的自行检验提到了绝对高度。 |
14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2010年9月)》 |
国务院 |
为切实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严格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乳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要求各省(区、市)严把生产经营许可关、强化检验检测和监测评估、完善乳品追溯制度、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乳品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严格落实乳品质量安全各方责任。 |
15 |
《乳制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通知(2009年9月)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为督促乳制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乳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乳制品质量安全,制定本规定。对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程序、监督检查结果处理、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等进行了规定。 |
16 |
《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2009年修订)》(2009年6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该政策的修订,旨在引导奶牛养殖、乳制品企业合理布局,节约和有效利用资源,保护环境,促进乳制品加工与生鲜乳生产协调发展,提高人均乳制品占有量,建立确保行业有序发展的乳制品工业新机制,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乳制品工业。该政策明确指出,南方产业区,包括四川在内的13省区,主要发展巴氏杀菌乳、干酪、酸乳,适当发展炼乳、超高温灭菌乳、乳粉等乳制品,根据奶源发展的情况和分布,合理布局乳制品加工企业。为规范乳制品行业投资行为,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要符合准入条件要求。支持具备条件的乳制品企业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和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 |
17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10月) |
国务院 |
对奶畜养殖、生鲜乳收购、乳制品生产、乳制品销售等各环节的标准和规范进行了规定,明确了监督检查的主体、程序和各参与方的法律责任。 |
以上数据资料参考《2020年中国含乳饮料行业前景分析报告-市场深度调研与发展趋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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