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
改革委、能源局发布《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推广北京、上海等地区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压减办电时间、简化办电流程、降低办电成本、提高供电可靠性,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改善用电营商环境,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能源局关于印发《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生物质能是可再生能源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国家政策支持下,生物质发电(含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下同)行业稳步发展,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进一步推动生物质发电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
坚持务实规范。请各地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120号)、《关于印发〈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18〕424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发改经体〔2019〕27号)、《关于规范开展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097号)等文件要求,务实规范开展试点项目实施工作。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20〕5号)等文件要求,经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审核,现对此前公布的前两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有关信息进行更新调整,并在财政部网站上予以公布。
2020年全国及各省市光伏行业相关政策梳理
近几年,与“光伏531新政”相承接,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推动光伏行业降本增效,尽快实现“平价上网”。在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19年版)》中提到,预计2020年,在未建成的2019年竞价项目、特高压项目、新增竞价项目、评价项目等因素的拉动下,国内光伏新增装机量将达到35GW-45GW。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开展风电开发建设情况专项监管的通知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促进风电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根据《国家能源局2020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国能发监管﹝2020﹞26号),通过开展风电开发建设情况专项监管,及时发现各地区在风电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各地区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国家风电规划、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风电发展秩序,优化建设运营环境,持续推动风电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0年我国原水供应、水力发电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法律法规及政策
目前我国原水供应行业及水力发电行业涉及共同的监管部门主要为国家发改委和地方发改委、水利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涉及原水供应的其他监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涉及水力发电行业的其他监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扶贫办等6部门发布智能光伏试点示范项目和示范企业名单
为贯彻落实《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信部联电子〔2018〕68号),经省级有关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智能光伏试点示范项目和示范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核减环境违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
电网企业应将列入补贴清单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情况报送至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并按季度向其经营范围内相关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行政处罚情况。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在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将相关结果抄送项目接入的电网企业。电网企业依据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处罚决定,核减或暂停拨付补贴资金,并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结算。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
自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