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
水利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建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的通知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惩防并举、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积极拓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渠道,实现部门间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长江河道采砂良好秩序,为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
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依法加强野生动物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和运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涉及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安全,影响重大公共卫生风险防控治理体系构建,要严格落实《决定》,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对于以其他目的需要运输的野生动物,应当依照《决定》、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关于阶段性减免港口建设费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通知
(一)海事管理机构关于港口建设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征收管理流程不变。办理出口国外和国外进口货物免征港口建设费时,缴费人应按《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报送货物信息,海事管理机构办理稽核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布关于加强船舶防范海盗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盗袭击事件严重威胁船员生命安全,一旦船舶遭遇海盗袭击还将给航运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损失。航运公司要充分认识到防范海盗工作的重要性,把防范海盗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抓实、抓细。
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精准有序恢复运输服务扎实推动复工复产的通知
(一)认真研判运输服务动态需求。随着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企业复工复产将快速推进,由此带来的人员流动和物资运输需求将快速增长。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运输需求变化趋势动态研判,指导运输企业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提前做好运力准备工作,扎实做好农民工运输、生产物资和原材料运输、农业生产资料运输,确保不因运输环节影响企业复工复产。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远洋渔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紧急通知
有关盛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厅(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局,中国远洋渔业协会,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各远洋渔业企业:
交通运输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附解读)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定阶段性降低港口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促进口岸营商环境优化,推动物流业、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出行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铁路集团关于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4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出行健康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交通运输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交通运输各项工作,切实当好“先行官”,更好支撑经济平稳运行,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交通运输部公布《关于分区分级做好水路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水路运输服务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财政部、民航局发布《关于民航运输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资金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
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路水运工程疫情防控有序精准推动复工开工的通知
在当地党委政府和疫情防控机制领导下,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按照分区分级的要求,分类指导各地区有关单位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措施、预案及复工安排。低风险地区尽快将防控策略调整为外防输入,推动全面复工;中风险地区要依据防控形势有序复工;高风险地区继续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天气寒冷地区暂不具备条件的,要做好备工备料等复工准备,积极推进受天气影响较小的隧道等工程施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附解读)
货物运输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分为包装、散装固体和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包括液化气体船运输、化学品船运输、成品油船运输和原油船运输。普通货物运输包含拖航。
商务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关于《做好2020年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相关工作全力支持外贸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关于支持外贸企业抓紧复工生产,加大贸易融资支持,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的决策部署,做好2020年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以下简称短期险)相关工作,全力支持外贸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持外贸稳定增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部门联手保春耕农机装备运输(附各省报障电话)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组织春耕生产,确保不误农时,交通运输部物流保障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近日建立三部门农机装备运输保障协调工作机制,以保障农机装备运输、跨区域作业顺畅高效便捷通行。
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分区分级科学做好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是人员密集场所,疫情传播风险较大。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结合复工复产和交通运输秩序恢复,按照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科学推进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疫情防控工作。要督促指导客运场站和客运企业严格落实《指南》规定,全面做好道路客运、城市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出租汽车、水路客运领域场站设施和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运输组织、人员防护和宣传工作,坚决遏制疫情通过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传播。
民航局发布关于发挥好通用航空在疫情防控中作用的通知
长期以来,通用航空以其航空器类型多、作业项目全、起降要求低、机动能力强以及短途运输灵活、方便、快捷等特点,在应急救援、抢险救灾中始终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后,据初步统计,截至2月9日,楚天通航、中信海直、上海金汇、德胜通航等17家通航企业,使用54架航空器,共执行紧急运输任务330架次,运送各类医疗物资40余吨;开展航空喷洒作业128次,消毒灭杀面积12.4万平方公里;执行空中巡查任务31次,巡查面积2.67万平方公里。
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分区分级科学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城乡道路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机制领导下,根据辖区内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县(市、区、旗)名单,落实分区分级管控要求,有序恢复道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含城市轨道交通)和出租汽车(含网约车)等城乡道路运输服务。
六项公安交管改革便民利企新措施3月起陆续实施
今年1月,公安部推出6项交管改革便民利企新措施,包括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提供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3项试点的新措施,以及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简捷快办、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交通安全导航提示服务3项全面推行的改革措施。3月1日起,3项试点的新措施将如期实施。
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加强中欧班列运行保障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发挥交通运输“先行官”作用,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推动中欧班列在疫情期间发挥更好的战略通道作用,促进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