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牧渔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
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重大战略性成果,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调整为三级。但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疫情尚未结束,北京仍面临境外、京外病例输入风险,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一刻也不能放松。为持续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各单位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工作正常运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强化生猪收购贩运管理的通知
为及时掌握生猪收购贩运情况,切实规范生猪收购贩运行为,加强生猪产地检疫与运输监管的衔接,降低非洲猪瘟疫情传播风险,现就强化生猪收购贩运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农市发〔2020〕2号),进一步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规范过程管理,加大政策支持,注重监督管理,优化指导服务,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年中国农资流通行业的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农资产品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农资市场是否有序经营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能否健康发展及农民能否有效增收。因此,对农资产品流通的监管是新时期“三农”工作的重要环节。
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动物检疫工作的通知
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要求,我部近日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为规范做好《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所列畜禽的检疫工作,严格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 《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第二期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情况的通知
为加强兽药质量监管,保障养殖环节用药安全,根据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我部组织对全国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了兽药质量监督抽检。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0年度超级稻确认品种的通知
根据《超级稻品种确认办法》(农办科〔2008〕38号),经各地推荐和专家评审,现确认苏垦118、中组143等11个品种为2020年度超级稻品种(附件1)。因推广面积未达要求,取消丰优299、两优培九、内2优6号、淦鑫688、Ⅱ优航2号、荣优3号、扬粳4038、武运粳24号、楚粳28号、金优785等10个品种超级稻冠名资格。目前,经我部确认的超级稻品种共133个(附件2)。
2020年我国蛋鸡养殖行业管部门、监管体制、法律法规及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所生产和经营的蛋种鸡必须获得由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每三年一次核准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同时,祖代种鸡的进口需经过农业农村部的审批核准
2020年我国畜牧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法律法规及政策
饲料加工和生猪养殖业务由农业农村部管理;生猪屠宰及生鲜猪肉食品加工和销售的行业准入、技术质量标准制定和卫生标准制定由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地方农牧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卫生部门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生猪及相关肉产品的国内流通和国际贸易归商务部门管理。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
2020年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继续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给予支持,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任务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2020年我国枸杞种植及加工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提出“从事食品生产和加工(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食品经营)”的企业应当遵守本法,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方面做出具体要求,行业企业宜当遵守。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公海鱿鱼资源养护促进我国远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通知
鱿鱼是我国远洋渔业主要捕捞利用对象,我国是全球重要的鱿鱼生产国、市场国、消费国。近年来,由于气候变化等多种原因,公海鱿鱼资源、渔场分布及消费市场均出现较大波动。为加强公海鱿鱼资源的科学养护,促进鱿鱼资源长期可持续利用和我国远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育部发布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广大少年儿童“六一”国际儿童节寄语的通知
2020年5月31日,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代表党中央寄语广大少年儿童,向全国各族少年儿童致以节日的祝贺。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六一”寄语,对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将有关学习贯彻要求通知如下:
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青岛市、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贯彻实施工作,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组织整理、汇编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包括现有33种畜禽的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共计897个,其中,17种传统畜禽品种848个,16种特种畜禽品种49个。现予以公布。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进渔业互助保险系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各银保监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局,新
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开展全国海洋捕捞渔船和沿海渔港核查工作的通知
深入践行“两山”理论,贯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落实国内海洋捕捞渔船“双控”制度,持续加强海洋渔业资源保护,准确掌握我国海洋捕捞渔船基本情况,为谋划“十四五”渔船管理思路和实施捕捞限额制度提供依据,推动我国海洋捕捞业高质量发展。
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加强远洋渔业公海转载管理的通知
自2021年1月1日起,所有远洋渔业公海转载活动均需报告。各远洋渔业企业需提前72小时将公海转载活动详细信息向中国远洋渔业协会报告,并在转载活动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报告转载完成情况。中国远洋渔业协会根据各区域渔业管理组织的统一要求,向其报送我国远洋渔船公海转载情况。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远洋渔业企业应当采取相关措施,防止转载活动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
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一)主导品种选择。各地要以《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对重点品种(类)和区域布局的总体要求为指导,立足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充分挖掘资源文化优势,综合考虑市场消费需求,统筹兼顾粮经产品、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和林特产品等五大类特色农产品,自主选择特色主导品种,科学合理申报特色鲜明、优势集聚、产业融合、市场竞争力强的中国特优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