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牧渔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的通知
基地是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开展先进技术集成示范推广,推动先进农业技术传播,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示范展示平台。建设主体要按照有一定面积规模、有综合引领性配套技术、有稳定科技支撑团队、有可持续发展机制的“四有”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建设,构建科技成果转化的先行区域,打造优质品种和绿色技术的展示窗口,搭建农技推广服务和农民及新型经营主体观摩学习的优质载体。要进一步强化突出科技对基地的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提质增效的重要支撑,体现现代农业技术的先进性、集成性、综合性,发挥好基地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带动
财政部发布关于预拨2020年度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本次预拨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你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等,以减少和消除地质灾害险情。请你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有关工作部署,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项目和资金安排情况报送我部和自然资源部,并加快推动相关工作,强化项目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符合要求。我部将会同自然资源部适时对项目完成进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非洲马瘟防范工作的通知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等单位要深入开展非洲马瘟病毒病原学研究,加强快速诊断等技术研究储备,加强对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检测和防控技术指导。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要组织开展有关非洲马瘟疫苗种毒匹配性分析,组织具备条件企业紧急生产、储备相应数量应急用疫苗。各地要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确保省级、地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具备非洲马瘟病原学检测能力。
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的通知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是《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法律和规章规定的,一项防控重大水生动物疫并保障水生生物安全的重要制度。2019年,我部指导24个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工作,并取得积极进展。为贯彻落实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等有关部署,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全覆盖,现就全面推进实施水产苗种检疫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2020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为指导各地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补短板工程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发〔2020〕1号)和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我部决定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现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从源头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于每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组织填写《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备案表》(格式见附件1和2),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报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同时以省为单位报送各级规划发布文件、规划文本、图件和编制说明的电子版材料(光盘)。
农业部、财政部发布2020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名单公示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7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组织完成了2020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评审工作。现将2020年拟批准建设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4月20—22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证明材料。
农业部、财政部发布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公示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5号),经地方推荐和专家审查,拟将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等259个镇(乡)列入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20—22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并提供证明材料。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养殖者自行配制饲料有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养殖者自行配制饲料的行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要求,我部制定如下规定。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的通知
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引导社会资本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支持社会资本依法依规拓展业务,注重合作共赢,多办农民“办不了、办不好、办了不合算”的产业,把收益更多留在乡村;多办链条长、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产业,把就业岗位更多留给农民;多办扶贫带贫、帮农带农的产业,带动农村同步发展、农民同步进步。
为支持生猪产业发展 我国中央及各省市相关政策相继出台
2018年8月,我国辽宁沈阳开始出现非洲猪瘟疫情,随着疫情的扩散发展,我国多地相继爆发非洲猪瘟,疫情波及范围广泛。在此次疫情中,我国生猪产业受到较大影响,猪肉价格曾一涨再涨,为支持鼓励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国家层面相继出台多部政策。2019年8月29日,商务部将适时投放中央储备冷冻肉,继续鼓励扩大猪肉进口;2019年9月5日,农业农村部出台《感染非洲猪瘟养殖场恢复生产技术指南》。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草原禁牧休牧工作》的通知
草原是我国面积最大的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草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禁牧休牧制度是草原生态保护的一项基本制度。近年来,各地认真落实草原禁牧休牧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一些地方禁牧休牧制度落实不到位,禁而不止、休而不息、监管弱化虚化等问题比较突出。为进一步加强草原禁牧休牧工作,加快草原生态恢复,巩固草原保护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草原禁牧休牧工作》的通知
草原是我国面积最大的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草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禁牧休牧制度是草原生态保护的一项基本制度。近年来,各地认真落实草原禁牧休牧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一些地方禁牧休牧制度落实不到位,禁而不止、休而不息、监管弱化虚化等问题比较突出。为进一步加强草原禁牧休牧工作,加快草原生态恢复,巩固草原保护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扶贫农畜牧产品滞销应对工作》的通知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部分扶贫农畜牧产品出现滞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应对扶贫农畜牧产品滞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目录》畜禽“种”与品种的关系。《目录》中所列31种畜禽隶属于动物分类学中“种”范畴,类型相对固定。在“种”的基础上经过长期人工选育和改良,形成遗传性状相对稳定,生产性能不同的品种,品种数量随着育种创新、国外引进不断变化。畜禽品种要经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鉴定,包括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和引进品种。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2020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的通知
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稳步推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持续促进水产养殖用药减量,积极探索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因地制宜试验推广水产新品种,示范推广一批符合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发展要求的技术模式,建立各类示范推广主体,达到加快转变水产养殖方式、持续改善养殖生态环境、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全力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主要工作目标。
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若干措施的批复
(一)积极整合各种资源,发挥国际知名交易所作用,引入纽约、伦敦、新加坡、迪拜等地经验丰富的交易所作为战略投资者,并引进国际油品贸易商资源。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2019年畜禽及蜂产品兽药残留监控结果的通报
2019年共完成畜禽及蜂产品兽药残留检测9740批,包括猪肝、猪肉、牛奶、牛肉、羊肉、鸡肝、鸡肉、鸡蛋、蜂产品等9类产品。检测的药物及有害化学物质共18类90种,其中猪肝1类2种、猪肉9类43种、牛奶5类31种、牛肉4类10种、羊肉2类17种、鸡肝2类20种、鸡肉8类35种、鸡蛋5类14种,蜂产品10类58种。畜禽产品样品来源覆盖除西藏以外的30个盛自治区、直辖市;蜂产品样品来源为四川、湖北、河南、山东和浙江等5个省份。
2020年中国肉禽主管部门、管理体制及主要法规及政策
我国肉禽行业,实行国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行业准入政策、技术质量标准、卫生标准主要由国家农业农村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地方农牧部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卫生部门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