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布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资金来源。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认定12家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9〕245号)要求,经省级商务、网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推荐,专家材料评审和答辩评审,有关部门综合评议、公示等程序,近日,商务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认定了中关村软件园等12个园区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
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指导方案》的通知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和以县域为单位实施差异化防控的基本要求,根据县(市、区、旗)疫情风险等级和社区疫情划分,科学精准制定实施社区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新冠肺炎治愈患者和解除医学观察人员回归融入社区相关工作,助力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努力减少疫情防控对社区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
(一)增加支持群体。自通知印发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新发放贷款,应将下列群体纳入支持范围:一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二是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三是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需平台提供专职司机“双证”等证明材料);四是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五是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
2015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运营(农业信贷担保以下简称农担),探索了有益经验,取得了积极进展。当前,全国农担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建立,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业务规模加快发展,但也存在业务发展不均衡、服务对象不精准、存在一定风险隐患等问题。根据2019年和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关要求,以及2018年全国农担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完善机制、严明纪律,促进全国农担体系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育部启动实施全国高校与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帮一”行动
“一帮一”行动充分考虑了学校办学类型、就业工作特点和受援高校需要。首批确定48对高校开展帮扶行动,支援高校包括34所中央部委直属高校(含30所教育部直属高校)、4所省属普通高校、10所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湖北受援高校包括8所中央部委直属高校(含7所教育部直属高校)、30所省属本科院校、10所高职院校。帮扶行动时间定为2020年4月至9月,并将根据疫情防控安排适时调整。
民政部发布关于《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我部起草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
近日,一些旅游景区在恢复开放期间出现大量游客聚集拥挤现象,增加了疫情传播风险。各地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强疫情防控。为严格规范解禁后旅游景区管理,确保旅游景区安全有序开放,经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创新展会服务模式 培育展览业发展新动能有关工作》的通知
创新展会服务模式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部署,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推动行业加快恢复和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等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进展会服务创新、管理创新、业态模式创新,加快培育行业发展新动能,发挥展览业在扩大对外开放、增加社会就业、拉动消费增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助力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传承中国工业精神,弘扬优秀工业文化,按照《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组织开展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助力复工复产重点服务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现就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助力复工复产重点服务活动通知如下:
交通运输部、外交部、卫健委、海关总署、移民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针对伤病船员紧急救助处置》的指导意见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外事办、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长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各省级海上搜救中心:
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设立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批复
同意设立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试验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部,与越南接壤,是我国对东盟开放合作的重要前沿。建设试验区是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加快沿边开发开放步伐、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强与东盟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合作,加快建设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有利于形成西南地区新的增长极,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有利于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有利于加快边境地区城乡建设,促进稳边安边兴边。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为加强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统一和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制定本办法。
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财政贴息资金审核工作的通知
按照财金〔2020〕5号文规定,对已获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优惠贷款的地方企业、中央企业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贷款企业)申报的财政贴息资金申请进行全面审核,并重点关注:贷款金额5000万以上的企业;获得多家金融机构贷款的企业;舆论关注度较高的企业;疫情明显好转之后(2020年3月15日)获得贷款的企业。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和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加快推进职业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卫职健发〔2019〕46号)的要求,现就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当前形势下,对低收入群体特别是困难群体加大保障力度十分紧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现就阶段性加大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以下简称联动机制)的价格临时补贴力度工作通知如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0号),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在全国组织实施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现将《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商务部印发进一步发挥中欧班列作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
4月3日,商务部印发《进一步发挥中欧班列作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提出11条具体举措和工作要求,发挥中欧班列战略通道作用应对疫情影响。
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通知
为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工作部署,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决定继续支持开展“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同时支持开展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