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系统协同、适用可行、循序渐进的原则,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相关的法规、标准、政策体系,促进源头减量、清洁生产、资源循环、末端治理,扩大绿色产品消费,在全社会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消费方式。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通知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印发的2020-2021年生猪稳产保供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确保年底前完成各项既定任务。要发挥恢复生猪生产协调办公室的作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继续抓好生产数据调度和监测预警,准确研判形势,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引导市场预期。督促各类在建项目加快工程进度,尽快形成产能,引导龙头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带动中小养殖场户发展。
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到2022年,力争70%左右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
住建部、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发布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
(一)明确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完成时限。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扶贫部门协作,对2019年已下达尚未竣工的存量任务以及“回头看”排查出的新增任务等农村危房改造扫尾任务逐户建立台账,统筹用好提前下达的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倒排工期,压实责任,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改造的危房2020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
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
坚持责能匹配、保障有力。把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作为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维护流域禁捕管理秩序的重要方面和基础工作,为实行最严格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制度提供队伍支撑,为渔政执法提供能力保障。
国务院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的通知(附解读)
防护建议:在中、低风险地区,应随身备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戴口罩。在高风险地区,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工业和信息化部推出关于实施疫情防控期间《公告》管理便企服务措施的通知
一、对于新申报产品,6月30日前,允许企业使用研发验证测试结果替代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企业应提交承诺,承诺相关测试结果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在三个月内补充提交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报告。
国务院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指导各地做好不同人群心理危机干预工作,1月26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目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不同人群心理状况也随之变化。为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制定本方案。
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广疫情防控时期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典型做法的通知
一、传统商超门店网上购。指导连锁超市、便利店、快捷商店等线下实体商业网点通过发布微信小程序、公众号、建立顾客群等多种途径,支持居民在家单独或组团、建群线上购物下单,由商家配送到家或社区,减少居民外出购物活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决战决胜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
严格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采取有力措施筑牢集中安置区疫情防线,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坚决防止安置区内出现疫情反复。疫情严重的湖北等省份,要在重点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创新工作方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疫情较轻的省份,要在严格防控疫情的前提下,集中精力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附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一、各地各部门要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安全有序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创新招聘方式,尽量采用电话、视频、网络等形式组织线上报名、笔试、面试。对疫情低风险地区,可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控制规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现场笔试、面试等工作。对疫情高、中风险地区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招聘的,暂不组织现场笔试、面试,以适当方式开展线上笔试、面试。
财政部发布2019年政府采购透明度第三方评估结果
(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各地区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普遍加强了对采购项目信息发布的监管力度,其中,北京、福建、广东、天津等地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一直稳定在较高水平。从得分分布看(图1),高分段地区增多、低分段地区减少,90分以上地区由2018年的8个增加到2019年的11个,80分以下地区由2018年的8个减少到2019年的3个,首次实现没有低于70分的地区。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
一、将瓷制卫生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中西部和东北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包括5个部分,共23条,对中西部和东北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的支持范围、补助标准、资金申请和下达、监督检查作出了规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完善统计体制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总体要求,遵循统计专业人员成长规律,健全科学化、规范化的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完善评价机制,为客观科学公正评价统计专业人员、不断壮大统计人才队伍提供制度保障,为统计事业发展和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改司、民政部养老服务司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国家森林康养基地(第一批)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办改字〔2019〕121号)要求,四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了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工作。经省级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遴选出的国家森林康养基地(第一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月17日至3月24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西部和东北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促进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积极有序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加强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以下简称专项)管理,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712 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5号)、《中央预算内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5〕525号)等,制定本办法。
发展改革委公布《中央定价目录》(附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1.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自动进入本目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自动退出本目录。根据价格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进展,定期修订本目录。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1.各地要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基层妇联执委、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工作力量,结合疫情防控排查,对各村(社区)儿童监护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相关人员发现儿童监护缺失的,要及时向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银行业保险业扶贫工作力度的通知》
《通知》指出,银行业保险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助力“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聚焦重点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着力加大对“三区三州”135个深度贫困县,特别是未摘帽贫困县、未脱贫人口的金融支持力度。聚焦重点帮扶领域,支持“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