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助力复工复产重点服务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现就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助力复工复产重点服务活动通知如下:
交通运输部、外交部、卫健委、海关总署、移民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针对伤病船员紧急救助处置》的指导意见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外事办、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长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各省级海上搜救中心:
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设立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批复
同意设立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试验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部,与越南接壤,是我国对东盟开放合作的重要前沿。建设试验区是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加快沿边开发开放步伐、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强与东盟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合作,加快建设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有利于形成西南地区新的增长极,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有利于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有利于加快边境地区城乡建设,促进稳边安边兴边。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为加强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统一和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制定本办法。
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财政贴息资金审核工作的通知
按照财金〔2020〕5号文规定,对已获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优惠贷款的地方企业、中央企业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贷款企业)申报的财政贴息资金申请进行全面审核,并重点关注:贷款金额5000万以上的企业;获得多家金融机构贷款的企业;舆论关注度较高的企业;疫情明显好转之后(2020年3月15日)获得贷款的企业。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和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加快推进职业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卫职健发〔2019〕46号)的要求,现就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当前形势下,对低收入群体特别是困难群体加大保障力度十分紧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现就阶段性加大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以下简称联动机制)的价格临时补贴力度工作通知如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0号),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在全国组织实施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现将《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商务部印发进一步发挥中欧班列作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
4月3日,商务部印发《进一步发挥中欧班列作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提出11条具体举措和工作要求,发挥中欧班列战略通道作用应对疫情影响。
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通知
为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工作部署,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决定继续支持开展“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同时支持开展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结合各地执行我局林护发〔2020〕22号文件进展情况,经研究,并商农业农村部,现就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各银保监局,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年)》的通知
海市、江苏盛安徽盛江西盛湖北盛湖南盛重庆市、四川盛云南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国务院疫情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方案的通知
为做好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促进患者身体与心理同步康复,维护隔离人员、家属心理健康,营造相互关怀的社会环境,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制定了《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费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保险公司开发设计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保险产品,仅限于以自然费率定价,且保险期间超过一年,或者保险期间虽不超过一年但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医疗保险产品。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保险产品名称应当包含“××医疗保险(费率可调)”字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社会服务领域双创带动就业示范工作的通知
(一)家政服务领域。发挥互联网平台整合信息资源、贴近终端需求、信用信息管理等功能,带动家政领域中小微企业统一服务标准、提升服务品质,实现抱团创业;发挥家政服务大企业龙头作用,打造智慧家政服务平台,强化专业能力输出,带动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创业;建设家政服务创业孵化器,打造线上接单、线下体验、学校培训、公司就业的家政服务产业链条,打通家政与相关产业服务生态,助力提质扩容,发展新兴业态,带动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民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及时调整完善疫情防控策略 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的指导意见
低风险地区养老机构接收本区域内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可不再要求14天医学隔离观察,但要采劝先预约,再入妆、加强健康和旅行信息排查等管理措施。中高风险地区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接收本区域内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应经14天医学隔离观察和相关医学检查正常;点对点接收低风险地区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可不要求14天医学隔离观察。
司法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严格准入门槛,加强司法鉴定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执业秩序,不断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司法部决定自2020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养老服务智能化系统技术标准》的公告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