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普通纪念币普制币发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附答记者问)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普制币发行计划,通过召开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装帧人民币的企业(以下简称钱币经销商)等参加的普制币发行数量咨询会等方式,在充分考虑公众需求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普制币计划发行数量。普制币计划发行数量分为计划预约兑换数量和计划装帧销售数量。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夯实工作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要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有关工作;分管政务公开的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分管领域政务公开。各级税务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认真履职尽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地。
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各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措施,缓解企业经营困难,有力促进了全面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降成本重点任务,帮助企业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渡过难关,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20年将重点组织落实好7个方面23项任务。
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的通知(附答记者问)
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优化非税收入退付业务流程,提高减税降费涉及非税收入退付工作效率,对实行定期清算、已缴纳款项可冲抵以后月份应缴款的非税收入,要明确冲抵流程和操作办法。各级财政部门和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要加强配合,对涉及中央地方分成需就地办理退库的非税收入,按照规定加快办理退付。
财政部发布关于2020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
省级财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特点、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规模以及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资金集中统筹使用力度,重点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特别是跨省区市落户人口较多的地区倾斜,向有效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突出问题的地区倾斜,向创新资金使用和管理方式的地区倾斜,尽快下达省以下奖励资金,并将分配办法和结果上报我部。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自然资源系统“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认真组织评估自然资源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系统总结经验,深入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改进措施,推动自然资源系统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持续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法治环境。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推进国家市场监管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提升市场监管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水平,根据《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拟开展2020年度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中西部地区铁路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中西部地区铁路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发挥中央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中西部地区铁路建设,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0﹞518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四期)第四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兑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从2020年7月16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2.86%;按半年付息,每年1月16日、7月16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30年7月16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财政部、证监会发布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行为,推动形成市场化筛选及科学管理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自2020年8月24日起施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此次修订对临时报告的事项进行了完善,将“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明确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等事项纳入临时报告;对于同时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增加债券临时披露事项,明确披露要求。
司法部、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制定本规定。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的通知
监督管理部门和银保监局应当通过全国融资担保公司监管信息系统向银保监会报送本规程第九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要求收集的报表和撰写的报告。暂未接通全国融资担保公司监管信息系统的,以书面形式报送银保监会,同时将电子文档通过当地银保监局转报银保监会。
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等17部门发布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
完善中小企业决策保障工作机制。完善中小企业政策咨询制度,培育一批聚焦中小企业研究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立政策出台前征求中小企业与专家意见制度和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制度。完善中小企业政策发布、解读和舆情引导机制,提高政策知晓率、获得感和满意度。定期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退役军人事务部、文化和旅游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的意见》(附解读)
日前,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医药局办公室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附解读)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技术(以下简称稀释混样)仅适用于大人群样本的筛查,稀释混样检测结果不作为最终确诊依据。在人群总体阳性率较低(低于0.1%)时更为适宜。以下人群不建议采用稀释混样检测:
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四期)第三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兑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从2020年7月16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2.86%;按半年付息,每年1月16日、7月16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30年7月16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的通知(附答记者问)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中央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总体部署,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精神要求,贯彻落实银保监会党委对财产保险监管工作的批示指示,进一步统筹监管资源、理顺监管体制机制、明晰监管职责分工,促进监管协同联动,全面提升监管质效,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建立自然资源资金监测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
推进自然资源资金监测监管与深化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围绕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约束机制,大力推进信息化应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自然资源事业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防汛救灾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防汛救灾物资。重点包括:石料(块石、料石等)、沙料(山沙、河沙、海沙等)、木材、竹材、编织物料(草袋、麻袋、苇席、编制袋、编织布等)、绑扎材料(铁丝、棕麻绳、尼龙绳等)、油料(汽油、柴油及润滑油、钢丝绳脂等)、照明设备(发电机组、照明灯等)、防汛救生设备(救生衣、救生圈、橡皮船、冲锋舟、救生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