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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等7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小店经济推进行动的通知

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消费者选择,以加快小店便民化、特色化、数字化发展为主线,以升级小店集聚区、赋能创新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为主攻方向,以稳定就业、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提升经济活力为目标,推动形成多层次、多类别的小店经济发展体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2020-07-20
海南省疫情期间按时按量发放养老金 急拨养老保险调剂金达13亿元

海南省疫情期间按时按量发放养老金 急拨养老保险调剂金达13亿元

定额调整:2018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已核定基本养老金的退休(职)人员,从2019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1元基本养老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退职生活费。

2020-07-17
2019年青海省65周岁以上参保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高于国家最低标准

2019年青海省65周岁以上参保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高于国家最低标准

调整后,青海省65至69周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80元,70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85元,全省37万65周岁以上参保居民将直接受益。

2020-07-17

四川省泸县严惩冒领养老金人员 雅安市荥经县巧用“特殊编码”

参保人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年度内可自愿调整提高本年度已缴费档次标准;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可按补缴时的缴费档次自愿补缴提高正常缴费年度的缴费标准,补缴不享受缴费补贴。已领取待遇的不再办理补缴。

2020-07-17
山西省艰苦地区养老金增加 绛县、阳城县减免企业养老保险

山西省艰苦地区养老金增加 绛县、阳城县减免企业养老保险

山西省从2020年1月1日起,对2019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3元。

2020-07-17
陕西省推行网上办理养老金发放事宜 坚守岗位助力疫情防控

陕西省推行网上办理养老金发放事宜 坚守岗位助力疫情防控

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2020-07-17
江西运用“赣通码”完成企业退休者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

江西运用“赣通码”完成企业退休者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

江西省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020-07-17
湖南省疫情期间不因未资格认证而停发基本养老金 艰苦地区再次增加

湖南省疫情期间不因未资格认证而停发基本养老金 艰苦地区再次增加

湖南省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2020-07-17
2020年湖北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达5%

2020年湖北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达5%

湖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文件,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5%。

2020-07-17
河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1.6%增加 军转干部不得低于平均水平

河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1.6%增加 军转干部不得低于平均水平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计算方法:基本养老金=该省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职工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195个月、60岁139个月)。

2020-07-17

浙江省各地区相继发布相关利好政策 2020年养老金有所上调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2020-07-17

2020年贵州省养老金总体有所调整 为上年月人均基本水平的5%

《关于建立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

2020-07-17

广东省养老金采取三大原则调整 基础补助按照不同区域分为四档

明确在按规定办法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的基础上,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每超过1年每月加发不少于3元基础养老金,体现多缴多得;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参保人,每月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体现对高龄人员的关怀。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并规定全省统一的丧葬补助金最低标准。

2020-07-17

教育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发布关于做好52个未摘帽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

增加就业是贫困家庭最有效最直接的脱贫方式。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千方百计促进52个未摘帽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以下简称贫困家庭毕业生)是重大政治任务。为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全面提升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精准度和实效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07-17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六保”财政政策措施问答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是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财政部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为帮助社会各界及时、准确掌握和适用“六保”财政政策措施,我们从政策受益者和政策落实者角度,分类梳理了出台的政策措施,形成了《“六保”财政政策措施问答》,供查阅。

2020-07-17

国务院发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使用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在合同中作出明确、合理约定,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不得利用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变相延长付款期限。

2020-07-17

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

加快转型升级,拓展融合深度。深入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着力提升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能力和平台“赋能”水平,推进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增强转型能力供给,促进企业联动转型、跨界合作,培育数字化新生态,提高转型效益。

2020-07-17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布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附解读)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

2020-07-17

宁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布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附解读)

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分别从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并按照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其个人账户余额和统筹基金中列支,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时,全部从统筹基金中列支。

2020-07-17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布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2号)等文件精神,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并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2019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养老金(含退职生活费,下同)进行调整提高,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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