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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已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修订后的证券法贯彻实施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03-06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现提出如下意见。

2020-03-06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不合理审批,规范审批事项和行为,提供便利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现就除湖北盛北京市以外地区复工复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03-06

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城乡社区工作者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守岗位、日夜值守,英勇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为遏制疫情扩散蔓延作出了重要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关心关爱城乡社区工作者。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要求对社区工作者防控工作给予保障。为激励广大城乡社区工作者不畏艰险、勇往直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现提出以下措施:

2020-03-06

民政部、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工信部、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指引》的通知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卫生健康委,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卫生健康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卫生健康委:

2020-03-06

生态环境部公布《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进行现场调研指导。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部署推进。全国生态环境系统狠抓落实,不断强化相关环境监管和服务措施,全力支撑保障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企业复工复产正在有序推进。

2020-03-06

教育部印发通知《进一步部署做好2020届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3月4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进一步指导推动各地各高校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开展网上就业服务、拓宽就业和升学渠道、强化就业困难帮扶等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2020-03-06

2020年初全球各国入境管制措施及国内各地境外输入措施汇总

近日,中国以外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日趋严峻,截至3月5日,日本和韩国新冠病毒感染确诊病例数继续攀升,分别累计达到1040例和6088例;意大利累计确诊病例也达到3144例,美国确诊总数达到159例;中东地区的新冠肺炎疫情有扩散趋势,不仅伊朗的确诊人数和死亡人数猛增,巴林、科威特、泰国、伊拉克、印度等国新增新冠病毒病例也持续公布......

2020-03-06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阶段性减免部分征信服务收费的通知

二、免收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营银行、独立法人直销银行等10类金融机构征信查询服务费,包括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和个人信用报告服务费。

2020-03-06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涉及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财税金融优惠政策目录清单

现将梳理国家财税金融部门出台的有关政策而形成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涉及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财税金融优惠政策目录清单》(截至3月2日)公布如下,请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运输企业财税金融优惠政策落实的通知》(交财审明电〔2020〕79号)要求,抓好落实。

2020-03-06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长2020年3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由3月16日延长至3月23日;对3月23日仍处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地区,可再适当延长纳税申报期限,由省税务局依法按规定明确适用范围和截止日期。

2020-03-06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的通知(附解读)

按照大体观、镜下观分别对“肺脏、脾脏及肺门淋巴结、心脏和血管、肝脏和胆囊、肾脏、脑组织、肾上腺、食管、胃和肠管等器官”进行描述。以肺脏和免疫系统损害为主。其他脏器因基础病不同而不同,多为继发性损害。

2020-03-06

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快拨付贴息资金 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补充通知

一、省级财政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把关,精准认定,避免将未承担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生产和调配任务、贷款资金未用于扩能增产的企业纳入支持范围,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财政贴息资金使用效益。要防止层层加码叠加贴息支持,避免出现贷款利率过低甚至负利率带来企业套利、行业攀比、管理混乱等问题。

2020-03-06

财政部发布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地方财政“三保”工作的通知

严格按照县级为主、省级兜底的原则,将“三保”保障责任落到实处。县级要全面落实好保障责任,牢固树立“三保”与疫情防控及经济恢复并重的政策导向,充分认识巩固基层“三保”在确保社会稳定、维护市场环境、提振市场信心方面的关键作用,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省级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特别是财政困难县区的财力倾斜,市级要对所属区加大保障支持力度。

2020-03-0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事激励措施的工作指南

一、各地要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医务人员的及时奖励工作,重点向疫情防控救治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倾斜。及时奖励要聚焦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符合奖励条件和群众公认,不设比例(名额)限制。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符合奖励条件的已故人员,可以追授奖励。

2020-03-06

民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指导意见

坚持分区、分级、分类、稳妥、有序原则,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将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纳入当地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稳妥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服务机构恢复服务工作,确保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更好服务老年人需求。各地民政部门要根据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风险地区名单,以县(市、区、旗)为单位,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2020-03-06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双一流”建设高校促进学科融合 加快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培养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依托“双一流”建设,深化人工智能内涵,构建基础理论人才与“人工智能+X”复合型人才并重的培养体系,探索深度融合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新模式,着力提升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培养水平,为我国抢占世界科技前沿,实现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提供更加充分的人才支撑。

2020-03-0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附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履行同等义务。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职称综合管理部门,下同)要进一步打破户籍、身份、档案、所有制等制约,积极拓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积极创造条件,在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地设立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或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受理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

2020-03-05

司法部印发《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引》

1.准确把握现阶段社会公共法律服务特点。根据湖北盛北京市和其他地区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的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策略,针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社会稳定、脱贫攻坚、农业生产、基本民生等方面的法律服务需求,及时总结分析、精准研判,有效调配、布局法律服务资源,努力满足各类法律服务需求。

2020-03-05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各会管单位:

202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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