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建筑
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发布关于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各地要组织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绿色建筑知识,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引导群众用好各类绿色设施,合理控制室内采暖空调温度,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积极组织群众参与,通过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创建的社会氛围。
工信部、证监会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银发〔2017〕5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18号)等部署,为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决定开展第二批产融合作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商务部发布关于第二批试点步行街名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经地方申请、第三方评估,商务部决定在哈尔滨中央大街等12条步行街开展第二批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名单附后),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高新区)经过30多年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道路。为进一步促进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发挥好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青海省引进“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拔尖人才 补贴经费高达40万元
全职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优先推荐申报青海拾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等省级人才工程项目。引进人才同时享受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2020年辽宁省沈阳市全面取消人才落户限制 七类人员可直接落户
2020年4月2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全面取消人才落户限制 进一步放开落户政策补充意见的通知》。全面取消人才落户限制,七类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沈阳落户,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0年吉林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五类人才可享受安家补贴
2020年,吉林省完善引进人才安家补贴政策。对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正式聘用合同的引进人才,按照不同层次类型给予相应安家补贴(税后),所需资金按经费保障渠道由各级财政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其中,A类200万元,B类120万元,C类60万元,D类30万元,E类3万元―10万元。
2020年黑龙江省十三个市(地)加大引进人才力度 发布优惠政策
“落户”放宽学历、年龄限制;购房、生活补贴成重要手段,近年来,黑龙江省各地纷纷出台有关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2020年重庆市人才落户范围拓宽 职业技能成为落户因素
2020年,重庆市人才落户拓宽范围,在原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本市就业的专科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基础上,将在我市就业的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一并纳入人才落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申请落户。
2020年五类人才可直接落户 北京引进人才力度加大(附落户渠道)
近日,北京市发布《关于优化人才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根据措施,凡是符合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方向并达到一定条件的科技创新人才、文化创意人才、金融管理人才、专利发明者和北京市紧缺急需的自由职业者,均可申请办理引进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