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
司法部发布关于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大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意见。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附解读)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
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做好新冠肺炎康复者捐献恢复期血浆招募动员服务工作的通知
近期,为满足临床救治工作需要,各地陆续开展了采集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治疗重症、危重症患者工作。为保障捐献血浆者权益,鼓励更多的新冠肺炎康复者捐献血浆,现就做好捐献恢复期血浆相关招募动员服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新型冠状病毒属于β属冠状病毒,基因特征与SARSr-CoV和MERSr-CoV有明显区别。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 30 分钟、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基于目前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研究结果,潜伏期为1-14天,多为3-7天;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主要传播途径为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其他传播途径尚待明确;人群普遍易感。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老年亲属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务必高度重视对医务人员的保护关心爱护”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0〕4号)要求,加强对奋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着力做好因子女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而家中无人照料老年亲属的服务工作,现提出以下
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
在新冠肺炎疫情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也不可避免地受到疫情影响。据统计,目前已有323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被确诊患新冠肺炎,有43名为疑似患新冠肺炎,范围涉及全国17个省份,病例分布以武汉市为主,孝感市、黄冈市也有部分病例,其他地区以散发为主。为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总体部署,各地应当做好疫情期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加强住院和居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和社区照护,防范院内感染,降低患者肇事肇祸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出院患者跟踪随访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治愈出院后的跟踪随访工作,实现全流程管理,更好地促进患者恢复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务人员夜以继日奋战在疫情防控最前线,是做好医疗救治、控制疫情蔓延的主力军。近日,部分地区陆续出现医务人员感染新冠病毒的问题,引起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高度关注。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务人员防护工作,切实保障医务人员身心健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2020年中国医用防护服行业标准及监管体制现状分析
防护服是一种为了抵御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外界因素会伤害人体的工作服。自从知道有依靠血液或体液传播的病毒出现后,各国就开始着力开发医用防护服,使得医用防护服行业得到蓬勃发展。防护服按分类的不同一般有高温防护服、低温防护服、健康型防护服、特种防护服、军用防护服等
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养结合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类医养结合机构(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主动融入防控工作大局,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为做好医养结合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医养结合机构内的传播风险,提出以下要求:
2020年中国医药行业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是我国医药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医药行业进行全面监管。省一级设立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行政区域内的医药行业监管工作,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
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请继续做好对外承包工程领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关工作的通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各中央企业高度重视,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全力指导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妥善应对,取得较好效果。当前,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攻坚阶段。
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和超市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
为针对性指导商场和超市等人群密集场所做好卫生防护,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蔓延和扩散,我们组织编制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和超市卫生防护指南。现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指导督促商场和超市落实相关防护措施使用。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办医管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指挥调度,主动融入防控工作大局,全力以赴抗击疫情。社会办医疗机构(以下简称社会办医)作为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控工作中承担着相当重要的任务。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办医管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卫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工作通知如下: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医用防护服严格分级分区使用管理》的通知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变化,医用防护服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为充分利用有限资源,指导医务人员正确做好个人防护,维护医务人员队伍的身体健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首诊隔离点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轻症患者首诊隔离点的规范管理,保障患者获得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现就首诊隔离点的医疗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切实为基层减负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重大政治任务。为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线,现就为基层减负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